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优势C:博时优势企业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7:30:56 中财网
博时优势企业
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
6月
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优势企业
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博时优势企业
基金主代码
16052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6月
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博时优势企业
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博时优势企业
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8]2235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19年
5月
7日

2019年
5月
27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

2019年
5月
3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1,19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084,711,727.8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元)
539,387.46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084,711,727.89
利息结转的份额
539,312.80
合计
1,085,251,040.69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00


运用固有资金
认购本基金情

占基金总份额比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其
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6,572,072.74
占基金总份额比

0.6056%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
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9年
6月
3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
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
区间为
100万份以上;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100万份以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类别的代码与简称信息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申购费收取方式、起始销售的时间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其中,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
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


除上述费用差异外,本基金仅有
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额仅在场外销售
而不申请上市交易;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期间不销售
C类基
金份额,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后开始销售
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
设置基金代码。由于两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方式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
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


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后,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两类基金份额之间不
能转换。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简称为博时优势(基金代码:160526),C类基金份额的
简称为博时优势企业
C(基金代码:007234)。


(2)封闭期、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之内(含三年)为封闭期,在封闭期间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
或转换基金份额,但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
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
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场内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
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
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
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封闭期届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日起不超过
30天开
始办理申购和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人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6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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