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东重机: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9年04月24日 17:37:15 中财网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01620011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9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9]01620011号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
重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华东重机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华东重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东重机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谢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佟环





2019年4月23日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7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
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
司已于2012年5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50,000,000.00股,面值为每
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9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
499,5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43,310,000.00
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456,1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己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2012]第0151号《验
资报告》。


2、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8号文《关于
核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12,944.29万股新股,有效期6个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为境内
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为翁耀根、翁霖、广发恒定18号。本次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29,442,857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7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293,999.46元,发
行费用人民币10,715,322.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78,578,676.61元,并
于2016年2月24日全部存入本公司交行城北支行322000633018018008319募集
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己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
以验证,并出具验字【2016】01030001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将存放于交行城北支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
123,820,000元划入全资子公司无锡华东铸诚不锈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8110501013900293028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
的存储和使用,将余下的354,862,570.04元(含利息收入103,893.43元)划入
交行城北支行一般户。2017年6月21日将余下的利息收入3,888.80元划入交
行城北支行一般户,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募集资
金账户已注销。


3、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10号文《关于
核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周文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816万元,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人民币普通股
79,058,595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41元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2,999,973.95元,扣除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
25,471,698.11元,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4,999,973.95元,扣减其
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57,859.03元,并考虑已由主承销商扣减的财
务顾问费人民币1,000,000.00元及承销费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1,528,301.89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2,370,416.8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己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
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62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本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本年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489,009.92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489.1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90,499.0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IPO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期末资金余额
为490,499.03元(含利息收入53,893.64元)。


2、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使
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本年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111,990,619.17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0,314,218.17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3,682,646.80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006,245.8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公司“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11月30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1)、2018年12月19日刊登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3万吨/年不
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在交行无锡城北支行322000633018018008319账户、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清扬路支行8110501013900293028账户,已全部完成
注销手续,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3、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本年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276,232,312.59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74,119,480.14

加:本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39,019.85

减:转入一般账户

2,351,852.3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本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将存放于交行城北支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
1,864,977.00元(含利息收入479,151.09元)划入交行城北支行一般户;于2018
年1月25日将存放于交行城北支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127,987.40元(含利息
收127,986.87元)划入交行城北支行一般户;于2018年1月25日将存放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专户中的募集资金358,887.90元(含利息收
入358,887.90元)划入交行城北支行一般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已完成,本公司在交行无锡城北支行32200063301801802615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472870800390两个专项账户上的募集资
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在2012年7月1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354,250,0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12 年6月18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35,000,0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7月1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66,940,000.00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精神和发行需要,公司与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中
信建投担任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原保荐机构“金元证券”

持续督导期至IPO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原保荐机构“华英证券”

持续督导期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持续督导期从2017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
用完毕为止。


2、在2016年3月1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及华英证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478,578,676.61元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29日公司及华东铸诚共同与华英证券、中信
银行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123,820,000.00 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
存在问题。


3、在2017年12月5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及中信建投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397,499,987.00元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
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及中信建投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397,499,986.95
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
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行

7322410182100027635

募集资金专户

490,499.03

活期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490,499.03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累计使用455,753,394.61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399,883,350.54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794,999,973.95元。募集资金的实
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终止情况

(一)IPO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根据于2012年5
月21日签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因公
司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模式,并优化了生产工艺流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募集资
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秉承着节约、合理及高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实
现募投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考虑到(1)募投项目的区域机加工配套能
力提升和完善;(2)本地区新成立了国家级的起重机检验检测中心;(3)公司
已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到软件无形资产投资、研究开发费用等综合因素,募投项目
减少了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及研发费用等的支出,累计节余
了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19.54万元)。2013年9月10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
息收入419.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
全部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募投项目部分募
集资金变更

公司将募投项目之“35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
方式由原计划在公司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华苑路12号的老厂区通过改、扩建厂房
以及采购设备来新建一个不锈钢加工中心方式,变更为通过承租无锡信德金属制
品有限公司(简称“信德公司”)现有的不锈钢加工中心,即信德公司的10341㎡
车间厂房、2150㎡的办公楼以及分条机、中板机等不锈钢加工设备及相关附属
设施的方式实施,同时对原定的加工中心产能也调整为33万吨/年。


