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益丰药房: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9-007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19年4月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 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编制了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及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91,257.65万元,同 比2017年增长43.7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41.41万元,同比 2017年增长32.8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2.42%;每股收益为1.144元。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 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 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 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16,414,103.09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45,381,748.27元,减去2018 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2,852,149.64元后,减去2017年度股东分红 108,808,397.40元,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0,135,304.32元。 公司拟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76,806,006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13,041,80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共8家银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25.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高 毅先生为本年度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 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公告》。 8、《关于公司向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因经营资金需要,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银行授信8,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 8,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我公司出 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 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 告》。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2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 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10、《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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