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初灵信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初灵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2018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 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05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初灵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1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25元,募集资金总额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949.70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22,050.30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便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的 1202021229900185176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的 19-045301040013541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的 356930100100073535账户、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的 11011479376602账户。2011年8月,公司、保荐人共同分别与前述4家银行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 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公司及专 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授权,国 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 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 在每半年结束后15日内(每年1月15日前和7月15日前)向浙江证监局寄送 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并配合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的检查 工作,浙江证监局可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查询等方式查询募集资金专户各项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6930100100073535) 因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该账户已于2012年12月销户。根据公司2012年10 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存放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滨江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11011479376602)更换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进行专户存储(账号71010122001279373)。深圳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11011479376602)已于2012 年11月销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71010122001279373)因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该账户已于2017年3月销户。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202021229900185176)因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该账户已于2017年12月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9-045301040013541 )因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该账户已于2018年8月销户。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050.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25.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303.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370.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29%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43.75万台信息接入产品项目 是 3,428.11 2,700.00 - 2,700.00 100.00 2012.6.30 [注1] [注1] 否 2.信息接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3,297.72 3,297.72 - 3,034.25 92.01[注2] 2018年度 [注4] [注4] 否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是 3,761.55 3,761.55 407.11 2,800.36 74.45[注3] 2018年度 [注4] [注4] 否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5] - - - - 1,280.10 - - - - - 5.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否 11,562.92 12,291.03 918.10 13,488.43 109.74 - [注6] [注6]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050.30 22,050.30 1,325.21 23,303.1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注7]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22,050.30 22,050.30 1,325.21 23,303.1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注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2015年12月,公司已将本项目对应的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60%股权中42%的股权对外转让,详见本报告四之说明。 [注2]根据公司2014年12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信息接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实际已投入使用2,978.81万元及利息收入55.44万元,合 计投入使用3,034.25万元。 [注3]根据公司2014年12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结项,实际已投入使用2,800.36万元。 [注4]信息接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构成利润中心,无法单独进行财务评价。 [注5]公司2014年度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将信息接入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18.91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961.19万元,合计结余资金 1,280.1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6]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累计已投入项目包括:使用超募资金275.00万元出资设立杭州沃云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71.50万元收购杭州博科思科技 有限公司61%股权,使用超募资金6,041.93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大楼建设。项目本期效益情况:(1)杭州沃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效益情况:根据公司2012年1月《杭州初灵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预计该项目实现净利润320万元,本期该项目实际实现净利润6.83万元,效益未达预期主要 系因受宏观环境影响,公司产品销售未达预期;(2)杭州博科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效益情况:根据公司2012年12月《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收购杭州博科思科技有限公司61%股权的公告》,预计该项目将实现约15%年收益,本期该项目实际实现净利润80.16万元,效益未达预期主要系因受宏观环境影响,公 司产品销售未达预期。 [注7]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12,291.03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资金13,488.43万元,其中包括超募资金12,291.03万元,银行存款利息1,197.40万元。 根据《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上述超募资金属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六、会计师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初灵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初灵信息公司2018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8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傅毅清 陈 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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