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新化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附录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发 行 保 荐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未命名 二零一九年五月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下称“《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下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称“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 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保荐机构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光大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姓名 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为谭轶铭、林浣。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