[公告]泰胜风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291号文核准,于2010年10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3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3,404.2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595.79万元。 截至2010年10月31日止,募集资金89,595.79万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 山石化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1001912800050006959)。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中联闽都验字[2010]019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 (2)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93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34,042,100.00 减:报告期前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39,957,400.53 减:归还银行贷款 45,000,000.00 减:报告期前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67,558,252.37 加:募投资金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68,512,392.9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1,954,640.07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 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窦建荣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4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3,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34,829.3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865,170.62元。 截至2015年12月21日,募集资金净额171,865,170.62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上 海金山石化支行开立的人民币验资账户(账号:31050169360000000068)。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上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5)第4020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余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8,200,000.00 减:发行费用 6,334,829.38 减:报告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9,561,592.94 减:报告期前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32,143,203.24 加:募投资金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7,133,146.3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293,520.8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和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上海泰胜风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使 用、变更、管理监督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2015年3月15日公司修订了《管理制度》,并于2015 年4月2日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年11月5日,公司分别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分别拨入浙商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 行金山石化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石化支行,并与上述银行及保 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石化 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下属分支机构,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以及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开立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疆泰胜)专户,专门用 于投资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超募资金监管。 2011年1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募投项目新 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泰胜风能装 备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呼伦贝尔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中已划入并实际使用后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后续将划入子公司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由 上述负责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所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行和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南路支行)于2011年12月21日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2年6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同意将原“年产800台(套)风力发电塔配套法兰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存管银 行由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石化支行变更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山阳支行。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山阳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32783408010438783。变更后,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山阳支行、 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4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及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原《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于新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 2013年5月3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了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实施方案。公司根据决议 内容对合并后的“3~10MW 级海上风机塔架重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所涉及的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石化支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31001912800050006959,该专户仅用于公司 “3~ 10MW 级海上风机塔架重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2014年1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同意将原“年产800台(套)风力发电机塔架配套法兰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管 银行由上海农商银行山阳支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并开立募集资金 存款专户,账号为:121912024210602;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管 银行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变更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并开立募集资金 存管专户,账号为:905000120190029393。变更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 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7日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4年12月29日,原“年产800台(套)风力发电机塔架配套法兰制造项目”募集 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及其利息9,750,437.75元,本息合计为89,750,437.75元已全部转存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的募集资金存管专户存储。该募集资金项目已于2012年4 月1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终止,项目终止后未进行投入。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山阳支行及保 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该募集资金项目的本息全额划 转之日起终止。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存管专户已划款转存温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存管专户40,988,000.00元,该账户划款后尚存余额 56,324,561.00元(其中5,632.00万元为六个月定期存款,分别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 应于上述定期存款到期结算后将所有剩余金额全部划入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 金存管专户。剩余金额划转前,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仍然有效。该协议随剩余金额的全部划转之日起终止。 2015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 议案》,同意将原“年产800台(套)风力发电塔架配套法兰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管银行 由招商银行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并开 立募集资金存管专户,账号为1001794319300403157。2015年11月27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及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月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岛海工”)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金山石化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岛海工在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1050169360000000086。该专户仅用于“重型装备产业协同综合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 2016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同意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拟投加拿大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并 开展后续投资计划部分)的专户存管银行由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为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账号为31663803003078937。变更后,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 支行及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同意将原“年产800台(套)风力发电塔架配套法兰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管银行由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金山石化支行并开立募集资金存管专户,账号 为31050169360000001061。2018年1月3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金山石化支行及保荐人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11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 议案》,同意将原“年产800台(套)风力发电塔架配套法兰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管银行 由中国建设银行金山石化支行变更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汇支行并开立募集资金 存管专户,账号为9550880031298701144。2018年11月22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及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账号 截止日余额(元) 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汇支行 9550880031298701144 102,001,542.90 注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 31663803003078937 8,796,334.62 注2 上海浦发银行呼伦贝尔分行 17810154500000133 1,156,762.55 注3 合计 111,954,640.07 注4 说明: 注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徐汇支行专户存款构成:10,200万元为薪加薪16号保 本理财产品,专户活期余额1,542.90元。 注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专户存款构成:800万元为赢家保本理财产品,71万 为一年定期存款,专户活期余额86,334.62元。 注3:上海浦发银行呼伦贝尔分行专户存款构成:1,132,040元为3个月定期存款,专户活期 余额24,722.55元。 注4:2017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合计为108,039,706.74元。报 告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为3,915,113.08元(含理财收益),银行手续费 支出合计为179.7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合计为 111,954,640.07元。 (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账号 截止日余额(元)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金山石化支行 31050169360000000086 7,293,520.82 注1 说明: 注1:中国建设银行金山石化支行专户存款构成:专户活期余额为7,293,520.82元。 注2:2017年12月31日,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153,415.11元。报告期,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704,876.17元(含理财收益),支出金额合计为39,564,770.46元(其中: 项目投入39,561,592.94元;支付银行手续费3,177.5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7,293,520.8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 2、本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三。 2、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问题。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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