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智莱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19年04月10日 00:21:1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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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莱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
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
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方面,具体
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主
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
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0.24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9年4月11日(周四)(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
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4月
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莱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
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
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方面,具体
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主
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
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0.24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9年4月11日(周四)(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
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4月
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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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
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
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
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
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
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9年4月15
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
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
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4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6)入围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
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
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
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
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2、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
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
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
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
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
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9年4月15
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
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
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4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6)入围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
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
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
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
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2、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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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
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报价与申购。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2019年4月4日(T-4日),中证指数发布的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3.3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
参考。本次发行价格30.24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4.57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2,5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30.24元/股、发行新股
2,5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5,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5,717万元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9,883万元,等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
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
的风险。

重点提示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9]52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票简称为“智莱科
技”,股票代码为“30077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本次发
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
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报价与申购。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2019年4月4日(T-4日),中证指数发布的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3.3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
参考。本次发行价格30.24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4.57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2,5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30.24元/股、发行新股
2,5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5,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5,717万元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9,883万元,等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
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
的风险。

重点提示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9]52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票简称为“智莱科
技”,股票代码为“30077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本次发
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4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
施。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本次网下初始
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
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4月4日(T-4日)完成,发行人与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30.24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5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2)10.9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4、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5,60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9年4月1日(T-7日)登载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9年4月11日),任一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9年4月11日(T日)9:30-15:00 通过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
他信息。

②在初步询价阶段的入围配售对象(以下简称“入围配售对象”)须参与本
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入围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及入围报价情况”。

未提交入围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
报的入围申购量。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入围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
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
施。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本次网下初始
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
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4月4日(T-4日)完成,发行人与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30.24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5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2)10.9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4、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5,60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9年4月1日(T-7日)登载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9年4月11日),任一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9年4月11日(T日)9:30-15:00 通过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
他信息。

②在初步询价阶段的入围配售对象(以下简称“入围配售对象”)须参与本
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入围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及入围报价情况”。

未提交入围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
报的入围申购量。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入围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
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银行收付款账
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
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截止后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
和证明材料。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T日)9:15-11:30、13:00-15:00。

②2019年4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9年4月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
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

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
资者为单位,按其2019年4月9日(T-2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
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 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
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
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
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
的整数倍,且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000
股。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
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
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
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银行收付款账
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
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截止后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
和证明材料。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T日)9:15-11:30、13:00-15:00。

②2019年4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9年4月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
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

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
资者为单位,按其2019年4月9日(T-2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
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 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
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
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
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
的整数倍,且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000
股。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
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
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
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

6
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
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
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
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
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认购缴款
①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9年4月15日
(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
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4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
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
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
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入围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
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
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
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
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
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认购缴款
①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9年4月15日
(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
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4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
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
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
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入围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

7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
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9年4月11日(T日)15:00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9年4月15日(T+2日)的《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和《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
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四)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1)网下申购后,入围配售对象实际
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2)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
项影响本次发行的;(4)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
止发行;(5)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
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出现上述情况时,主
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
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
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刊登于2019年4月1日(T-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
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9年4月11日(T日)15:00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9年4月15日(T+2日)的《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和《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
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四)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因以下情形中止:(1)网下申购后,入围配售对象实际
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2)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
项影响本次发行的;(4)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
止发行;(5)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
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出现上述情况时,主
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
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
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刊登于2019年4月1日(T-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智莱科技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下发行指本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入围报价对象
根据确定价格初始发行
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
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
申购方式定价初始发行
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
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入围报价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
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
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按照确定的定价原则,将报
价最高的部分剔除后,根据剩余报价确定的所有可参
与申购的全部报价
T日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数
量进行申购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
2019年4月11日
元指人民币元
私募基金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
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8


9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其中,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进行申
购;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30.24元/股认购。

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T日)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
4月11日(T日)9:15-11:30、13:00-15:00。

(四)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9年4月11日(T日)15:00同时截止。主承销
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在网下出现超额认购的前提下,根据网上投资者的
初步认购倍数,于2019年4月11日(T日)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
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
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导致网下申购不足的,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
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
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
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3、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小于等于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
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见2019年4
月15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发行安排
T-7日
2019年4月1日(周一)
刊载《招股意向书》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其中,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进行申
购;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30.24元/股认购。

