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大盘: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时间:2019年04月13日 00:08:16 中财网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6月13日证监许可【2010】807号文核
准。


本基金原名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于2014年8月8日实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8月
7日起更名为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
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2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3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绪言............................................................................................................................2
第二部分释义............................................................................................................................3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2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6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7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8
第九部分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47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48
第十一部分基金托管...............................................................................................................49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销售...........................................................................................................50
第十三部分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51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52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业绩...........................................................................................................69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财产...........................................................................................................71
第十七部分基金资产估值.......................................................................................................72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8
第十九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80
第二十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2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83
第二十二部分风险揭示...........................................................................................................88
第二十三部分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91
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摘要...................................................................................................93
第二十五部分托管协议摘要.................................................................................................109
第二十六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1
第二十七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24
第二十八部分备查文件.........................................................................................................125

1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基金或本基金:指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农银汇理大盘蓝
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颁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持有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直销机构: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6.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基金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交收、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
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4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4.存续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终止日止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公
告,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5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投资标的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因运
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6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
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
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7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公司概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法定代表人:于进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柒亿伍仟万零壹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翟爱东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股东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4,218,33451.67%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583,281,66733.33%
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262,500,00015%
合计1,750,000,001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许金超先生:董事,代任董事长

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许金超先生1983年7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28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8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硕士。1986年起任职于里昂信贷集团(Crédit Lyonnais);1996年加入东方
汇理资产管理集团,历任结构化及可转债管理部门、量化研究部门主管、东方汇
理资产管理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东方汇理结构化资产管理公司(CASAM)首席
执行官。自2008年1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总经理委员会委员,现任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副首席执行官。


钟小锋先生:董事

政治学博士。1996年5月进入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工作,先后在法国东方汇
理银行(巴黎)、东方汇理银行广州分公司、香港分公司、北京代表处工作。2005
年12月起任东方汇理银行北京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11月起任东方汇理
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副行政总裁。2012年9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行政总裁。


蔡安辉先生:董事

高级工程师、管理学博士学位。1999年10月起历任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
公司财务部综合财务处副处长,历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处长,中铝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董事,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执行董事、总经理、工会
主席,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铝保险经纪(北京)股份有
限公司和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若鸣女士:董事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年起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任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香港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
行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王小卒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世界银行顾问、联合国顾问、韩
国首尔国立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兼任香港大
学商学院名誉教授和挪威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傅继军先生:独立董事

9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徐信忠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学博士、教授。曾任英国Bank ofEngland货币政策局金融经济学家;英
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
授。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


2、公司监事

王红霞女士:监事会主席

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1984年8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在中
国农业银行资金计划部、资产负债管理部任副处长、处长。2004年5月开始参
与中国农业银行票据营业部筹备工作,2005年6月起至2017年11月先后任中
国农业银行资金营运部所属票据营业部副总裁、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票据营业
部总经理、同业业务中心/票据营业部总裁。2017年11月29日起任农银汇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11月29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


Jean-Yves Glain先生:监事

硕士。1995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
人、国际事务协调和销售部副负责人、国际协调与支持部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
资产管理公司总秘书兼支持与发展部负责人。


杨静女士:监事

美国管理会计师,金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4月起历任雷博国际会
计高级经理,瑞银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助理,德意志银行(北京)总
裁助理、战略经理。现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


胡惠琳女士:监事

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起进入基金行业,先后就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作,
2008年3月公司成立后任市场部总经理。


宋进举先生:监事

10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杨晓玫女士:监事

管理学学士。2008年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人
力资源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许金超先生:总经理,代任董事长

高级经济师、经济学硕士。许金超先生1983年7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28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施卫先生: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
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
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
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0年10
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2012年12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刘志勇先生:副总经理

博士研究生。1995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人事教育部、市场开发部、机
构业务部及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任职。2007年起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筹备工作。2008年3月起在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运营副总监、代理
市场总监等职务。2018年4月3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运营副总监。


翟爱东先生:督察长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88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城乡金融报》社、
国际部、伦敦代表处、个人业务部、信用卡中心工作。2004年11月起参加农银
汇理基金公司筹备工作。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11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基金经理

宋永安先生,复旦大学数学系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1年基金从业经
历。2007年起历任长信基金管理公司金融工程研究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
研究员、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型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农银汇理沪深300指数型
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
型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赵谦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1日至2016年3月8日。


李洪雨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至2014年10月11日。


曹剑飞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11月17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许金超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付娟女士,投资总监,农银汇理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史向明女士,投资副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农银汇
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
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金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
经理、农银汇理金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金
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郭世凯先生,投资部总经理,农银汇理行业成长混合型
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行业轮动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现代农业加灵
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12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及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务;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
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13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投资风格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风险控制是实现价值回报的一个重要基石。借鉴东方汇理在风险控制领域的
成熟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健全的风险控制流程。通过科学有
效、层次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明确的四道风险控制防线,从组织制度上确保风
险控制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1)第一道防线:员工自律、自控和互控
直接与业务系统、资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业务用章等接触的岗位,
必须实行双人负责的制度。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由其上级主管履行监督职
责;对于有条件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2)第二道防线:部门内控和部门之间互控
各部门应检查本部门的各类风险隐患,严格遵守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内控措
施,并对本部门的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研究、投资、集中交易、运营等部门
独立运作,以实现部门间权力制约和风险互控。


