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泰和养老(FOF):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9年06月06日 10:15:28 中财网
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
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8年
8月
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46号文注册。


基金合同于
2018年
10月
25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

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
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以为投资者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创造较高投
资收益为目标,因此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相对较小,
而相对其业绩比较基准,由于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本基金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
FOF产品中风险处于中等的基金,风险收益相对
均衡。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是
50%:50%,基金经
理可根据资本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资产,但权益类资产的向
上、向下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战略配置比例的
5%、10%,即权益类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
40%-55%之间。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

1-1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4月
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
6月
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77808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年
6月,是中国首
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
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

1-2


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
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
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同
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
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交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
3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泰达宏利年年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
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1-3


杜汶高先生,副董事长。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
学理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资产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
断壮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
管宏利于亚洲区(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
2004年,负责波士顿领
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
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
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
门的主管,拥有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经验。


杨雪屏女士,董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
位。1995年至
2003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
担任记者及编辑;2003年至
2012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
秘书科;自
2012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
资产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刁锋先生,董事。拥有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及经济学博士学
位。曾担任天津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信托经理,渤海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部门总助,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


刘建先生,董事。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
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至
2001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
副处长;2001年至
2003年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清算中心负责人;
2003年至
2014年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

2014年
10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
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
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张凯女士,董事,拥有美国曼荷莲学院经济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出任现职
前,张凯女士曾担任花旗中国副行长、零售金融业务总裁。加入花旗前,张凯
女士曾担任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顾问以及华信惠悦咨询公司的精算分析师。张
凯女士在北美和亚洲金融业拥有
20多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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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展宇先生,董事,拥有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经济学理学士学
位,现任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区机构投资业务部主管,兼任北
亚区财富及资产管理部主管(日本除外)。加入宏利前,陈展宇先生曾先后任
职于怡富基金有限公司、时佳达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高盛(亚洲)资
产管理部、源富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等。陈先生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执
照。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1975至
1978年,于宁夏国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1982年至
1985年,于宁夏自治
区党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88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历任经济学系系主
任、经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
长和秘书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年
1月至
7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
伯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


张建强先生,独立董事。二级律师,南开大学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硕士。

曾担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现任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担任天津市政府、河西区政府、北辰区政
府,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万达、招商、保利等房地产企业法
律顾问,以及天津物产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等职。主要业务领域:
金融、房地产、公司、投资。


查卡拉.西索瓦先生,独立董事。拥有艾戴克高等商学院(北部)工商管理
学士、法国金融分析学院财务分析学位、芝加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等学位。

曾担任欧洲联合银行(巴黎)组合经理助理、组合经理,富达管理与研究有限
公司(东京)高级分析师,NatWest Securities Asia亚洲运输研究负责人,
Credit Lyonnais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研究部主管、高级分析师,
Comgest远东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及董事。现任
Jayu Ltd.负责人。


樸睿波先生,独立董事。拥有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西北大学凯
洛格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等学位。

曾担任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金融经济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高级金融经济
师,Ennis Knupp & Associates合伙人、研究主管,Martingale资产管理公司
(波士顿)董事,Commerz国际资本管理(CICM)(德国)联合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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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执行董事,德国商业银行(英国)资产管理部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交通

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



2、监事会成员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1991年至
2008年任
职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吴纪泽先生,监事。毕业于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商学硕士
(金融专业)。现任宏利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北亚区投资业务部业务伙伴关
系管理总监。曾任宏利投信(台湾)产品开发部襄理、宏利投信(台湾)产品
开发部副理、宏利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北亚区投资业务部业务发展高级经理、
业务伙伴关系管理副总监等职。加入宏利前,吴纪泽先生曾先后任职于台湾龙
扬资产管理、台湾宝来金融集团、AIG投资管理等。吴纪泽先生在跨国资产管
理公司和投资银行积累了十六年的跨境战略发展、产品开发与咨询以及市场研
究经验。


廖仁勇先生,职工监事。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曾在联想集团有限公
司、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007年
6月加入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部招聘与培训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助理,自
2014年
10月起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部门工作。