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T日)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
4月11日(T日)9:15-11:30、13:00-15:00。

(四)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9年4月11日(T日)15:00同时截止。主承销
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在网下出现超额认购的前提下,根据网上投资者的
初步认购倍数,于2019年4月11日(T日)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
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
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导致网下申购不足的,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
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
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
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3、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小于等于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
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见2019年4
月15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发行安排
T-7日
2019年4月1日(周一)
刊载《招股意向书》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T-6-6日
2019年
4月
2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时间
12:00)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截止时间
17:00)
T-5日
2019年
4月
3日(周三)
初步询价起始日(9:30开始)
初步询价(通过电子平台)
T-4日
2019年
4月
4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
15:00截止)
T-3日
2019年
4月
8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入围申购量
T-2日
2019年
4月
9日(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
4月
10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
4月
11日(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2019年
4月
12日(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
4月
15日(周一)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
16:00)
网上认购资金缴款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19年
4月
16日(周二)
《中止发行公告》(如有)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9年
4月
17日(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10


11
2019年4月3日(T-5日)至2019年4月4日(T-4日),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通过深交所的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共有3,70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725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报价区间
为20.00元/股-36.17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915,480万股。具体报价情况
请见“附表:初步询价及入围报价情况”。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主承销商核查:共有36家投资者管理的38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
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核查材料;经主承销商核查,共
有24家投资者管理的24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述相关
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 共计剔除60家投资者
管理的62个配售对象(其中7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
因此实际剔除53家投资者)。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经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管理
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
金,不存在报价时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产品
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经主承销商核查,不存在投资者管
理的配售对象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具体名单请见“附表:初步询价及
入围报价情况”。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申购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652家,配售对象为5,663
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上述投资
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
基金,已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报价区间为30.22元/股-36.17元
/股,申购总量为905,64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603.76。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加权平均数、公募基
金报价的中位数及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均为30.24元/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
2019年4月3日(T-5日)至2019年4月4日(T-4日),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通过深交所的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共有3,70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725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报价区间
为20.00元/股-36.17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915,480万股。具体报价情况
请见“附表:初步询价及入围报价情况”。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主承销商核查:共有36家投资者管理的38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
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核查材料;经主承销商核查,共
有24家投资者管理的24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述相关
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 共计剔除60家投资者
管理的62个配售对象(其中7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
因此实际剔除53家投资者)。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经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管理
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
金,不存在报价时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产品
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经主承销商核查,不存在投资者管
理的配售对象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具体名单请见“附表:初步询价及
入围报价情况”。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申购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652家,配售对象为5,663
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上述投资
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
基金,已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报价区间为30.22元/股-36.17元
/股,申购总量为905,64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603.76。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加权平均数、公募基
金报价的中位数及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均为30.24元/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

12
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
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
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
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
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30.24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
以剔除,共有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拟
申购总量为4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05%。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
的加权平均数、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及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均为30.24
元/股
(三)与行业市盈率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5“专用
设备制造业”,截止2019年4月4日(T-4日),中证指数发布的C35“专用设备
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3.31 倍。

本次发行价格30.24元/股对应的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
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4.57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四)发行价格和入围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拟申购数量、
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0.24元/股。

2、入围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剩余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数量
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即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
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
顺序排序,确定入围报价投资者数量为3,648家,确定入围配售对象数量为5,659
个,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905,0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603.33
倍。入围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入围配售对象名单及入围申购量请参见“附
表:初步询价及入围报价情况”。

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
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
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
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
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30.24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
以剔除,共有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拟
申购总量为4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05%。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
的加权平均数、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及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均为30.24
元/股
(三)与行业市盈率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5“专用
设备制造业”,截止2019年4月4日(T-4日),中证指数发布的C35“专用设备
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3.31 倍。

本次发行价格30.24元/股对应的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
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4.57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四)发行价格和入围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拟申购数量、
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0.24元/股。

2、入围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剩余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数量
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即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
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
顺序排序,确定入围报价投资者数量为3,648家,确定入围配售对象数量为5,659
个,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905,0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603.33
倍。入围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入围配售对象名单及入围申购量请参见“附
表:初步询价及入围报价情况”。