(3)第三道防线:风险控制部与其它各部门间的互动合作
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发生的风险事件向风险控制部报告。风险控制人员在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协助各部门识别、评估风险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监
督《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的被执行情况,以及定期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测量、
评估和报告。


(4)第四道防线: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核审计以及风险管理委员
会的监督管理
2、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14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
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
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
告;董事会下设薪酬和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拟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起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计划,审核公司总体人员编
制方案和薪酬政策,负责审议员工的聘用和培训政策。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决策。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产品委员会,就基金投资、风险控制和产品设计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
策委员会是公司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
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
会报告。


2)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管理制度根据规
范的对象划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公司治理制度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
依据;第三个层面是部门及业务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
要制定的各种规程、实施细则以及部门业务手册。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
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
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查,并出具专
项报告。


15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
估;
B、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
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
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4)内部控制活动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
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
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
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B、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
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
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C、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
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
的信息呈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
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
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6)内部控制监督
内部监控由监事会、董事会稽核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公司风险管理
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
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
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
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意见改进,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16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7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8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
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
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
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
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
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
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
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
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
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
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

19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
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
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


(二)监督流程

20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
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1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法定代表人:于进
联系人:叶冰沁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
联系电话:021-61095610
网址: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郭伟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23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法人代表:顾敏
联系人:赵云
网址:www.webank.com
客服电话:95384、400-999-8800
传真:0755-86700688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4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417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客服电话:400-8888-001、95553
25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王序微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4008-888-999
26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电话:95597
27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28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www.ebscn.com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超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电话:021-3669631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29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徐丽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2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2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30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3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联系人: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00
31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费超超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fund.10jqka.com.cn
(3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
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
联系人:李唯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3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18层
32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李瑞真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3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3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33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 号1 号楼22 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电话:010-89187635
客服电话: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3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 号院1 号楼3 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010-65309516
(40)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
法定代表:张旭阳
联系人:杨琳
传真:010-61951007
其它代销机构名称及其信息另行公告。


34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 号企业天地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都晓燕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都晓燕

35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07号文核准募集发售。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本基金自2010年8 月12 日至2010 年8 月30 日进行发售。

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共募集3,917,182,128.64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114,298户。


36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2010 年9 月
1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37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

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
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
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里开始办理。在
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始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
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

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8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更改上述原则,但必须在新规则
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
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
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
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
款在该等故障消除后及时划往投资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
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部分代销网点和直销网上交易投资人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个人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
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机构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
金额为5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已在基

39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部分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
低于100 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份。


3、自2017年1月19日起,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蚂蚁(杭
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保留
份额调整为10份。自2017年11月9日起,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的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最低追加金额调整为1元,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
1份,最低保留份额调整为1份。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费率
50万元以下1.5%
50万元(含)以上,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含)以上,
500万元以下
0.8%
500万元(含)以上1000元/笔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40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天以下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天以下1.50%
7天(含7天)至1年0.50%
1年(含1年)至2年0.25%
2年(含2年)以上0

注1: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
择。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
50万元和1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申购2申购3
申购金额(元,A)10,000500,0001,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1.50%1.00%0.80%
净申购金额(C=A/(1+B))9,852.22495,049.50992,063.49
申购费用(D=A-C)147.784,950.507,936.51
申购份额(E=C/1.2000)8,210.18412,541.25826,719.58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41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费用=1.2500×10,000×0.5%=62.50元
赎回金额=1.2500×10,000-62.5=12,437.50元
5、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份额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计算,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以申请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8、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
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9、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10、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1、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1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
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1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
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
基金赎回费率。


42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
站上予以公告。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
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
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43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有权全部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
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此
时,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向本基金的转入申请按同样的方式处理: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内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或者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44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除第4、6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
业务的办理。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此时,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向本基金的转入申请按同样的方式处理: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内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财产估值情况或者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
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
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
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3、发生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并。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
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

45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
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
日在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
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自2018年11月14日起,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基金最低转换份额
调整为1份。

十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
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
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46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
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
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二、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基金管理人届时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47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
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
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以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来决定是否
冻结。在国家有权机关作出决定之前,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先行一并冻结。被
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48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财产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订立《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登记、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
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9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人申请为其办理的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等业务。


本基金的销售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的,应与代销
机构签订代销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之间在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投资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0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
算和交收、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二、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
的机构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
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注册登记业务中的权利
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建立和管理投资人基金账户;
2.取得注册登记费;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注册登记业务的相关规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赎回业务记录15年以上;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
资人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有关公告的规定为投资人办理非交易过户等业
务,并提供其他必要服务;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51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投资目标