葛文娜女士,职工监事。文学学士,金融学在职研究生。2006年
7月至
2015年
12月就职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渠道经理、机构主管、
销售部门总经理助理;2016年
1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销售管
理部副总经理,主持部门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建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
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EMBA。1993年至
2006年就职
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
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

1-6


9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
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财务总监。


刘晓玲女士,副总经理,毕业于河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年
9月至
2011年
7月就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零售业务部渠道总监;
2011年
7月至
2013年
9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负责人;
2013年
9月至
2015年
4月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市场总监;
2015年
4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
9月至
2018年
7月任融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
8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9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聂志刚先生,督察长。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

2004年
12月至
2007年
5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2007年
5月至
2010年
5月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门总经理;2010年
5月至
2011年
5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部门总经理;2011年
5月至
2013年
5月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部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
2013年
5月至
2015年
9月任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审计中心投资条线
首席审计师;2015年
9月至
2017年
10月任银河期货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7年
10月至
2018年
8月任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18年
8月
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
11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王彦杰先生,毕业于台湾中山大学和淡江大学,获企业管理学士和财务金
融硕士学位。1998年
8月至
2001年
4月,先后在国际证券、日商大和证券、
元大投信担任股票分析师;2001年
5月至
2008年
2月,任保德信投信股票投
资主管;2008年
2月至
2008年
8月,就职于复华投信香港资产管理公司,担
任执行长;2008年
8月至
2015年
10月,就职于宏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台湾地区投资主管;2015年
10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
10月
25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经理。2018年
10月
25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具有超
22年证券从业经验,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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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钦先生,组合基金部总监兼信用研究部总监。毕业于美国弗吉尼亚州
州立欧道明大学,企业管理硕士。2000年至
2001年任美林证券(美国)投资顾问。

2001年至
2008年历任台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分析师、投资部资深
分析师、国际投资部科长。2008年至
2012年历任中央再保险公司(台湾)投资
部副理、投资部经理。2012年至
2016年任宏利证券投资信托公司(台湾)固定
收益投资主管。2016年
10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研究部总监,2018年
6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组合基金部总监兼信用研究部总监。2018年
10月
25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泰和
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具有
19年证券
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刘建、投资副总监戴洁(主持工作)、
投资副总监刘欣、研究副总监张勋、固定收益部总经理丁宇佳、资深基金经理
吴华、基金经理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庄腾飞、基金经理庞宝臣、基金经理傅浩组
成。督察长聂志刚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
它事项:

(1)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刘建、戴洁、丁宇佳、庞宝臣、傅浩表决。

(2)权益类事项由刘建、戴洁、刘欣、张勋、吴华、庄腾飞表决。

(3)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1-8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
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
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
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
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
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
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
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
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
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
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
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
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

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

1-9


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
银行”称号;2013年至
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

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
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
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年
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
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
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
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

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到
2019年
3月
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440只。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
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
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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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
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
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
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
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
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
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介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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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郑小囡
联系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客服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2)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1)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行银行卡、
建设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
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广发银行卡、快钱支付等。


(2)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和快钱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
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fcteda.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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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伟
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s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sss
联系人:赵杨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郑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3-2


联系人:刘芸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8)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1000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100007)
法定代表人:待定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3-3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公司网址:http://www.cs.ecitic.com/newsite/
客服热线:95548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热线:95548
联系人:刘晓明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1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号
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3-4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1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266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支付宝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3-5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1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同花顺大楼
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2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2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2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2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3-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2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5)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
SOHO城(一期)2301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环亚大厦
B座
6楼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2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wm.com

27)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西江湾路
388号凯德龙之梦虹口广场
B栋
11层
法定代表人:何达徳(Michael Edward Huddart)
客服电话:95383
公司网址:https://funds.manulife-sinochem.com/

2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7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


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3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3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3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3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号
4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3-8


客服电话:95518/400 088 8816
公司网址:fund.jd.com


33)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0411001
公司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3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3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6)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3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3-9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中环国际
1413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56663409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3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楼
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楼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服电话:400-711-8718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联系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3-1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赵柏基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
联系人:庞伊君


4部分基金的名称

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5部分基金的类型

契约性开放式


6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运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3-11



7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
额(含
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但基金中基金除
外)、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
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
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
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
50%,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
置比例为
50%,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
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0%,
二是最近
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50%。


