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木林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于2019年3月6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182293号)》,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各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对审核意见中所有提到的问 题予以详细回复。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 构分别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或补充意见。本次回复已经发行人审阅认可。现就反馈 意见涉及的问题按顺序向贵会详细回复如下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名词的简称和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回复中如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 成。 目 录 一、重点问题.................................................................................................................................. 6 1、申请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6,001.77万元,用于小榄高性 能LED封装产品生产项目、小榄LED电源生产项目、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 生产项目及偿还有息债务。其中“义乌LE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