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於其他市场发布的公告

时间:2019年04月16日 00:12:57 中财网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其他市場發佈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
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而作出。






茲載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

所網站刊登的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關於“
16
南航
02
”回售的公告》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16
南航
02
”票面利率上調的公告》

僅供












承董事會命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謝兵


公司秘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


二零一九年


十六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包括執行董事王昌順及張子芳;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鄭凡、顧惠忠、
譚勁松及焦樹閣。





























































证券代码:
600029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公告编号:
2019
-
019


债券代码:
136452

券简称:
16
南航
0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南航
02


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
100910
.回售简称:
南航回售
.回售价格:
人民币
100

/

.回售申报期:
2019

4

2
4
日至
2019

4

3
0

.回售资金发放日:
2019

5

27

.票面利率是否
调整

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上
调为
3.7
%





特别提示:


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发行

”)根据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二


(债券简称
“16
南航
02
”,债券代码
“136452
”,以下简称
“本
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



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
3.
12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及当前的市场环境,
公司选择
上调
票面利率,
即本期债券后续
期限内票面利率为
3.7%




2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
出关于是否
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
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
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
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

“16
南航
02
”的
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在回售申报
期对其所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
“16
南航
02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将继
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
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调整
幅度的决定。



4
、本次回售等同于
“16
南航
02
”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9

5

27
日),以
人民币
100

/

(不含利息)
的价格卖出
“16
南航
02
”债券,请
“16
南航
02
”债券
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5

本公告仅对
“16
南航
02
”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
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

“16
南航
02
”债券持有
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查阅相关文件。



6
、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
“16



南航
02
”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
2019

5

2
7
日。



为保证发行人
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2
、债券简称:
16
南航
02


3
、债券代码:
136452


4
、发行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
人民币
50
亿元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5

2581

”。



7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
、发行人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其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
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
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
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
分回售给发行人
。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



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
、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
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
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决定




11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3.
12
%

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
上调

3.7%




12
、起息日:
2016

5

25



13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

5

25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5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14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5

25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5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

债券已于
2016

6

28
日在上
交所上市




16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
、本期债券回售代码:
100910
;回售简称:
南航回售


2
、回售申报期:
2019

4

2
4
日至
2019

4

3
0
日正
常交易时间(
9:30
-
11:30

13:00
-
15:00





3
、回售价格:面值
人民币
100
元。以
人民币
1,000
元为一
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人民币
1,000
元的整数倍。



4
、回售申报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
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
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
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

限申报登记期内





5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逾期未办理回售申报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
,同意继
续持有本期债券




6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9

5

2
7
日。发行人委托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
、发行人将于
2019

5

2
7
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
债券的注销。



8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
人民币
100

/
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
“1
6
南航
02
”,请
“1
6
南航
02
”债
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风险。



三、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二


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
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发



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本期债券

2
年的票面利率。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
调整
选择权,则本期
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
2016

5

25
日至
2019

5

24
日)票面利率为
3.
12
%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市场
环境,公司选择
上调
票面利率,
即本期债券后续期限内票面利


3.7%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
、回售资金发放日:
2019

5

2
7
日。



2
、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8

5

25
日至
2019

5

24
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
3
.12
%




3
、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的登记结果
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
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
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
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
到账
日划付至投资者
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
人民币
100

/
张)。



六、回售申报日


2019

4

2
4
日至
2019

4

3
0





七、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1
6
南航
02
”在回售申报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申报一经确



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



八、回售申报程序


1
、申报回售
“16
南航
02
”债券持有人应在
2019

4

2
4


2019

4

3
0
日正常交易时间(
9:30
-
11:30

13:00
-
15:00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代码为
100910
,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
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
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
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
失效。



2

“16
南航
02
”债券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回
售的债券申报回售。

“16
南航
02
”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日
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回售选择权的无条件放弃。



3
、对
“16
南航
02
”债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报,公司将在本
年度付息日(
2019

5

2
7
日)委托登记机构通过其资金清
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九、回售实施的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2019年4月17日

发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调公告

发布本次回售公告

2019年4月19日

发布本次回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9年4月22日

发布本次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9年4月23日

发布本次回售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19年4月24日至

2019年4月30日

本次回售申报日

2019年5月7日

发布本次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2019年5月22日

发布本次回售结果的公告




2019年5月27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有效申报回售的“16南航
02”完成资金清算交割



十、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1
、本次回售等同于
“16
南航
02
”持有人于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9

5

2
7
日),以
人民币
100

/

的价格(净价)卖出
“16
南航
02
”债券。请
“16
南航
02
”持有人对
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进行慎重判断并做出独立决策,本公告不
构成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



2
、上交所对公司债券实行
“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即
“16


02
”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
为结算价格。



十一、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

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个
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
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
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
各兑付机构未履行
本期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

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

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
征收


4

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
点一次性扣除


5

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

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
部门


2

关于向居民企业征收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
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
所得税自行缴纳。



3

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11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11

7
日起至
2021

11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
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
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十二、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



1
、发行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魏兵


电话:
020
-
8612 3412


传真:
020
-
8611 352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
68
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


2
、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索醒


电话:
0755
-
8213 0833


传真:
0755
-
8213 3436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
14



3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方式:
021
-
6887 0114


传真:
021
-
5875 418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4

1
7




证券代码:
600029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公告编号:
2019
-
020


债券代码:
136452

券简称:
16
南航
0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6
南航
02


票面利率
上调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调整
前适用票面利率:
3.
12
%
. 调整
后适用票面利率:
3.7%
. 调整

起息日:
2019

5

25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2
、债券简称:
16
南航
02


3
、债券代码:
136452


4
、发行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人民币
50
亿元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5

2581

”。




7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其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
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
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
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
交所
”)
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
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
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
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决定。



11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3.12%

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
上调

3.7%




12
、起息日:
2016

5

25



13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

5

25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5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14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5

25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5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已于
2016

6

28
日在

交所上市。



16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



二、
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1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二期

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
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
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内票面利率

3.
12
%
,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
上调

面利率,即在后
2
个计息年度(
2019

5

25
日至
2021

5

24
日),票面利率
上调

3.7%




三、相关机构


1
、发行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魏兵


电话:
020
-
8612 3412


传真:
020
-
8611 3527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
68
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


2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索醒


电话:
0755
-
8213
0833


传真:
0755
-
8213
3436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
14



3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方式:
021
-
6887
0114


传真:
021
-
5875
418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4

1
7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