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一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9)第1560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截至2018年12月 31日止的《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 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光一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 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光一科技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光一科技截 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光一科技2018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文爱凤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芝莲 中国·上海 2019年4月19日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80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9月24日由主承销商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96.0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66.9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5,429.12万元。该项募 集资金已于2012年9月27日全部到位,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 了沪众会验字[2012]3171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2018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2,172.00万元(含利息),其中:“电力用户用电信息 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投入46.82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695.86万元;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428.95万元;结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0.37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共使用募集资金36,982.87万元,其中:“电力用户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2,205.73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3,898.63万元(其中:本金 3,069.78 万元、利息 828.85 万元);“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累计投入3,902.94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428.95万元;超募 资金使用15,546.62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250.37万元;收购索瑞电气股权 7,296.25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94.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实际余额为24.50万元、净利息70.02万元。 3、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存储余额(元) 储存形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湖 支行 125904083210806 257,360.29 活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01520120450000056 687,806.86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 业部 7323010182600260000 0.00 已销户 合计 - 945,167.1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2011年5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2012年10月24日,公司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月牙湖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储存效益,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根据项目进 展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采用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定 期存款到期后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3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3)0111- 003),公司募投项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 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以西,福特研发中心以南地块变更为相邻地块,该 两宗土地公司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 内容不变。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09),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9.82 万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众会 字(2012)3221号鉴证报告,对该项情况进行了审验。该项置换工作已划转完成。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2 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1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 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4月18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3)0418-018)。 (2)201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2-02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 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10 月9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3)1009-043)。 (3)2013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015-046),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 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 年4月4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404-013)。 (4)2014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0-019),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 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 年10月8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1008-075)。 (5)2014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10-077),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 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 年4月1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13)。 (6)2015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 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 月1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12)。 (7)2016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号),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 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 年4月10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15)。 5、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012年9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5,429.12万元,其中超募 资金15,029.12万元。 (1)2012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2)1030-010),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2)2013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南京宇能 仪表有限公司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115-051),同意公司使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2,250万元和自有资金1,967万元合计4,217万元以增资及受让 股权的方式获得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55%的股权,其中超募资金部分已划转完成。为降低 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维护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55%的股权、全部债权及相应权利转让给 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其中使用的超募资金2,250万元公司已收回并存放于超募资金专用 账户。 (3)2013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3)1203-054),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4)201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湖北索瑞电气有限 公司股权部分现金对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20-061),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任昌兆等3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84.82%股权,其中使用超 募资金6,779.12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利息517.13万元合计7,296.25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 价部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99号核准。上 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5)2015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3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本次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 资助。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累计使用15,546.6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5,029.12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使用超募资金利息517.50万元;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已注 销。 6、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建设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节 约部分设备采购成本。截止2017年3月31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结余利息合计 3,898.63万元(含利息收入828.8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 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 顺利建设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节约部分设备采购成本。2018年5 月2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 1,428.95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296.7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说明 (1)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由于公司变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详见公司2013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11-003),与之相关的规划许可审批、施工图审批、消防审批 及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等环节都相应调整并重新办理,需时较长。另外,公司所在城市于2013 年承办亚青会,2014年承办青奥会,服从政府部门在此期间对基建项目的管理要求也对项 目的基建工期有一定影响,公司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在《2013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将“电 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3年9 月30 日调整至2014年6月30日。 由于亚青会的召开及青奥会前期的市政工作,募投项目2013年下半年的基建进度受到 的影响比预期要大,此外为响应党的十八大关于绿色、科技、节能、减排的号召,综合考虑 募投项目未来运行及管理的科学性和便利性,以及灵活利用生产设备,充分发挥生产效率的 需要,公司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在厂房内部结构和布局上重新进 行规划设计。为避免完工后二次改造产生额外成本,公司决定在厂房建设阶段即进行方案设 计和实施,将其建设成节能减排、绿色科技厂房。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将“电力用户用电 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4年6月30日调整至2014 年12月31日。 公司在《2014年度报告》中,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的厂房已 建设完毕,按照柔性产能确定的生产设备合同已陆续签署。由于该项目厂房与公司综合楼在 同一地块一起投入建设,综合楼建设体量比厂房大,故在建设进度上慢于厂房,在规划供电、 排水、交通、后勤保障等方面综合楼与厂房需要同步考虑,从经济效益角度考虑,厂房与综 合楼同时启用经济效益最优,运行成本较低,综合楼预计2016年年初交付使用,考虑到上 述因素,公司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201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16年3月31日。 截止目前,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同受上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 延期因素影响,公司在《2013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由2013年9月30日调整至2014年6月30日。 公司所在城市2014年将承办青奥会,为服从政府部门对城市重要干道基建项目的管理, 致使项目的基建完工时间有所推迟。研发中心项目所在综合楼目前已完成主体封顶,尚有内 外墙体砌筑、外立面幕墙装饰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水电气等各专业管线布置、内部装 修、工程项目验收、备案等工作须进行,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4年6月30日调整至2015年6月30日。 