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雄韬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9年04月23日 22:37:36 中财网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19】第0353号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鉴证报告

1-2

附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7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11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19】第0353号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18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表独
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2014
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13.16元,共募集资金44,744.00万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
费用后将余款41,444.00万元于2014年11月27日汇入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开设的账户为1750293898募集资金专户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设
的账户为338130100100039889募集资金专户。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35,000,00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
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654,720.8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785,279.1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
【2014】第1044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度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6,604,610.71

加:本期募集资金净额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8,948,349.35

减:募投项目前期自筹资金转出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398.46



加:募投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



减:募投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减:置换的上市费用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164,310.89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收益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7,820,173.79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9号”文件许可,公司于2016
年8月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13,20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0元,共募集资金935,199,988.40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
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919,699,988.40元于2016年8月25日汇入公司在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1067643817募集资金专户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250100004200000265募集资金专户。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18,000,00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
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534,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5,665,875.19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64,195.09
元,合计人民币916,630,070.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12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度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9,706,093.59

加:本期募集资金净额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31,741,022.94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3,539.75

加:募投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

553,000,000.00

减:募投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600,000,000.00

加:募投项目理财到期入账

25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购买理财的金额(注)



减:发行费用



加: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230,453.05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收益

1,773,273.98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2,965,257.9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
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37,820,173.79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50293898

活期

33,492,220.5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338130100100039889

活期

21,925.00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51212824

活期

3,633,729.90

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

100000600138730

活期

672,298.37

合计





37,820,173.79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
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222,965,257.93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751067643817

活期

19,679,663.8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

44250100004200000265

活期

203,285,594.11

合计





222,965,257.93



3、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
年12月分别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雄韬电源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雄
韬)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与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雄韬)及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分别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系:国家于2016
年开始对铅酸电池行业征收4%的消费税,且湖北雄韬大力发展国内通信电池,目标市场以
国外市场为主转变为以国内市场为主,导致整体项目有所延后。该项目已于2018年12月
31日建设完毕, 项目于2019年开始实现经济效益。


(2)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系:公司在
燃料电池领域加大投入,特别是在武汉及山西的氢能产业园落地,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于
燃料电池工业化,公司关于燃料电池的研发项目将根据市场前沿、技术路线的优化而进行相
应的调整。作为公司燃料电池战略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也已经完成燃料电池混动力样车的
设计和总装,正在准备产业化设备的调试,同事申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在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中,基于智慧电池的EnerSmart解决方案已经开发完成,结合动
力电池梯次利用,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公司动态的调整能源互联网的建设,以实现最为先
进的电池远程监测技术,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监测并做到寿命价值评估,最终实现能源
互联网项目结合储能市场在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式发电、微网及新能源汽车和电力辅助服
务领域。综上所述,根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
及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
的建设期由原定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3)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系:国家对企业向海外投资把控严格,
企业资金流向海外需经政府部门机构审批备案后方可转出。目前公司正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
信息化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公司项目无法于2018年6月30日验收完成。经公司审慎
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18年6月
30日延长至2019年月30日。


(4)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出现异常的原因系:公司由于通信、储能业务
发展加快,通信、储能业务与动力电池业务有一定的区别。公司为了兼顾通信、储能、动力
并向发展,对电芯工艺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叠片工艺改成卷绕工艺。由于新的工艺开发需
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卷绕工艺已开发成功,具备量产条件。该项目已于上月重新启动,
目前处于设备选型阶段。综上所述,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
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
设期由原定2018年9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和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
术开发项目属于研发项目,并不涉及生产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但通过


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能源互联网领域打下夯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电池生产及技术服务整
体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和研发能力,提升新型产品的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客户
信任度的提升,加快客户需求反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及品牌的推广,
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中长远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11月7日召开的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
电池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303.64万元(截至2017年9月19日已结算的利
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划入公
司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计划,原项目“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
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项目总投资39,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项目
投资主体(湖北雄韬),新建13条先进密封蓄电池组装线,年生产蓄电池275万KVAh,其中
AGM电池215万KVAh,胶体电池60万KVAh,主要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费用名称

投资额

占投资总额比例

建筑工程费

4,682.20

12.01%

设备及工器购置费

20,209.77

51.82%

安装工程费

606.29

1.55%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072.83

2.75%

基本预备费

1,328.55

3.41%

建设投资合计

27,899.65

71.54%

铺底流动资金

11,100.35

28.46%

项目投资总额

39,000.00

1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86.83万元,正在建设中。


(2)根据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计划,原计划“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
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
计划在2020年12月31日建成。


该项目计划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场地投资

1,200.00

2

设备投资

7,322.44

3

预备费用

511.35

4

研发费用

3,910.00

项目投资总额

12,943.78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14.87万元,正在建设中。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情况

(1)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
会议和201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募集资金
10,868.00万元,变更投向“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实施主体为越
南雄韬。


(2)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11月7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同意变更“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
极板组装线项目”的募集资金3,200.00万元,用于投资“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为越南雄韬。