本次变更已由公司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6年11月8日经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募投项目终止情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12月
1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
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33万吨/年不锈钢加
工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1、 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主要依托于无锡地区的区位优势进行不锈
钢板材等的进一步加工,并对公司的以不锈钢为主的供应链板块进行配套支持。

近年来,市场上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较多,导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产能利用率
不足,短期难以提升,且承担的运营成本较高,项目整体的效益较低。若继续投
入该项目,项目效益可能无法达到整体预期,降低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为避免继续实施项目带来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公司发展
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调整策略,拟终止“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
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未来公
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使用流动资金做好
公司主营业务。



2、 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的“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实际经
营情况对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
整,且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终止后剩余募
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3万吨/年不
锈钢加工中心项目)83,682,646.80元(含利息)已全部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IPO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公司IPO募投项目之“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在募集资
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截至2012年6月
15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项目款计人民币87,592,286.29元,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7,592,286.29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
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1894号《无锡华东重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专项报
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认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之“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
截至2017年12月5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项目款计人民币200,000,000.00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66,370,416.81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
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
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620038号《无
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认为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
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3、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


编制单位: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105台轨道吊、24台岸
桥产能扩建项目
否 35,425.00 17,402.16 17,358.4999.75%2013/8/31 1,253.92 否 否
2、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是 18,022.84 18,022.84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425.00 35,425.00 35,381.33 1,253.92
超募资金投向
1、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否 3,500.00 3,500.00 3,500.00100.00%
2、归还银行贷款 否 6,694.00 6,694.00 6,694.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0,194.00 10,194.00 10,194.00
合计 45,619.00 45,619.00 45,575.33 1,253.92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619.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022.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9.5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严峻,机械制造业整体形势不容乐观,港口码头集装箱装卸机械市场需求增
长放缓,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
2、市场竞争激烈,为获取订单,公司调整投标策略,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3、为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司销售费用有所增加,人员工资等费用增加亦导致管理费用有所增长。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超募资金10,194万元;
2、2012年6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超募资金6,694万元偿还银行
贷款,其中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1,000万元、中信银行无锡清扬路支行2,800万元、招商银行无锡
城西支行1,894万元、中国银行无锡南长支行1,0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已全部偿
还;
3、2012年6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500万元在广西钦
州市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港迪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西北部湾华
东重工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述投资已履行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3年9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
419.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依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1894号专项报告,截止
2012年6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为8,759.23万元,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
集资金8,759.2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置换已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575.3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10月22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22日止,不超过12个月。2013年9月
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19.54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8
年12月31日,此3,000万元也已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模式,并优化了生产工艺流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严格
管理,秉承着节约、合理及高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实现募投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
上,考虑到(1)募投项目的区域机加工配套能力提升和完善;(2)本地区新成立了国家级的起重
机检验检测中心;(3)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到软件无形资产投资、研究开发费用等综合因素,
募投项目减少了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及研发费用等的支出,累计节余了募集资
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19.54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专户49.05万元
(包含利息收入5.39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设立的两个专项账户上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上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附表2:
编制单位: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1、105台轨道吊、24台
岸桥产能扩建项目
105台轨道吊、24台岸
桥产能扩建项目
17,402.16 - 17,358.4999.75%2013/8/31 1,253.92否否
2、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105台轨道吊、24台岸
桥产能扩建项目
18,022.84 - 18,022.84100.00%
合计 35,425.00 - 35,381.33 1,253.92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一、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模式,并优化了生产工艺流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
进行严格管理,秉承着节约、合理及高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实现募投项目设计生产
能力的基础上,考虑到(1)募投项目的区域机加工配套能力提升和完善;(2)本地区新成立
了国家级的起重机检验检测中心;(3)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到软件无形资产投资、研究
开发费用等综合因素,募投项目减少了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及研发费用等
的支出,累计节余了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419.54万元)。

二、公司于2013年9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
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已于2013年9
月11日出具《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上述议案经2013年9月26
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9月27日进行了公告。

