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唐人神: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9年04月17日 22:11:49 中财网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9] 219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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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1

2018 年度财务报表 6

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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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9]21951号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唐人神集团
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以及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
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唐人神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
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收入确认



唐人神集团在产品已经发出并经客户签收与
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收入能够
可靠计量且满足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
准时确认相关收入。2018年度唐人神集团营业收
入1,540,551.71万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约占集
团总收入的99.83%。




唐人神集团的产品销售收入按类别分为饲料、牲
猪、肉制品、兽药。由于本期产品销售收入占比
重大且为公司关键业绩指标,饲料销售的客户主
要为养殖大户及个人或合作社等经销商,终端客
户现金销售占比较大,其收入确认是否在恰当的
财务报表期间入账可能存在潜在错报。因此我们
将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六、(三十八)”

及“十四、1”。






针对此关键审计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
审计程序:

1、我们按照销售类别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对
唐人神集团自销售单审批至销售收入入账的
销售流程中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
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我们通过与管理层的访谈;检查销售合同、
销售单及客户签收单,按销售类别对与产品销
售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
进行了分析,进而评价唐人神集团产品销售收
入的确认政策。




3、执行的实质性分析程序:1)对收入的变动
原因进行分析,关注产品结构、销量和价格的
变动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2)比较本期各
月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
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公司季节性、周期性的经
营规律,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3)
对主要产品毛利率进行分析,关注其变化的原
因。


4、我们采用抽样方式对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了
以下程序:



(1)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
括销售合同、销售单、产品出库单、产品运输
单、收货凭证或客户签收单等

(2)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
核对至产品出库单、收货凭证、客户签收单等
支持性文件,以评价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
间确认。




5、对2018年新增的大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如
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等,关注是否存在关联交
易。







商誉减值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唐人神集团因企业
合并形成的商誉账面原值61,590.36万元、
累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3,308.03万元,商
誉账面价值58,282.33万元。管理层在每年
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聘请
的外部评估机构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的结果
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 唐人神集团采用预
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
试,由于在确定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时,需要预测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
流的平均增长率和确定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所采用的折现率,上述关键参
数的选用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
断,我们将商誉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五)”。




针对此关键审计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
程序:

1.了解商誉减值评估管理的相关流程和控制,复核
唐人神集团对商誉减值迹象的判断。




2.复核唐人神集团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的划分的合理性以及将商誉账面价值在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之间恰当分摊。




3.获取管理层聘请的第三方专家编制的商誉减值
测试估值报告,复核了商誉减值测试估值报告,评
价了由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
性、经验和资质。


4.评估管理层采用的估值模式中采用关键假设的
恰当性及数据的合理性。




5.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基础数据与历史
数据及其他支持性证据进行核对,并考虑合理性。




6.基于我们对事实和情况的了解,评估管理层在减
值测试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运用的重大估
计和判断的合理性。


7.根据商誉减值测试估值报告对商誉减值金额重
新测算。











四、其他信息

唐人神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
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
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唐人神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
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唐人神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
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
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
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
唐人神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唐人神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
和事项。


(6)就唐人神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
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
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
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
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
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
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国·北京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历史沿革、所处行业、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公司”、“本公司”)的前身是由株洲市饲料厂和注
册于香港的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湖南湘大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 年9 月11 日。


1997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出具《关于湖南湘大实业有限公司改组
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批复》([1997]外经贸资-函字第692号),同意湖南湘大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为湖南湘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340万元,发起人株洲市饲料
厂、香港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上海新杨饲料工业有限公司、株洲肉类联合加工厂、株洲唐人神油脂有
限公司分别持有湖南湘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0%、35%、10%、3%、2%的股份。


2000年8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湖南湘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
为“湖南湘大唐人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0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
准“湖南湘大唐人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20日,湖南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
以每股1.865元的价格定向增发2,500万股,增资后注册资本由5,340万元变更为7,840万元。2003年4
月21日,商务部出具了《关于同意湖南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批复》(商资一
函[2003]52号),同意上述增资。