13(五)预计募集资金量
按30.24元/股的发行价格和2,500万股的新股发行股数计算,本次预计募
集资金总额为75,600万元。发行人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发行人的主营
业务。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发行人
承诺:
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
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
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
当利益。

三、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参与对象
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入围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并可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入围申购量。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截止后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
证明材料。

(二)网下申购
网下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进行申购。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9年4月11日(T日)9:30-15:00 通过
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
约,具有法律效力。

②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入围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
(五)预计募集资金量
按30.24元/股的发行价格和2,500万股的新股发行股数计算,本次预计募
集资金总额为75,600万元。发行人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发行人的主营
业务。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发行人
承诺:
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
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
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
当利益。

三、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参与对象
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入围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并可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入围申购量。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截止后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
证明材料。

(二)网下申购
网下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进行申购。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9年4月11日(T日)9:30-15:00 通过
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
约,具有法律效力。

②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入围配售对象不得参
与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

14
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数量。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入围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
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银行收付款账
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
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④入围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申购时无须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在2019年4月1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四)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9年4月1日(T-7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
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入围配售对象,并将在2019
年4月15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
情况。

(五)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年4月15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
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和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入围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
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入围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
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六)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9年4月15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
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
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T+2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数量。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入围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
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银行收付款账
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
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④入围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申购时无须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在2019年4月1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四)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9年4月1日(T-7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
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入围配售对象,并将在2019
年4月15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
情况。

(五)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年4月15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
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和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入围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
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入围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
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六)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9年4月15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
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
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T+2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15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
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获配数量。

3、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
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①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
行账户一致。

②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
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③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
“B001999906WXFX300771”,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④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
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
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
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实时反馈至电子平台,主承销商可
以通过电子平台查询各配售对象的到账情况;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电子平台查询
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
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获配数量。

3、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
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①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
行账户一致。

②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
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③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
“B001999906WXFX300771”,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④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
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
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
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实时反馈至电子平台,主承销商可
以通过电子平台查询各配售对象的到账情况;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电子平台查询
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可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
-银行账户信息表
-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
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
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

6、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
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
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

16


17
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7、若获得初步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
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2019年4月17日(T+4日)向配售
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
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8、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七)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
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四、网上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网上申购时间及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
(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
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
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0.24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申购简称为“智莱科技”;申购代码为“300771”。

(三)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1、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
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7、若获得初步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
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2019年4月17日(T+4日)向配售
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
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8、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七)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
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四、网上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网上申购时间及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
(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
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
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0.24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申购简称为“智莱科技”;申购代码为“300771”。

(三)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1、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

18
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
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2、2019年4月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参加
网上申购,但已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
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入围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管理的
产品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四)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
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申购
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000股。对于申购数量
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
动撤销。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9年4月9日(T-2日,含
当日)前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2019年4月11
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
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证券
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
个证券账户(以2019年4月9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
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
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
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
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2、2019年4月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参加
网上申购,但已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
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入围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管理的
产品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四)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
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申购
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000股。对于申购数量
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
动撤销。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9年4月9日(T-2日,含
当日)前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2019年4月11
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
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证券
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
个证券账户(以2019年4月9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
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
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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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
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6、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①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③合并市值小于
1万元的证券账户;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7、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五)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即2019年4
月9日(T-2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9年4月9日(T-2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 个交
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
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9年4月11日(T日)前
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
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
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
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
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
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6、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①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③合并市值小于
1万元的证券账户;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7、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五)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即2019年4
月9日(T-2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9年4月9日(T-2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 个交
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
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9年4月11日(T日)前
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
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
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
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
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20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六)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七)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
网上实际发行量为1,000万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数),则采取摇
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年4月11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
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
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
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9年4月12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19年4月12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率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年4月12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
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9年4月15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六)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七)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
网上实际发行量为1,000万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数),则采取摇
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年4月11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
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
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
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9年4月12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19年4月12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率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年4月12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
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9年4月15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21(八)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9年4月15日(T+2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
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九)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应于T+3日8:30-15:00,通过D-COM系统将
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T+3日16:00结算参与人
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
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
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
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
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9年4月17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
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
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
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八)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9年4月15日(T+2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
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九)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应于T+3日8:30-15:00,通过D-COM系统将
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T+3日16:00结算参与人
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
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
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
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
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9年4月17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
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
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
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2
2019年4月17日(T+4日)《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网下申购后,入围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5、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
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
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
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咨询电话
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755-22940052;0755-22940062。