三、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18,442.38万元已全部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严峻,机械制造业整体形势不容乐观,港口码头集装箱装卸机械市场
需求增长放缓,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二、市场竞争激烈,为获取订单,公司调整投标策
略,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三、为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司销售费用有所增加,人员工资等费用
增加亦导致管理费用有所增长。
编制单位: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
中心项目
是 12,382.00550万元/年(租金)
+3,413.90万元(铺
底流动资金)
3,031.42 4,512.4750.62%2017/6/30 -88.04 否 否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35,475.87 35,475.87 35,475.87100.00%
3、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是 7,869.53 7,869.53 7,869.53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7,857.87550万元/年(租金)
+38,889.77 万 元
10,900.95 47,857.87 -88.0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47,857.87550万元/年(租金)
+38,889.77 万 元
10,900.95 47,857.87 -88.04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857.8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00.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382.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5.8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之“35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计划在公司位于无锡
市滨湖区华苑路12号,变更为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北环路(毗邻无锡东方钢材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一、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之“35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在公司位于
无锡市滨湖区华苑路12号的老厂区通过改、扩建厂房以及采购设备来新建一个不锈钢加工中心方式,变
更为通过承租无锡信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信德公司”)现有的不锈钢加工中心,即信德公司的
10341㎡车间厂房、2150㎡的办公楼以及分条机、中板机等不锈钢加工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方式实
施,同时对原定的加工中心产能也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33万吨/年不锈
钢加工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83,682,646.80元(含利息)已全部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857.87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在交行无锡城北支行32200063301801800831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清扬路支行8110501013900293028两个专项账户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附表4:
编制单位: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
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1、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35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550 万元/年(租金)+3,413.90 万 元(铺底流动资金) 3,031.42 4,512.4750.62%2017/6/30 -88.04否否
2、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 7,869.53 7,869.53 7,869.53100.00%
合计 550 万元/年(租金)+3,413.90 万 元(铺底流动资金) 10,900.95 12,382.00 -88.04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变更实施方式及地点
(一)承租标的原所属公司无锡信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北环路,毗邻我国知名的不锈钢市场——无
锡东方钢材城。该不锈钢市场集散地资源丰富,不锈钢采购渠道及客户渠道的开发较为便捷、不锈钢市场信息
的采集和分析较为及时,有利于为公司募投项目的投产及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公司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公司位于华苑路12号厂房,该地距无锡东方钢材城等不锈钢市场集散地路程
较远,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将有助于
缩减运输时间及成本,便利客户采购,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不锈钢加工中心的生产效率创造了良好空间。

(三)公司原募投项目拟通过改、扩建厂房以及采购设备方式新建一个不锈钢加工中心,前期建设投资等相关
固定资产投入较大,本次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即通过承租信德公司现有不锈钢加工中心的部分土地、
房屋、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方式开展公司不锈钢加工业务,前期投入规模相对较小,且租金分期投入周期
长,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实施的灵活性,降低了项目实施风险。

(四)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不锈钢加工中心将与公司所属主营不锈钢贸易的子公司无锡诚栋不
锈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主营不锈钢电子商务及信息资讯服务平台的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同
在无锡东方钢材城区域附近办公,公司不锈钢加工、贸易、电子商务等相关业务都将集中在一起,既有利于不
锈钢相关业务的衔接,也有利于提升公司不锈钢板块的管理效率,为公司不锈钢业务的协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
础。本次变更已由公司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6年11月8日经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 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主要依托于无锡地区的区位优势进行不锈钢板材等的进一步加工,并对公
司的以不锈钢为主的供应链板块进行配套支持。近年来,市场上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较多,导致不锈钢加工中
心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短期难以提升,且承担的运营成本较高,项目整体的效益较低。若继续投入该项目,
项目效益可能无法达到整体预期,降低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为避免继续实施项目带来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调
整策略,拟终止“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未来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使用流动资金做好公司主营
业务。

(二)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的“33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做
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主营
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且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变更已由公司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8
年12月18日经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83,682,646.80元(含利
息)已全部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编制单位: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
大资产重组项目
否 82,300.00 79,500.00 27,528.91 79,500.00100.00%2017/10/1 31,020.12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2,300.00 79,500.00 27,528.91 79,500.00 31,020.12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82,300.00 79,500.00 27,528.91 79,500.00 31,020.12
附表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9,5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528.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依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7]01620038号专项鉴证报告,截止2017年
12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金额为20,000.00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6,637.04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置换已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500.00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在交行无锡城北支行32200063301801802615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梁溪支行472870800390两个专项账户上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注销手续。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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