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华凯创意: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及2019年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及2019年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 作为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凯创意”)的保荐机 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对公司2018 年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18年度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2018年度未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商品或接受劳务。 (二)2018年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序 号 担保受益 人 担保金额 (最高额) 担保 起始日 担保主债务 到期日 担保债务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湖南神来 科技有限 公司(简 称“神来 科技”) 湖南华凯 文化创意 股份有限 公司 1 建设银行 19,000 2017.10.25 2025.11.15 否 2 长沙银行 5,000 2018.6.29 2019.6.29 否 3 光大银行 4,000 2018.5.11 2019.5.10 否 4 建设银行 6,000 2017.10.25 2019.10.25 已被 “序号1”取代 周新华及 其配偶 湖南华凯 文化创意 股份有限 公司 5 建设银行 19,000 2017.10.25 2025.11.15 否 6 长沙银行 5,000 2018.6.29 2019.6.29 否 7 北京银行 6000 2018.8.8 2019.8.7 否 8 招商银行 2,000 2017.5.25 2018.5.2 是 9 浦发银行 2,000 2017.5.17 2018.4.13 是 10 建设银行 6,000 2017.10.25 2019.10.25 已被 “序号5”取代 上海华凯 展览展示 工程有限 公司(简 称“上海 华凯”) 11 交通银行 6,000 2017.2.16 2019.5.17 否 12 招商银行 5,000 2018.7.2 2019.7.1 否 13 中国银行 2,000 2018.9.25 - 未发生 14 招商银行 3,000 2016.12.30 2018.6.27 是 上述担保均为关联方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资授信和贷款而向债权银行提供 保证担保。上述关联方(担保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未收取费用。2018年度公 司没有发生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公司部分贷款将陆续到期,为维护和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 司信贷资源结构,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努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将根据2019 年度融资计划,向有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一轮信贷业务授信和部分到期 贷款续贷,并将分别视该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贷款条件,协调公司实际控制人周 新华先生及其配偶继续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银行信贷业务提供关联方担保,其中 部分可能还需协调公司股东神来科技等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周新华先生 周新华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2.79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3.01%,通过神来科技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6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3.07%,周新华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3,192.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8%。 (二)罗晔女士 罗晔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新华先生的配偶。 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日,罗晔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罗晔女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 条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且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个人信用担保。 (三)神来科技 神来科技为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07%。 神来科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 条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且有足够的履约能力为公司提供相应金额的信用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关联方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未收取担 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况或者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及其配偶同公司股东神来科技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提供个人信用担保或保证反担保。所有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 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 事同意将《关于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运作的要 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和公司其他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 制度,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上述关联交易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 公司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及2019年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 扬 李 锋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