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蓝海华腾: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9年04月22日 16:47:06 中财网














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33050011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33050011 号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
海华腾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蓝海华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蓝海华腾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蓝海华腾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卿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大群





2019 年 4 月 21 日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
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
38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3,750,000.00 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
保荐费人民币 21,4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22,350,000.00 元由承销
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汇入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田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另扣除贵公司自行支付的保荐费、中介机构
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54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3,81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30010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 128,140,622.46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89,101,635.73 元,其中本金
为 88,570,844.88 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530,790.85 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8,451,588.78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36,592,211.24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0,926,485.33 元,其中本金为
50,119,256.10 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807,229.2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
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田支行

812002686102066

222,350,000.00

2,545,479.69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田支行

812002686121017



42,000,000.00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田支行

812002686123013



-

合计



222,350,000.00

44,545,479.69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蓝海
华腾电气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保证专款专用。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


公司在上述银行的二级支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
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城南支行

40338001040009970



1,381,005.6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城南支行

40338051000000039



-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城南支行

40338051000000040



5,000,000.00

合计





6,381,005.64



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中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其
他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7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
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
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9,933,740.83 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
一般结算户,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
时间进行调整,延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预计可使用
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延期至 2018 年 06 月 30 日。


4、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1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生产基地项目 否 6,362.77 6,362.77 539.69 2,345.21 36.86 2018年6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研发中心项目 否 3,687.08 3,687.08 189.93 1,054.11 28.59 2018年6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

否 1,336.95 1,336.95 115.54 259.90 19.4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营运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386.80 21,386.80 845.16 13,659.22
合计 21,386.80 21,386.80 845.16 13,659.22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381.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5.1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659.2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生产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正式投入批量生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并经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267,918.34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保荐机构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8年11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8年11月1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尚
未归还。

(2)其他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余额为50,926,485.33元,其中本金余额50,119,256.10元(占募集资金总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23.44%),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807,229.23元,将继续用于补充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
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7年6月 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9,933,740.83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
结算户,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
时间进行调整,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

3、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预计可使用
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延期至2018年06月30日。

4、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除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
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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