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3栋15层
法定代表人:干德义
联系电话:0755-28657760
传真:0755-86021660
联系人:陈才玉
2019年4月17日(T+4日)《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网下申购后,入围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5、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
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
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
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咨询电话
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755-22940052;0755-22940062。

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3栋15层
法定代表人:干德义
联系电话:0755-28657760
传真:0755-86021660
联系人:陈才玉

23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0755-22940062
传真:0755-8213330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0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0755-22940062
传真:0755-8213330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0日

附表:初步询价及入围报价情况

序号网下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申报数量
/
入围申购量
(万股)
申购时间备注
1崔杰崔杰
36.17 160 2019-04-03 10:43:51:257高价剔除
2胡国锦胡国锦
36.17 160 2019-04-03 10:41:45:345高价剔除
3苏巧霞苏巧霞
32.24 160 2019-04-03 10:19:34:566高价剔除
4陶建伟陶建伟
30.24 160 2019-04-04 14:52:36:567入围
5陶建锋陶建锋
30.24 160 2019-04-04 14:51:16:557入围
6陶士青陶士青
30.24 160 2019-04-04 14:48:29:282入围
7董颖董颖
30.24 160 2019-04-04 14:22:30:589入围
8贾春琳贾春琳
30.24 160 2019-04-04 14:19:46:042入围
9
安徽全柴集团有
限公司
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
30.24 160 2019-04-04 14:04:03:819入围
10
中国水务投资有
限公司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30.24 160 2019-04-04 13:51:17:787入围
11熊基凯熊基凯
30.24 160 2019-04-04 13:46:55:890入围
12
宁波银亿控股有
限公司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30.24 160 2019-04-04 13:42:33:004入围
13梅卉梅卉
30.24 160 2019-04-04 13:37:46:642入围
14
浙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30.24 160 2019-04-04 13:19:03:439入围
15何啸威何啸威
30.24 160 2019-04-04 13:17:59:939入围
16刘翔刘翔
30.24 160 2019-04-04 13:16:20:683入围
17张文东张文东
30.24 160 2019-04-04 13:12:30:887入围
18卢春明卢春明
30.24 160 2019-04-04 13:11:21:559入围
19肖敏肖敏
30.24 160 2019-04-04 13:10:51:391入围
20臧永和臧永和
30.24 160 2019-04-04 13:09:08:790入围
21傅重阳傅重阳
30.24 160 2019-04-04 12:50:18:300入围
22陶秀珍陶秀珍
30.24 160 2019-04-04 12:46:08:939入围
23齐昌凤齐昌凤
30.24 160 2019-04-04 12:28:08:564入围
24张京豫张京豫
30.24 160 2019-04-04 12:24:55:725入围

24


25肖勇肖勇
30.24 160 2019-04-04 12:22:29:558入围
26张倩张倩
30.24 160 2019-04-04 12:20:01:946入围
27肖晓肖晓
30.24 160 2019-04-04 12:17:25:418入围
28肖武肖武
30.24 160 2019-04-04 12:15:10:177入围
29白明垠白明垠
30.24 160 2019-04-04 11:58:58:366入围
30
上海金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上海金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锝
16
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30.24 160 2019-04-04 11:43:13:841入围
31韦晨韦晨
30.24 160 2019-04-04 11:33:15:982入围
32
桂林三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24 160 2019-04-04 11:27:31:431入围
33许芝弟许芝弟
30.24 160 2019-04-04 11:19:15:187入围
34李淑华李淑华
30.24 160 2019-04-04 11:04:26:063入围
35于文迅于文迅
30.24 160 2019-04-04 11:02:21:897入围
36陈继周陈继周
30.24 160 2019-04-04 10:57:19:054入围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