精选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和基本面的大盘蓝筹股票,通过扎实的基本面分析和
积极的主动管理构建投资组合,以期取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理性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
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股票投资比
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大盘蓝筹股票的比例不少于股票投
资的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
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

大盘蓝筹股的走势是证券市场整体走势的重要推动因素,也是宏观经济走向
的重要反映。本基金通过对具有良好基本面的大盘蓝筹股的投资,将为投资人提
供分享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机会。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传统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构建投资组合。

首先根据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和资金供求等因素的深入分析,对未来股票市场
和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科学的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对大类资产配置进行确定。本
基金是以大盘蓝筹股为主要投资标的的基金,此类股票的流通市值占比较高,其
股价表现与股票市场的整体走势具有很高的相关度,所承担的系统性风险占比也
较高,因此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上将更加倚重对于宏观和市场整体走势的分析。在
“自下而上”的层面,本基金将严格执行备选股票库制度,在建立大盘蓝筹股票
库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手段,筛选出具有良好基本面和发展前景的
蓝筹股票进行投资。


1、资产配置策略

52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宏观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固定资产投资
增长率、工业企业增加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消费品零售增长率、汇
率和贸易盈余等。

(2)政策环境因素。政策环境主要包括财政货币政策和资本市场政策。财
政货币政策主要影响社会总需求、社会总供给、物价和利率水平,影响因素有:
税制变化、国债发行、M1和M2增长率、利率水平以及信贷规模等。资本市场政
策主要包括股权制度、发行制度、交易制度等。

(3)资金供求因素。资金供求的主要判断指标包括:货币供应量变动,M1、
M2增长率,基金发行、申购、赎回情况,不同市场间收益率水平比较,各种资
金预期收益率与投资周期,市场融资规模,金融创新规模等。

(4)股票市场因素。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市场波动状况、
融资规模和频率、场内外资金流动状况、投资者情绪走势等。

在对上述宏观经济及股票市场影响因素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对
于短、中和长期的股票市场走势做出理性的预期,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分配基金在
股票、债券和现金上的配置比例。在宏观经济向好且股票市场预期看涨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将加大股票的配置比例以分享市场上涨的收益;而在宏观经济走弱且
股票市场预期向下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相应降低股票的整体比例以回避市场
下跌的风险。通过对市场上涨的充分暴露和市场下跌的风险回避,本基金将力争
在大类资产配置层面获取超过市场平均的收益水平。


2、行业选择策略

大盘蓝筹股票所处的行业一般具有以下特征:资本密集度高、具有垄断性、
具有政策保护、期初沉淀成本高、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等。同时,此类行业也大
都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对宏观经济和股票市场的整

53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是大盘蓝筹混合型基金,为充分防范投资风险,并保证基金的投资风
格的一致性,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司股票库制度的框架内,首先以沪深300指数
为基础建立大盘股股票库,并在该股票库内通过定性和定量的标准筛选出符合蓝
筹股标准的股票进行投资。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中必须有不少于80%的比例需投
资于大盘蓝筹股。


(1)以沪深300指数为基础的大盘股股票库
大盘股是指股票市场上市值较大的股票,一般需具备的特征包括:总市值规
模处于市场前列,在全市场市值中的占比较大;成交量处于市场前列,交易量在
全市场中的占比较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的选样标准充分
体现了大盘股的上述特征,因此本基金以沪深300指数当期成分股作为可投资的
大盘股的基本范围。沪深300指数是选择了沪深两市A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
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股票组成,是我国A股市场上公认的大盘股整体走势的代表,
其成分股大多是所属行业的代表性企业,行业地位稳固且业绩状况良好。其成分
股选择标准如下:

1)样本空间
A,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自上市以来的日均A股总市值在全部
沪深A股中排在前30位;

B,非ST、*ST、非暂停上市股票;

C,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D,股票价格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

此外,中证指数公司的专家组还将对A股股票进行审定,若专家委员会经审

定认为不能进入沪深300指数,则剔除该股票。


2)选样方法
54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成分股调整
该指数每半年定期调整一次,调整时间分别为每年7月和1月的第一个交易
日。此外,当指数样本有特殊事件发生时,将可以对指数样本进行临时调整。

本基金的大盘股股票库由沪深300指数当期的成分股组成。当发生定期或临
时的成分股调整的情况时,调入样本股自该指数发布商发布成分股调整公告之日
起记入股票库,调出样本股自此次调整正式记入指数之日起1个月内调出股票
库。


若出现因沪深300指数被停止编制并发布、被其他指数替代或指数编制方法
等出现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该指数成分股不宜继续作为本基金的构建基础,则本
公司将依据上述沪深300指数的现有构建标准(除专家委员会审定的标准外)进
行大盘股股票库构建,股票库调整方式及频率处理也类似于上述沪深300指数成(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