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甑智混合: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19年04月17日 15:16:19 中财网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年 4月 16日发布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
方式召开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003号文注册募集的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年7月6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9年 4月 16日起至 2019年6月 4日 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7楼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电话:0755-82763888

收件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

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对上述议案的说明及《基金合同》的详细修订内容请参见附件四《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年 4月 16日,权益登记日当天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
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基金管理人
网站(http://www.nffund.com)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
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
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
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
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
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
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
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
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
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
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
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
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自
2019年
4月
16日起至
2019年
6月
4日
17:00止的期间内(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
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
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提供官方微信(微信号:南方基金)、官方
APP(APP名称:南方基金)和官方网站
(http://www.nffund.com)通道供个人投资者进行授权,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授权人的表决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网络授权的起止时间自
2019年
4月
17日起至
2019年
6月
4日
15:00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
录时间为准)。通过网络进行授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正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以核实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上述网络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5、短信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可提供短信通道供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授权。基金管
理人和本基金的部分销售机构可通过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投资者发送征集授权短信,持有人回
复短信表明授权意见。


短信授权的起止时间自
2019年
4月
17日起至
2019年
6月
4日
15:00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
录的短信接收时间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


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授权。如因投票
短信通道受阻或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或非基金管理人人为因素,导致投票短信无法接收到或逾期接收到,
短信投票失效,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授
权。



6、电话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开设录音电话授权方式,基金管理人和部分销
售机构可通过各自的客服代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持有人身份
后,由客服代表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授权记录从而完成授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
被录音。


电话授权的起止时间自
2019年
4月
17日起至
2019年
6月
4日
15:00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
录的电话接通时间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



7、授权的确定原则

(1)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
无效。


(2)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
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
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
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的下一工作日(即
2019年
6月
5日)进行计
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
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
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
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
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
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
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
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
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和授
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
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权
益登记日仍为
2019年
4月
16日。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
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
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2、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公证员:甄真联系方式:(010)81138973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
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均免长途话费)咨询。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关于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
整基金的运作方式为普通开放式,相应调整基金名称及相关条款,并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的估值精度。本基
金需对《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详见附件四:《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
改说明》。


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二)通过。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及《南方甑智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在调整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前,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
权,制订相关调整实施安排规则并提前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其他(请填写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审议事项 关于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
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因公证工作的需要,请您准确填写联系电话;
2、请以打“√”方式选择表决意见;
3、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4、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
5、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
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
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
数;
6、本表决票可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
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

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名

授权人证
件类型
□ 身份证/ □其他(请填写证件类型):
授权人证
件号码
授权人联
系电话
授权事项
兹委托先生/女士/机构(证件号
码: )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以 2019年6月4日为投票截止日且以通
讯会议方式召开的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本人/本机构于权益登记日所持
有的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两次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为限,本授权继续有效。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因公证工作的需要,请您准确填写联系电话;
2、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则其授权无效;
3、此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并在填写完整且签字盖章
后均为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要求的
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

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旗下的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年 7月 6日成立。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本基金拟调整基金的运作方式为普通开放式,并相应调整基金名称,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
管要求,更新基金合同中的部分表述。需修改的合同条款列示如下: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甑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第二部分 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甑
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甑智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
基金由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
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
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的日期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
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开放期: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后,每 2年开放一次申购
和赎回,开放期的起始日为基
金合同生效日的每 2年的对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
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开放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并且
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具
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为准。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
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购、赎回
基金份额
37、封闭期:本基金首个封闭
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
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
(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
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
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
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也不上市交易
38、开放日:指开放期内为投
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
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管
理人根据 201X年X月X日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
案》并公告基金合同生效的日
期,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X年X月X日
31、存续期:指《南方甑智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至基金合同终止
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工作日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
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
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
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
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
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
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
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
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
现金的行为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
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
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
平对待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
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
则修订后,如适用本基金,相关
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
则为准。

第三部分 基金
的基本情况
八、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
限,具体募集上限及规模控制
的方案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若本基金设置
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
制。

第四部分 基金
的历史沿革和
存续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
售方式、发售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
得超过 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
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发售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
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或按基金管
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式发售,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

3、发售对象
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和
存续
一、本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
而来。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2 016年5月9日证监许可
[2016]1003号文注册募集。

募集期自 2016年6月13日
至2016年7月1日,共募集
1,164,605,610.92份基金份
额,募集户数为 7205户。募集
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
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6年7月6日生效。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
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发起资金认购
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
少于 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
于 3年。其中发起资金指基金
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
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
与认购的资金。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
财产。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
转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4、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经中国证监会 2019年4月2日
证监许可[2019]607号文准予变
更注册,并经 2019年 XX月 XX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
事项的议案》,南方甑智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年 XX月 XX日正式实施转
型,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
年XX月XX日。

转型后,本基金运作方式由原
“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
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
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
式”修改为“普通开放式”;基
金名称相应由原“南方甑智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修改为“南方甑智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后,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三年,法
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
外。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后的对
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
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
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 3年后
继续存续的,连续 20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
民币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5、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募说明书中列示。