公司在《2014年度报告》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在综合楼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及消 防工程基本结束,外墙玻璃、石材幕墙全部完成,尚待进行室内装修、空调设备安装、室外 管网、道路及景观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考虑到上述工程工作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5年6月30日调整至2016年3月31日。 公司在《2015年度报告》中考虑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在综合楼办公装修、楼层规划、 采购设备等工作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6年3月 31日调整至2016年12 月31 日。由于综合楼装修工作尚未结束,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6年12月31日调整至2017年12 月31 日。在此 期间公司研发部门在现有办公场地正常开展技术研发工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度延期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研发工作的开展。 截止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为降低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维护上市公司和非关 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所持有的南京宇能55%的股权、全部债权及相应权利整体转让给公 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上述股权投资款项2,250万元公司已收回并存放于超募资金专用账 户,南京宇能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情况。 附件: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表: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429.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2,172.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36,982.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 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 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 否 15,300.00 15,300.00 46.82 12,205.73 79.78 2016年12月31日 2,863.18 否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100.00 5,100.00 695.86 3,902.94 76.53 2017年12月31日 157.06 否 否 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否 1,428.95 5,327.5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400.00 20,400.00 2,171.63 21,436.25 3,020.24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索瑞电气股权 7,296.25 129.91 否 否 超募资金销户补充流动资 金 0.37 0.37 补充流动资金 - 8,25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0.37 15,546.62 129.91 合计 20,400.00 20,400.00 2,172.00 36,982.87 3,150.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①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由于公司变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详见公司2013 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码(2013)0111- 003号),与之相关的规划许可审批、施工图审批、消防审批及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等环节都相应调整并重新办理, 需时较长。另外,公司所在城市于2013年承办亚青会,2014年承办青奥会,服从政府部门在此期间对基建项目的管理要求也对项目的基建工期有一定影响,公司 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在《2013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3年9 月30日调整至2014 年6月30日。 由于亚青会的召开及青奥会前期的市政工作,募投项目2013年下半年的基建进度受到的影响比预期要大,此外为响应党的十八大关于绿色、科技、节能、减 排的号召,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未来运行及管理的科学性和便利性,以及灵活利用生产设备,充分发挥生产效率的需要,公司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 建设项目在厂房内部结构和布局上重新进行规划设计。为避免完工后二次改造产生额外成本,公司决定在厂房建设阶段即进行方案设计和实施,将其建设成节能减 排、绿色科技厂房。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4年6月30日调整至2014年12 月31日。 公司在《2014年度报告》中,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的厂房已建设完毕,按照柔性产能确定的生产设备合同已陆续签署。由于该项目 厂房与公司综合楼在同一地块一起投入建设,综合楼建设体量比厂房大,故在建设进度上慢于厂房,在规划供电、排水、交通、后勤保障等方面综合楼与厂房需要 同步考虑,从经济效益角度考虑,厂房与综合楼同时启用经济效益最优,运行成本较低,综合楼预计2016年年初交付使用,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将“电力用户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16年3月31日。 截止目前,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同受上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延期因素影响,公司在《2013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将“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3年9月30日调整至2014 年6月30日。 公司所在城市2014年将承办青奥会,为服从政府部门对城市重要干道基建项目的管理,致使项目的基建完工时间有所推迟。研发中心项目所在综合楼目前已 完成主体封顶,尚有内外墙体砌筑、外立面幕墙装饰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水电气等各专业管线布置、内部装修、工程项目验收、备案等工作须进行,考虑到 上述因素,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4年6月30日调整至2015年6月30日。 公司在《2014年度报告》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在综合楼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及消防工程基本结束,外墙玻璃、石材幕墙全部完成,尚待进行室内装修、 空调设备安装、室外管网、道路及景观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考虑到上述工程工作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5年6月30 日调整至2016年3月31日。 公司在《2015年度报告》中考虑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在综合楼办公装修、楼层规划、采购设备等工作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由2016年3月31日调整至2016年12月31日。由于综合楼装修工作尚未结束,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6年12月 31日调整至201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公司研发部门在现有办公场地正常开展技术研发工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度延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研发工作的开展。 截止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为降低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维护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所持有的南京宇能55%的股权、全部债权及相应权利整体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上述股权投资款项2,250万元公 司已收回并存放于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南京宇能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2012年9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5,429.1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5,029.12万元。 ①2012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10),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②2013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115 -051),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2,250万元和自有资金1,967万元合计4,217万元以增资及受让股权的方式获得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55%的股权,其 中超募资金部分已划转完成。为降低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维护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55%的股权、全部债权及相应权利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 光一投资。其中使用的超募资金2,250万元公司已收回并存放于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③2013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203-054),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④201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股权部分现金对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20-061),公司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任昌兆等3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84.82%股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6,779.12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利息517.13万元 合计7,296.25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99号核准。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⑤2015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累计使用15,546.6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5,029.12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使用超募资金利息517.50万元;超募资金 专用账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情况 2013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11-003),公司募投项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 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以西,福特研发中心以南地块变更为相邻地块,该两宗土地公司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 点变更后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2012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09),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9.8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众会字(2012)3221号鉴证报告,对该项情况进行了审验。该 项置换工作已划转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①2012 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30-01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 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4月18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8-018)。 ②201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2-02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 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10月9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009-043)。 ③2013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015-046),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 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4月4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4-013)。 ④2014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0-019),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 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0月8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08-075)。 ⑤2014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10-077),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 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1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⑥2015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 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1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⑦2016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号),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 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0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余的金额及原因 ①“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 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建设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节约部分设备采购成本。截止2017年3月31日,该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结余利息合计 3,898.63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 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建设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节约部分设备采购成本。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余资金及超募资金结余利息合计1,428.95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