2004年10月26日及2004年12月11日,分别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国家商务部批准,“湖
南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9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以每股3.10元的价格定
向增发1,093万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8,933万元,总股本为8,933万股。2006年5月12日,商务
部下发《商务部关于同意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批复》(商资批[2006]1166
号),同意上述增资。



2007年11月10日,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以每股7.50元的价格
定向增发1,367万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0,300万元。2008年3月26日,湖南省商务厅出具了《湖南
省商务厅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批复》(湘商外资〔2008〕10号),同意
上述增资。


2011年3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31号文(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于2011年3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本总额为13,800万股。


201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1年年度现金分红
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00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
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3,800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7,600万股。


201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2年年度现金分红
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6,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
红前公司总股本为27,600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1,400万股。


2013年5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91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
6,786,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67元,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2,078.60万股。公司已于2013年9
月1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2015年11月24日,唐人神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唐人神根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核准唐人神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39号),向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等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2,409,4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5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571,450,000.00元。公司总股本增至493,195,485股。唐人神已于2015年12月22日办理了
工商变更手续。


2016年10月17日,唐人神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唐人
神根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及《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龙秋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号),向龙秋华、
龙伟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90%股权。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0.0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41,394,422股,非公开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34,589,907股。唐人神已于2017年2月24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2017 年 5 月 22 日,唐人神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
分配的议案》:以2017 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589,9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
元(含税);同时,以截至公司 2017 年3 月 17 日的总股本 534,589,90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本 267,294,953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01,884,860股。唐人神已于2017年8月1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2017 年 6 月 7 日,唐人神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 2016 年度权
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唐人神根据《关于实施 2016 年
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及《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龙秋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号),向湖南唐人
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谷琛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685,93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3,96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00.00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256,960,000.00元。公司总股本增至836,570,799股。唐人神已于2017年11月16日办
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唐人神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截至 2018
年12月31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875,573 股,
总金额为人民币 37,041,997.45 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414%,
最高成交价为 5.3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0 元/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唐人神总股本为83,657.0799万股。其中: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17,438.09万股,持股比例为20.84%;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10,647.19万股,持股比例为12.73 %;
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436万股,持股比例8.89%;龙秋华4,188万股,持股比例为5.01 %;湖南
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822万股,持股比例为2.18%;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唐人神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1,498万股,持股比例为1.79%;深交所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为48.56%。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票13,835.7997 万股,
质押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4%。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83,657.08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7,936.67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9.49%;无限售条件股份75,720.41万股,占股本总额的90.51%。


本公司属饲料行业、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种猪行业,经营范围:生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养殖畜禽种苗以及上述产品自销。饲料原料贸易、饲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及进出
口业务。主要产品为饲料、肉制品、动物保健品、牲猪等。



法定代表人:陶一山先生。


2.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


组织形式: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
理结构,目前设饲料事业部、肉类事业部、行政事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信息中心、战略发展部、
工程部、种苗中心、证券部、审计部等部门。


3. 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原名:株洲成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2012 年 4 月 11 日更名),年初持有103,389,495股,占公司24.57%的股份,唐人神控股
于2015 年9月2日增持了唐人神股份1,030,000股,增持完成后,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04,419,4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82%。唐人神于2015年12月22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唐人神控股认购了公
司股份12,484,394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16,903,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0%。


2017年3月14日,大生行饲料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5,929,12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26%)转让给唐人神控股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唐人神控股持
有公司股份 142,833,016 股,持股比例为28.96%。


2017年3月17日,公司向龙秋华、龙伟华发行的股票41,394,422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本总额由49,319.5485万股变更为53,458.9907万股,唐人神控股持股比例由28.96%被动稀释至26.72%,
持股数142,833,016股不变。


2017年5月2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的
议案》:以2017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589,9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
税);同时,以截至公司2017年3月17日的总股本534,589,90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 267,294,953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01,884,860股,唐
人神控股持股数由142,833,016股增加至214,249,524股,持股比例为26.72%。


