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精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东方精工”、“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100%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 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小板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等,对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包括首发上市募集资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及本次交易配套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3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中信建投证券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 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3,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50元,共计募集资金52,700.00万元, 直接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52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172.00万元,已由中 信建投证券于2011年8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71.9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200.06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验 〔2011〕3-51号验资报告》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94 号文核准《关于核准广东 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4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6,127.4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1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 币50,000.00万元,直接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094.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906.00万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于2016年2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税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206.53 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699.47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6]第310070 号验资报告》。 3、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0号文核准《关于核准广东东 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条件的8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607.84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79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90,000.00万元,直接扣除 承销和保荐费用6,4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3,570.00万元,已由中信建投证 券于2017年4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273 号》验资报告。 (二)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51,776.39万元, 其中:(1)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50,698.57万元,其中:公司置 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6,333.09万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44,365.48万元;(2)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7年全部结项,相关募投项目的节余资 金也已在2017年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6,653.06万元,于2014年3月起用于公司在中 国银行佛山分行为境外全资子公司东方精工(荷兰)公司(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提供内保外贷业务的保证金,并于2018年3月因 内保外贷合同到期、公司已偿还贷款而解除质押。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6,653.06万 元及其存储孳生的利息1,077.82万元,合计7,730.88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该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为4,134.2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8 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49,674.60万元, 其中:(1)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49,673.03万元;(2)本年度直 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57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为768.5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3、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194,090.56万元, 本年度无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为4,864.7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774.1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东方精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狮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 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 别与公司开设专户的中国银行佛山南海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佛山狮山支行、兴 业银行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公司 开设专户的中国银行佛山分行和招商银行佛山狮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 违约情形。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18 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1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2 12510158000000045 77,250,000.00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 华支行*2 757900472610669 170,000,000.00 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海狮山支行*6 44-526401040017688 200,000,000.00 已注销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7 337010100100504951 已注销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8 337010100100594989 已注销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4 337010100100594743 已注销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5 337010100100594862 已注销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行*3 104007512010003372 14,000,000.00 已注销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行*3 104007512010003389 18,470,000.00 已注销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1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行*3 104007516010002046 22,000,000.00 已注销 合计 501,720,000.00 *1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9,719,375.92元。 *2 2013年5月2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757900472610669)余额为173,801,042.05元,公司将上述结余资金173,801,042.05元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04951),并办理了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的注销手续。 2013年9月10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12510158000000045)余额为101.79元,公司将上述结余资金101.79元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04951),并办理了浦发银行佛山分行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 *3 2014年6月25日公司在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04007512010003372) 余额为1,323.93万元,公司将上述结余资金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94743)并办理了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的注销手续。 2014年6月28日公司在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04007512010003389)余额 为1,987.36万元,公司将上述结余资金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94989)并办理了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的注销手续。 2014年6月30日公司在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04007516010002046)余额 为2,306.83万元,公司将上述结余资金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94862)并办理了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的注销手续。 *4 2015年7月11日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37010100100594743)余额 1,347.00万元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37010100100504951)并办理了注销手续。 *5 2015年5月4日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37010100100594862)余额 2,336.48万元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337010100100504951)并办理了注销手续。 *6 2016年9月22日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44-526401040017688)余额 6.90元转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狮山支行开设的基本户(账号为44526401040005402)并办理了注销手续。 *7 2018年9月12日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04951)余额 22,563.88元转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狮山支行开设的基本户(账 *8 2018年9月12日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94989)余额 为0元,办理了注销手续。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期初 余额*1 初时存放金额*2 截止日 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佛山南 海高新区支行 717266629722 100,000,000.00 0 注销 招商银行佛山狮 山支行 757900472610915 100,000,000.00 0 注销 兴业银行深圳后 海支行 338130100100057365 500.00 289,059,993.44 0 注销 合计 500.00 489,059,993.44 0 *1 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后海支行开通的账户338130100100057365期初余额500元不属于募集资金,因 此截止日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有500元差异。 *2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非公开发行费用2,065,338.38元。 *3 2018年9月26日公司在中国银行佛山南海高新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717266629722)余额 53.52元转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狮山支行开设的基本户(账号为44526401040005402)并办理了注销手续。 *4 2018年9月12日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后海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38130100100057365)余额 895.81元转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狮山支行开设的基本户(账号为44526401040005402)并办理了注销手续。 *5 2018年9月21日公司在招商银行佛山狮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757900472610915)余额3.71元 转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狮山支行开设的基本户(账号为44526401040005402)并办理了注销手续。 