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南京化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 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督促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的内控体系,不 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 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同意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编 制的相关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 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年0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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