6、认购申请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
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
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
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
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
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
法权利。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
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
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
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
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
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发起资金认购本基
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
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认购的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年
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
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


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
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
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
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
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
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
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
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
《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
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
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
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
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
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
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
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
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
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
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后的
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后,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将终止本基金合
同,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1、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
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的;
2、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
终,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
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
赎回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的。

第五部分 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1、基金份额的开放期和封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2
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开放
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的每 2年的对日(如该日为非
工作日或无该对日,则顺延至
下一工作日),开放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
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开放期
内,投资人可以根据相关业务
规则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第一
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
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
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
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

开放期内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具体规则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
告为准。如封闭期后或在开放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
外。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
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
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
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
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


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
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
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
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
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
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
准。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
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
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
办理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
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
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
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
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
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
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
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
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等申请
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
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
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
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
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
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
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
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
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
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
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每个工
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次日公告。遇特殊


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
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
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
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
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每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次
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
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
发生上述除第4、8项外暂停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当发生上
述第 8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
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投资
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
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
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
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
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
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
发生上述除第4、8项外暂停申
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当发生上述第 8项情
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
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
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
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
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
发生巨额赎回。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


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
的办理。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
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申购情
形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
而暂停申购的时间相应延长。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
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
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
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
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
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
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
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
可延期支付。若出现巨额赎回
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
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
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
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
理并公告。开放期内因发生不
可抗力等原因而发生暂停赎回
情形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
力而暂停赎回的时间相应延
长。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
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
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
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
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
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
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
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
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
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
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
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
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
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
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若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
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
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
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
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
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
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
赎回款项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款项而进行的财
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
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接受并确认所有的赎回申
请,当日按比例办理的赎回份
额不得低于基金总份额的百分
之二十,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支付
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
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公告。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
额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
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
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
其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部
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
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
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
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
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3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基
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
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
金总份额3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
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
总份额3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
述“(1)全额赎回”或“(2)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
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
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
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但若在开放
期最后一日发生上述情形的,
超过部分将视为无效赎回申
请。

(3)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
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但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
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
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
邮件或由基金销售机构通知等方
式)在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
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
31-33层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
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所规定的费用;
一、基金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
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
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
定的费用;
第八部
分 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更换条
件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
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二)表决通过;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
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
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
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
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
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
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二)表决通过;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
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
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
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
第十一部分 基
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
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
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可转换债券等)、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
款、同业存单及其他银行存
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
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范围为0-30%。开放期
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
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三、投资限制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
债。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整
体流动性相对较差,且整体信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
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
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
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
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及其他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范围为0-30%。本基金应当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四、投资限制
(2)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
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
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
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
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
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
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
最终的投资决策。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
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
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
求其合理估值水平,并充分考
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
性、风险性特征,主要考虑运
用的策略包括:价值挖掘策
略、获利保护策略、杠杆策
略、双向权证策略、价差策
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
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
略等。

四、投资限制
(2)开放期内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
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
制;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
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
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
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
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
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
净资产的140%;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
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
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
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
益。



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9)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
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8)开放期内,基金总资产
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封闭期内,本基金的基金总资
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
(19)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第十三部分 基
金资产估值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
券的估值
(1)除本部分另有约定的品
种外,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
(包括股票、权证等)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
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或
未挂牌转让的股票、债券和权
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值;
5、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三、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部门
有关规定。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
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
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
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
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
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
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
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
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
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
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
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形同,但具有不
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
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精确到 0.001元,小数
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后 3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估
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1、估值错误类型
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
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
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则属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
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
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
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
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
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
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
不当得利的义务。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
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
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
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
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
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
或折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
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
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
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
输入值。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
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
响在0.25%以上的,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四、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
的估值
(1)除本部分另有约定的品种
外,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
括股票等)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
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或未
挂牌转让的股票、债券,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
下,按成本估值;
6、当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
公平性。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
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
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
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
内(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第十四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
关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3、《南方甑智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第十六部分 基
金的会计与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
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如
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
效少于 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
个会计年度披露;
一、基金会计政策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
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七部分 基
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本基金在招募说明书的显著位
置披露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并
说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
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
发售的 3日前,将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
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
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
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
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
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
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
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应说
明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以及基金
管理人股东持有的基金份额、
承诺持有的期限等情况。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本基金的变更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通过后,根据《信息披露办
法》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
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
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
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
金季度报告
(五)临时报告
2、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 3
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40、
50、5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的情形时;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
回;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
办理;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工作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
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
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
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
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
年度报告。

本基金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
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
况。

(七)临时报告
7、基金募集期延长;
21、本基金进入开放期;
23、本基金在开放期发生巨额
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5、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
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26、在开放期内发生涉及基金
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6、在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
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
等重大事项时;
27、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进行估值;
第十八部分 基
金合同的变
更、终止与基
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
同》应当终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
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
止: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
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
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
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第十九部分 违
约责任
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
以免责:
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免
责: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或签章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
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后生效。

1、《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盖章以及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
签章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经
201X年X月X日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通过,自 201X年 X
月 X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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