3、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1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佛山狮山支行 757900472610929 1,417,899,994.49 518,994,950.62 活期 中国银行佛山狮山支行 644468532782 1,417,800,000.00 488,746,548.18 活期 合计 2,835,699,994.49 1,007,741,498.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200.0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77.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83.4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776.3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49%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 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以前年度 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益(利润总额)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瓦楞纸箱印刷机械及其成 套设备项目 否 37,100.00 40,421.25 42,751.34 42,751.34 105.76 2014年 11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400.00 180.25 180.25 180.25 100.00 2015年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1,847.00 1,847.00 1,015.42 1,015.42 54.98 2017年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区域营销中心技术改造项 目 否 2,200.00 98.50 98.50 98.50 100.00 2015年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2,547.00 42,547.00 44,045.51 44,045.51 超募资金投向 支付购买佛斯伯(意大 利)60%股权并购贷款的保 证金 不适用 6,653.06 -6,653.06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7,730.88 7,730.88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6,653.06 1,077.82 7,730.88 合计 42,547.00 42,547.00 50,698.57 1,077.82 51,776.3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2,000,624.08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66,530,624.08元。2014年2月21日,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支付银行保证金的议 案》,为顺利推进公司收购意大利佛斯伯公司60%的股份,扩宽公司并购资金来源渠道,降低公司融资,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为 境外全资子公司东方精工(荷兰)公司(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提供担保(内保外贷),并使用超募资金 6,653.06万元支付银行保证金。上述事项已在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2018年3月因内保外贷合同到期、公司已偿还贷款而解除质押。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6,653.06万元及 其存储孳生的利息1,077.82万元,合计7,730.88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瓦楞纸箱印刷机械及其成套设备项目,截至2011 年8 月31 日共计 投入6,333.09 万元。2011 年9 月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6,333.09 万元。2011 年9 月27 日,公司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投向四个项目,分别为“瓦楞纸箱印刷机械及其成套设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及“区域营销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目前仅“信息化建设项目”留有节余。公司在该项目下全面实施了SAP信息系统,至2017年6月已经 通过了SAP信息系统上线后的运行测试,达到了原先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因该项目涉及公司财务、运营、人力资源及IT等多个方面和 环节,实施周期较长,市场环境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的专业团队通过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不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 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因此产生了项目资金投入的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699.4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1.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356.5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49,674.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1.8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以前年度投 入金额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益(利润总额)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 是 48,699.47 28,342.91 29,316.47 1.57 29,318.04 103.4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偿还银行借款 是 20,356.56 20,356.56 20,356.5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8,699.47 48,699.47 49,673.03 1.57 49,674.60 102.00 合计 48,699.47 48,699.47 49,673.03 1.57 49,674.6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无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3,616.5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 194,090.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以前度投 入金额 本年度 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利润 总额)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支付现金对价 否 180,500 180,500 180,500.00 180,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否 9,500 9,500 7,402.15 7,402.15 77.9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普莱德溧阳基地新能源汽车电池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否 100,000 100,000 6,188.41 6,188.41 6.1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290,000 290,000 194,090.56 194,090.5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2017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88.4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17年9月28日完成了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 因及其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区域营销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产 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短期借款”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 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3、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普莱德溧阳基地新能源汽车 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 的整体业绩中。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1年9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6,333.09万元,2011年9月27日已完成置 换。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年度无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3、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6,188.4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17年9月28日完 成了置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尚未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进行中,本年度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的金额为6,653.06万元。 2012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2012年5月1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以超募资金支付<关于东莞祥艺机械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项下 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的议案》,并于2012年4月25日公司与东莞祥艺机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莞祥艺”)的股东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收购东莞祥艺的100% 股权,公司拟以全部超募资金共6,653.06万元支付本次收购的部分购买价格,不 足部分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来支付。2012年6月,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了6,630.00 万元的收购保证金;由于达不到购买条件,2012年10月8日签署了《股权购买 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2012年9月将收回的收购保证金连 同相关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2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为境外全资 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支付银行保证金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收购意大利佛斯 伯公司60%的股份,扩宽公司并购资金来源渠道,降低公司融资,董事会、监事 会同意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东方精工(荷兰)公司(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提供担保(内保外贷),并使用超募资金6,653.06 万元支付银行保证金。上述事项已在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公 司2014年3月与中国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相关协议,将上述超募资金6653.06 万元全部质押给中国银行佛山分行,为子公司东方荷兰开展内保外贷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2018年3月,公司为上述内保外贷业务提供担保的、作为保证金存放于中 国银行佛山分行的超募资金6,653.06万元解除质押。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6,653.06万元及其存储孳生的利息1,077.82万元,合计 7,730.88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一并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37010100100504951)。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该议案。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 额为0元。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 额为0元。 3、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报告期内在招行狮山支行、中行狮山支行购买12个月以内的稳健型、 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截止2018年12月31日,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 到期,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东方精工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 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了东方精工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 度《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并出具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147号),认为: 东方精工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方精工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18年度,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情 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万里 杜鹏飞 赵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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