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斯莱克: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19-060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43号),公司于2016年 9月非公开发行7,957,176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343,272,573元。发行费用共计6,936,02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336,336,5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5日划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木渎支行开设的指定账户(账号:146480017810001)。江 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苏公W[2016]第B149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 1 高速精密自动冲床制造项目 17,900.00 2 高速数码印罐设备制造项目 16,427.26 合计 34,327.26 其中,“高速数码印罐设备制造项目”已于2018年5月30日建设完毕,且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6月 8号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 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木渎支行就“高速精密自动冲床制造项 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木渎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12902129010703,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高 速精密自动冲床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止2019年5月30日,公司“高速精密自动冲床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情况如下所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方式 余额(万元)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木渎支行 512902129010703 专户 活期存款 0.05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办理结项的募投项目“高速精密自动冲床制造项目”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5月30日,公司“高速精密自动冲床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毕且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 额 实际投入金 额(万元) 使用比例 利息收入 净额(万 元) 募投资金 专户节余 (万元) 1 高速精密自动冲床 制造项目 17,538.31 17,718.57 101.03% 180.31 0.05 说明:承诺投资总额采用募资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金额,利息收入净额指募集资 金存放在银行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高速精密自动 冲床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毕且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5万元转入公司其他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木渎支行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拟结项募投项目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 项的议案》,同意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速精密自动冲床制造项目”实施结 项,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5万元转入公司其他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本次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精密自动冲床制造项目”结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精密自动冲床制造项目”已建设 完毕且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是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和发展现状 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高速精密自动冲床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毕且达 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5万元转入公司其他账户,是根据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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