2017年8月30日,公司发行34,685,939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26,396万元,其中对唐人神控股发
行18,131,406股。上述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801,884,860股增加至836,570,799 股,唐人神控股持
股数由214,249,524股增加至232,380,930股,持股比例为27.7778%。


2018年12月28日,唐人神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58,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331%)
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唐人神控股持股数变为
174380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447%。



实际控制人:陶一山,陶一山持有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70%股权,陶一山之子陶业作为其
一致行动人持有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0%股权,由此陶一山实际控制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100%的股权;湖南山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唐人神控股69.25%的股权;陶一山通过湖南山业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控制了唐人神控股69.25%股权,进而间接控制唐人神14.43%的股份。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公司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为公司董事会,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9年4月17日。


5.合并范围的确定。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
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合并范围的变动
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
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
计部函〔2018〕453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1)计量属性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
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2)公司本报告期内无计量属性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五)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
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
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
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
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
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
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
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
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
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
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
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
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
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于合并当期
的年初已经存在,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原账面价值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
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
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
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
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
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
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
能仅凭合营方对合营安排提供债务担保即将其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
支付认缴出资义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 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
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
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
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对合营企业不享有共同控制的,本公司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1)对该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


2)对该合营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
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
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
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
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
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
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
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
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
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
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
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
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
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
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
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
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
一项金融负债。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
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 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
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
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
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
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
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
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
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
减值损失。其中“较大幅度下降”是指公允价值下降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是指公允价值连
续下降时间超过12个月。


6.本期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的依据: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公司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①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企业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③其他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公司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
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
情况除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
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
或重分类。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此种


情况主要包括:

A.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B.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C.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保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
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十一)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期末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纳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

资产类型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25

25

3至4年

40

40

4至5年

40

40

5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4.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包装物、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本期消耗性生物资
产包括生长中的幼畜及育肥畜(牲猪)。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购入和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销售原材
料以及销售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
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三)持有待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
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
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
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
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
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
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
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
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
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
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 应当根据处置组
中除商誉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
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
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
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十四)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
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
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
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
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
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
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
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
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
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
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


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
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
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
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
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
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其他
综合收益份额,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
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4.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
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4.2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
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


5.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
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六)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


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
值准备。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
承租人;(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
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 即使资产的所有
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
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
价值 [ 90%以上(含90%)];(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
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十七)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
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
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
的减值准备。


(十八)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
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
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
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九)生物资产

1.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2.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计量。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生产性生物资产类别

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

种猪

3年

10

30



3.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确定依据

根据资产的预计产出能力确定使用寿命,根据资产处置时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确定预计净
残值。


4.资产负债表日,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生物资产,当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


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之存货所述方法计提跌价准备,生产性生
物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公益性生物资产不摊销也不计提减值准备。


(二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及专有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
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在土地使用证有效期限内摊销

专有技术

5-10

软件

5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对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a.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
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b.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
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
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
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
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
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
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二十一)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投资单位
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含在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公司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在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二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
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
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
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
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
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
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
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四)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
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
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
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五)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
型等。


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
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工具
的数量一致。


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
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
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
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
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
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
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
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
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
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
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六)收入

1. 销售商品

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本公司
各类产品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饲料的销售采取现款现货的销售方式,公司在收取客户货款且客户在销售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后确认收入。


饲料的销售采取赊销方式下(只针对大型养殖企业),公司在客户在销售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后确认
收入。


(2)肉制品的销售分为经销商、商超、电商平台三个销售渠道:对于经销商公司在收取客户货款
仓库发货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对于商超公司在发货送到商超取得收货凭证由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对
于电子商务天猫和京东自营超市公司在货到运营商仓库取得收货凭证由仓管签收后确认收入,除上述两
个电子商务超市外的销售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实际发货单确认收入。


(3)牲猪的销售采取现款现货的销售方式。公司在收取客户货款且客户在销售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后确认收入。