(3)在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前提下,公司2018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1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
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1,270.00万元,用于投资“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
发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将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完成具体开发工作。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额

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
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25,000.00万元

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
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10,932.00万元

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
电池新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0,868.00万元

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3,200.00万元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
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使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用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10,730.00万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
术开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270.00万元



3、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原因

(1)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变更原因:我国将于2016年1月1日起
对铅蓄电池行业按4%税率征税消费税,同时伴随近年来国内人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不断
提高,导致国内铅蓄电池制造的优势不断被削弱。而公司另一重要海外生产基地——越南雄
韬,2007年营运至今已培养了大批越南籍本土管理人才,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良好的供
应链,并已经通过了多个战略客户的审核。越南雄韬产能虽逐年提升,但现有越南生产基地
产能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


公司经过反复论证及多次调研分析,基于优化公司国内外产能配置的战略考虑,认为调
整增加越南雄韬生产基地投资是更紧迫和理想的选择,发展前景可期。


(2)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变更原因:我国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行业按
4%税率征税消费税,将于2018年1月1日起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
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需缴纳相应的环境保护税。同时伴随近年来国内人力成本
和原材料成本的不断提高,导致国内铅蓄电池制造的优势不断被削弱。


越南雄韬2007年营运至今已培养了大批越南籍本土管理人才,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
良好的供应链,并已经通过了多个战略客户的审核。目前越南雄韬基地极板生产无法满足组
装需求,其中40%的极板需要从国内购买,从国内购买极板运输至越南基地的运输费用高且
运输周期长,从而影响越南雄韬生产基地产能。产能虽逐年提升,但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


公司经过反复论证及多次调研分析,基于优化公司国内外产能配置的战略考虑,认为调
整增加越南雄韬生产基地投资是更紧迫和理想的选择,发展前景可期。


(3)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变更原因: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
司现有的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优势,对新能源产业的介入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方
向。市场上主要电池类型仍是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提前对燃料电池、可充电锌电池等新型
电池的研发能建立进入优势。本次项目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对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
术开发,该研发项目的建立能更顺利地切入新能源产业,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1:

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74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4.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068.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872.1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4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
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



25,000.00

10,932.00

256.13

10,386.83

95.01

2018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
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



15,000.00

10,696.36

0.00

10,691.82

99.96

2015年12月31日

-10,879.69





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
电池新建项目





10,868.00

0.00

10,851.14

99.84

2016年12月31日

7,467.72





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





3,200.00

638.70

638.70

19.95

2019年6月30日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4,303.64

0.00

4,303.64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000.00

40,000.00

894.83

36,872.13

92.18



-3,411.97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40,000.00

40,000.00

894.83

36,872.13





-3,411.9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北雄韬 275 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已
建设完毕,与原计划产品结构有一定的变化。国家于2016年开始对铅酸电池行业开始征收4%的消费税,导致铅酸蓄电池生产成本增加。2016年起,湖北雄韬大
力发展国内通信电池,目标市场以国外市场为主转变为以国内市场为主,导致项目导致整体项目有所延后。2019年起,该项目开始实现经济效益。


2、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国家于2016年开始对铅酸电池行业开始征收4%的消费税,导致铅酸蓄电池生产成




本增加。2017年起,深圳市大鹏新区区位发展战略规划环保要求,公司其发展战略及产品线布局,对铅酸蓄电池业务进一步的整合与优化,公司逐步将深圳生产
基地铅酸蓄电池业务全部迁移至湖北子公司、越南子公司。2018年12月30日前已将深圳铅酸电池业务转移至湖北、越南生产基地,期间产生较高的员工安置处
理费用及迁移时所产生的物料、设备损耗,导致该项目无法达到承诺效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已完全
停产,项目相关人员遣散,项目相关设备迁移至湖北、越南子公司,该项目已终止。


3、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国家对企业向海外投资把控严格,企业资金流向海外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转出,目前公司正在深
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公司项目无法于2018年6月30日验收完成。经公司审慎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优化调整,拟
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18年6月30日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1、原实施方式: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由公司向湖北雄韬增资的方式实施。


2、变更后的实施方式为:湖北雄韬275万千伏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由公司提供无息、滚动股东借款的方式实施,借款期限3年,借款金额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资额为上限,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总额进行测算后确定。湖北雄韬的董事会已就上述借款事项及委托贷款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形成相关
决议,同意上述实施方式的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1、2014年12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前期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湖北雄
韬275万千伏密封蓄电池极板组装线项目2,658.63万元和投入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5,360.07万元,合计8,018.70万元,公司于2015
年1月13日,完成置换工作。


2、2016年2月29日第二届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前期已使用自筹资金投
入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1,681.2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完成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1、201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后次日
起,使用时间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15年12月30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5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公司于2016 年1月 5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12,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6年9月20日将该笔 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6年9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
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4,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7年9月19日将该笔4,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7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7年9月27、2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9月20日将该笔55,000.00万元
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在确保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资金节余的原因:

1、立项时自动化设备拟订进口设备,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国内设备可以满足公司生产设备的要求,因此采用国内设备代替进口设备,降低建设成本;

2、部分自动装配线通过公司设备部门自己购买零配件进行组装,降低建设成本;

3、辅助生产设备(如自动循环水冷却系统)未采用外购设备,而是通过自建整体水浴槽,降低建设成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说明:

1. 本使用情况汇总表中各项目直接相加的汇总数与合计数在尾数上有差异,这种差异是以万元为单位且四舍五入造成的。


2. 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11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201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50万KVAh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303.64万元(截至2017年9月19日已结算的利
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划入公司的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现金。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3,52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74.1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7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7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06.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
建设项目



79,970.00

79,970.00

1,956.11

8,274.87

10.34

2020年12月31日



不适用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



12,000.00

10,730.00

200.99

1,141.87

10.39

2020年12月31日



不适用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
术开发项目





1,270.00

1,017.00

1,017.00

80.07

2019年2月28日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91,970.00

91,970.00

3,174.10

10,406.74

11.32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91,970.00

91,970.00

3,174.10

10,406.74

11.3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由于通信、储能业务发展加快,通信、储能业务与动力电池业务有一定的区别,公司为了兼顾
通信、储能、动力并向发展,对电芯工艺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叠片工艺改成卷绕工艺。由于新的工艺开发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卷绕工艺已开发成功,
具备量产条件。综上所述,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
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18年9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公司在燃料电池领域加大投入,特别是在武汉及山西的氢能产业园落地,同时,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燃料电池工业化,公司关于燃料电池的研发项目将根据市场前沿、技术路线的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作为公司燃料电池战略发展的重要方向,
公司也已经完成燃料电池混动力样车的设计和总装,正在准备产业化设备的调试,同事申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在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中,
基于智慧电池的EnerSmart解决方案已经开发完成,结合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公司动态的调整能源互联网的建设,以实现最为先进的电池
远程监测技术,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监测并做到寿命价值评估,最终实现能源互联网项目结合储能市场在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式发电、微网及新能源汽车




和电力辅助服务领域。综上所述,根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经公司审慎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
划进度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2016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前期已使用自筹资
金投入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3,340.47万元和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447.01万元。已完成置换工作。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1、2016年9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
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了41,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7年9月19日将该笔4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7年9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及2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提取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9月20日将该笔5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6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0月26日归还300.00万元募集资金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12月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提取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该笔募集资金暂未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化

越南雄韬年产120
万KVAH蓄电池新建
项目

湖北雄韬275万千伏
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
装线项目

10,868.00



10,851.14

99.84

2016年12月31日

7,467.72





越南新建极板二厂
投资项目

湖北雄韬275万千伏
安密封蓄电池极板组
装线项目

3,200.00

638.70

638.70

19.95

2019年6月30日



不适用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
池电堆技术
开发项目

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
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
平台开发项目

1,270.00

1,017.00

1,017.00

80.07

2019年2月28日



不适用



合 计



15,338.00

1,655.70

12,506.84





7,467.7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变更原因:我国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行业按4%税率征税消费税,
同时伴随近年来国内人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不断提高,导致国内铅蓄电池制造的优势不断被削弱。而公司另一重要海外生
产基地越南雄韬,2007年营运至今已培养了大批越南籍本土管理人才,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良好的供应链,并已经通过了
多个战略客户的审核。越南雄韬产能虽逐年提升,但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公司经过反复论证及多次调研分析,基于优化公司
国内外产能配置的战略考虑,认为调整增加越南雄韬生产基地投资是更紧迫和理想的选择,发展前景可期。


越南雄韬年产120万KVAH蓄电池新建项目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5
年第十次会议与2015年11月9日召开了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并于2015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

2、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变更原因:目前越南雄韬基地极板生产仍无法满足组装需求,其中40.00%的极板需要从国内
购买,而从国内购买极板运输至越南基地的运输费用高且运输周期长,从而影响越南雄韬生产基地产能。产能虽逐年提升,
但仍无法满足订单需求,公司经过反复论证及多次调研分析,基于优化公司国内外产能配置的战略考虑,认为调整增加越南
雄韬生产基地投资是更紧迫和理想的选择,发展前景可期。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公司于2017
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与2017年11月7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并于2017年10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3.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变更原因:基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现有的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优




势,对新能源产业的介入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市场上主要电池类型仍是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提前对燃料电池、
可充电锌电池等新型电池的研发能建立进入优势。本次项目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对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该
研发项目的建立能更顺利地切入新能源产业,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


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技术开发项目履行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
次会议与2018年1月23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
2018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国家对企业对海外投资把控严格,企业资金流向海外需经政府部门机构
审批后方可转出。目前公司正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公司项目无法于2018年6月30日验收
完成。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拟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原定2018年6月30日延长至
2019年6月30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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