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 12月 6日证监许可[2018]2020号文注册 公开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基金”或“本公司”), 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册登记人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19年 4月 22日至 2019年 5月 24日,通过长城基金网上直销交易平 台和设在深圳、北京、上海的直销机构,以及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 者可免于办理开户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 基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最低金额为 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投资 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售网 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9、本公告仅对“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9年 4月 17日《中国证券报》上的《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0、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在本 基金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1、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基金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咨询购买事宜。 12、本基金募集期间部分销售机构周六、周日仍然受理认购业务,所受理的认购委托 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 场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 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投资对象或对手方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投资对象 流动性不足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过程中 本基金将面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如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违约将对 组合的到期收益率产生影响。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技术进行资产配置,通过量化模型选择股 票并构建股票投资组合,而非进行频繁交易;量化模型通过学习股票市场历史数据并总结 其中的统计规律而产生,量化模型采用的历史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连续性决定了量化 模型的有效性和准确与否,因此量化模型存在失效的风险,同时宏观经济环境、股票市场 环境、交易规则等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能会影响模型的有效性,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6926 (二)基金类别与运作方式 基金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六)认购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 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 点查询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 2019年 4月 22日至 2019年 5月 24日。募集期届满后若本基金符合 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 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证监会的书面 确认,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另行 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 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募集期期满后,若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募集期时间并及时公告,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若 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 金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 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 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次基金募集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募 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 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0层 电话: 0755-23982244 传真: 0755-23982259 联系人:黄念英 (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大厦 F916-F917单元 电话: 010-88091156-8020 传真: 010-88091075-8002 联系人:王玲 ( 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200号中国华能 A座 6楼 电话: 021-31829610 传真: 021-31829605 联系人:余海斌 2、代销机构 详见本发售公告第七部分 “(三)销售机构”中的“2、代销银行”、“3、代销券商” 及“4、第三方销售机构”。各代销机构在各城市的销售网点及联系方式等事项详见各代销 机构的相关公告。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增加新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认购方式与认购费用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 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 率。具体如下: ( 1)认购费率 ■ 注:上述认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 2)特定认购费率 ■ 注:上述特定认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 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 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 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认购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注:对于 500万元(含)以上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2%,若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0元,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则其可得 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 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 (98,814.23+50)/1.00=98,864.23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 98,864.23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通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目前仅接受个人投资者 办理基金开户及认购等业务。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工作日 15: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 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 1)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fund.com.cn参阅《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 务规则》,了解如何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 2)尚未开通长城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 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上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借记卡,或者使用上海汇付 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专用于基金交易的非银行类资金账户“天天盈”账户,登录长城 基金网站,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当日即可通过长城基金 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 3)已经开通长城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长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 行网上认购。 (二)通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 1)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44201596300050888830 大额支付号: 10558400002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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