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沪深300: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四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沪深 300指数 基金主代码 4810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 3月 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及《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 3月 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第十四次分红,2019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工银沪深 300指数 A工银沪深 300指数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81009 006937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852 1.0838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87,576,005.94 709,088.7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 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3250 0.3250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 0.01元 时,至少分配一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 60%;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次。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 4月 15日 除息日 2019年 4月 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 4月 16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9年 4月 1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 换为基金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9年 4月 17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9年 4月 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 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2019年 4月 16日直接计入 其基金账户,2019年 4月 1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 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 2019年 3月 20日起,对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 于 500万元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业务进行限制;详见基金管 理人于 2019年 3月 20日发布的《关于工银瑞信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限制机构投资 者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 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 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 司客户服务中心 (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 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 2019年 4月 12日 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 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 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 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8、本基金销售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 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天嘉华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 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 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 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 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 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 连)有限公司、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9、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 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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