2.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完工作的测量(或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
例或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
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
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
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
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七)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 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
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
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
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各项政府补助均采用总额法核算。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将与本公司日常活
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
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
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
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
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
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
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
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九)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2.融资租赁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
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
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
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
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
融资收入。



(三十)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指担保合同准备金。担保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
备金。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尚未终止的担保合同责任提取的准备金。按保费
收入的50%提取。


(2)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担保合同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担保合同余额的1%
提取。


(三十一)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
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
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
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1)饲料分部,生产及销售饲料;

(2)肉类分部,生产及销售肉类制品;

(3)动物保健品分部,生产及销售动物保健品;

(4)牲猪分部,饲养及销售牲猪。


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相同。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16%/11%/10%/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其他税项

依据税法规定计缴





注:本公司冷藏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
用17%的,税率调整为16%。本公司西式肉品(卤菜、火腿肠等开袋即食产品)、部分兽药、株洲商贸销
售的部分原料增值税税率原适用17%、调整为16%;中式非熟食品产品增值税税率原适用11%、调整为
10%。


(二)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为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3000610。2018年度本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 15%的优惠税率。本公
司之子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批文机关或文号

具体优惠

昆明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简称“昆明湘大”)

云商资[2013]70号

2018年度按15%税率征收

南宁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简称“南宁湘大”)

武县国税审字(2014)1号

2014-2020年度按15%税率征收

陕西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简称“陕西湘大”)

财税(2011)58号

2018年度按15%税率征收

赣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简称“赣州湘大”)

财税〔2013〕4号

2018年度按15%税率征收

湖南永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简称“永州湘大”)

证书编号:GR201843002108

2018-2020年度15%税率征收

肇庆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简称“赣州湘大”)

证书编号:GR201844006257

2018-2020年度15%税率征收

深圳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有

限公司(深圳比利美)

证书编号:GR201744200261

2017-2019年度15%税率征收

湖南美神育种有限公司

(简称“湖南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株洲美神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简称“株洲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司名称

批文机关或文号

具体优惠

岳阳美神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简称“岳阳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永州美神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简称“永州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衡阳美神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简称“衡阳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河北美神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简称“河北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荆州美神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简称“荆州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贵州美神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简称“贵州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株洲唐人神皇图岭生态养殖有

限公司(简称“黄图岭生态”)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驻马店美神种猪育种有限公司

(简称“驻马店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株洲唐人神生态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简称“生态农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醴陵美神农牧有限公司

(简称“醴陵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广东美神农牧有限公司

(简称“广东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浏阳美神农牧有限公司

(简称“浏阳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邯郸美神养猪有限公司

(简称“邯郸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湘西美神养猪有限公司

(简称“湘西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醴陵美神种猪养殖有限公司

(简称“醴陵养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龙华农牧”)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南乐美神养殖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司名称

批文机关或文号

具体优惠

(简称“南乐美神”)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甘肃美神育种有限公司

(简称“甘肃美神”)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第一款“从事农、林、
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企业从事下列项目所得,免征
企业所得税”第5项“牲畜、家禽的饲养”的规定,湖南美神、株洲美神、岳阳美神、永州美神、衡阳
美神、河北美神、荆州美神、贵州美神、皇图岭生态、驻马店美神、生态农业、醴陵美神、广东美神、
浏阳美神、邯郸美神、湘西美神、醴陵养殖、龙华农牧、南乐美神、甘肃美神等公司因为是从事牲猪的
饲养,因此免征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8号)、《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
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的规定,公司及饲料行业子公司生产
销售的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和湘国税
发[2007]170号文件,本公司之子公司株洲唐人神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单一大宗饲料符合免税条件,免
征增值税。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

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并为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列示金额178,600,580.91元,期初列
示金额179,717,522.88元;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列示金额
1,888,766.70元,期初列示金额2,348,286.49元。


将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与应
收股利合并为“其他应收款”


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期末列示金额214,660,458.48元,期初列示金额
133,658,827.21元;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期末列示金额1,848,039,142.47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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