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同为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19年04月24日 18:32:03 中财网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19】第0395号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鉴证报告

1-2

附件: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8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0号中糖大厦11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19】第0395号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编制《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
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
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12.34元,共计募集资金33,318.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00.00
万元(包含进项税额124.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11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1,218.00元(包含进项税额68.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900.00
万元,其中:计入股本2,7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392.62万元(包含新
增股本溢价27,200.00万元和上述相关费用增值税进项额16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
3-170号)。


(二)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度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9,197,370.49

加:本期募集资金净额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36,449,954.22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3,771.13

减:募投项目置换的金额



减:募投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50,000,000.00

减:募投项目购买理财的金额

349,000,000.00

减:置换的上市费用






加:募投项目收到购买理财金额

382,000,000.00

加:收到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34,000,000.00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147,248.09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收益

5,104,063.00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4,994,956.2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
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宝安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惠
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与广东华兴
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方式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润城支行

751068299384



募集资金
专户/活期

2017年2月已销
户,原三方协议失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73010122001421359



募集资金
专户/活期

2017年9月已销
户,四方协议失效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805880100033875



募集资金
专户/活期

2018年8月已销
户,四方协议失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15166668888818

11,770,592.10

募集资金
专户/活期

三方协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新区支行

756270884638

40,855,604.91

募集资金
专户/活期

四方协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润城支行

760168439435

46,155,819.24

募集资金
专户/活期

四方协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

610816889

36,212,939.98

募集资金
专户/活期

四方协议

合 计



134,994,956.23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
支行。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惠州同为承担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的施工许可证申请工作较早开始,
但直到 2018 年 8 月才取得。


2、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主要由于为构建内部支撑体系、引入优秀的营销人员、
以及匹配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的研发进度计划而延缓建设。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86.6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4号)。


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视频监控录像设备
建设项目

14,228.00

14,118.00

3,993.33

3,993.33

2

数字监控摄像机建
设项目

9,842.00

9,842.00

2,843.21

2,843.2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60.00

3,860.00

450.09

450.09

4

国内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

2,080.00

2,080.00





合计

30,010.00

29,900.00

7,286.63

7,286.6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9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45.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493.8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设
项目



14,118.00

14,118.00

2,114.95

6,510.57

46.12

2020年6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项




9,842.00

9,842.00

1,150.97

4,532.45

46.05

2020年6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60.00

3,860.00



450.09

11.66

2020年6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80.00

2,080.00

379.08

1,000.77

48.11

2020年6月30日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900.00

29,900.00

3,645.00

12,493.88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



29,900.00

29,900.00

3,645.00

12,493.8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惠州同为承担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的施工许可证申请工作较早开始,但直到 2018 年 8 月才
取得。

2、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主要由于为构建内部支撑体系、引入优秀的营销人员、以及匹配在国内市场具
有竞争力的产品的研发进度计划而延缓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17年 1 月 10 日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7,286.63万元。2017 年1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
换截至 2017 年 1 月10 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7,286.63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0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 2017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3,4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9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分别提取了 1,800.00万元、1,600.00万元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10月16日已归还至募集资金。


2018年10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会议通过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分别提取了 1,500.00万元、3,500.00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暂未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或用于购买短期保本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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