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博雅生物: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雅 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生物”、“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博雅生物非 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17号《关于核准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4名特定投资人非公开发行总计 32,247,662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8,868,107 股、向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6,449,532股、向圆信永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发行7,932,924股、向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8,997,099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 增股份的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33,324,863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 有限责任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情 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持股总数 本次拟解除限 售数量 1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宏瑞2号资产 管理计划 8,061,915 8,061,915 北信瑞丰基金弘唯基石华丰 1号资产管理计划 806,192 806,192 2 广东省铁路发展基 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 6,449,532 6,449,532 金有限责任公司 任公司 3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圆信永丰基金-工商银行-圆 信永丰互信6号资产管理计 划 7,932,924 7,932,924 4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中意资产-招商银行-定增精 选87号资产管理产品 8,997,099 8,997,099 合 计 32,247,662 32,247,66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铁路发展基 金有限责任公司、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4 名特定投资人承诺:“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 项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股32,247,66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7.4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 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 质押数 量 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 量 1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68,107 8,868,107 0 8,868,107 2 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6,449,532 6,449,532 0 6,449,532 3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932,924 7,932,924 0 7,932,924 4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997,099 8,997,099 0 8,997,099 合 计 32,247,662 32,247,662 0 32,247,662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247,662 7.44% - 32,247,662 - - 其中:首发后机构类 限售股 32,247,662 7.44% - 32,247,662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1,077,201 92.56% 32,247,662 - 433,324,863 100.00% 三、股份总数 433,324,863 100.00% 32,247,662 32,247,662 433,324,863 100.00%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不含高管锁定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博雅生物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非公开发行时所做出 的相关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 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高 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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