基金经理可以在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研判、
投资经验等,对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进行战术调整,但权益资产的向上、
向下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战略配置比例的
5%、10%,即权益类资产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在
40%-55%之间。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8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

3-12


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在各种类型的基金

中进行优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权益类、非权益类资产
的目标配置比重进行资产配置。同时基金经理将结合资本市场实际发展情况,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各期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方面遵循严格的、纪律化的自上而下的决策流程。在战
略资产配置层面,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内外部的投资研究经验,对各大类资产的
最近
3~5年期间的投资回报进行展望,形成基金在各类资产的中长期的配置中
枢。在短期内,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当期宏观经济金融水平,对各类资产的短期
风险水平进行估算,高配当前被低估的资产、低配被高估的资产。



具体来说,本基金将利用各类量化指标与宏观基本面研究,结合市场环境
的变化引入战术资产配置,动态分配资产以符合投资组合的目标风险,使得不
同环境中表现良好的资产都能为投资组合提供预期收益贡献。


在宏观分基本面分析上,经济周期的内生力量会受到政策周期的影响导致
资产价值和价格偏移。因此,本基金将综合宏观、估值、情绪、政策等构建战
术资产分配框架,对处于上升通道的强势资产,或短期趋势有大概率由弱转强
的资产,将给予适当的超配;对处于下行通道的弱势资产,或短期趋势有大概
率由强转弱的资产,将给予适当的低配。



2、基金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对全市场中的公募基金进行筛选,优选风格明确、超额收益良好
的基金构建重点投资池。基金经理对重点投资池的基金进行持续跟踪,对各基

3-13


金的整体表现进行及时评估。在重点投资池的范围内,根据各基金的相对收益、
下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表现进行重点、长期持有。


(1)备选基金池的构建
进入备选基金池的基金需符合的条件有:
a.子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
2年,最近
2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
不低于
2亿元;子基金为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运作期限应当
不少于
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1亿元;
b.如为上市基金份额,日均成交金额不低于
200万元;
c.基金份额不得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基金份额;
d.子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
e.子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
2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f.中国证监会要求不能投资的其他基金除外。

g.在特殊情况下,如某基金不满足
b条件成交金额要求的,基金经理通过
研究分析认为仍具备较高投资价值的,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进入备选基金池。

(2)基金的筛选与投资
在各个类型基金的筛选方面,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对基金池中
的各类型基金计算其超额收益、绝对收益能力,对不同类型基金的基金经理投
资能力进行评估,同时综合考虑基金规模、申购赎回特征、整体费率等方面,
优选各个基金类型下的优质基金。

在具体基金的筛选方面,本基金主要基于量化度量指标,结合基金经理对
各基金投资价值方面的主观判断能力,对各基金进行优选。

对于指数型基金,将根据组合投资需要,筛选跟踪标的指数的基金进行分
析。具有相同跟踪标的指数的基金,将主要根据该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
跟踪误差、信息比率等指标度量该基金的实际投资价值。基金将优选跟踪误差
低、超额收益高以及基金经理稳定的基金作为重点投资对象,基金经理根据实
际情况,对各基金的投资价值进行动态调整。

在主动管理类基金筛选方面,与指数型基金不同,主动管理类基金在投资
策略方面没有明确的跟踪标的,因此基金经理结合定性、定量分析,筛选绩优
基金。主要因子有:各基金在各类风格资产的超额收益能力,基金经理的稳定

3-14


性,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基金的相对收益排名等多项指标。基金经理根据市
场实际情况,对包含上述指标在内的各项指标进行动态调整,优选有效性高的
指标构建多因子模型进行基金优选。基金经理基于量化优选模型结果,对综合
评分较高的基金进行重点研究分析,结合自身的研究及调查分析,对上述基金
的前瞻性投资价值进行最终评估。


在满足投资组合相关风险约束的前提下,分散化选取具有超额收益潜质的
基金。使得本基金在享受资产配置方面产生的投资收益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到
投资优质基金而带来的超额收益,以最大化组合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方式如下:


1)申购(转换转入)和赎回(转换转出):其他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进
行申购赎回或者按照其他基金的法律文件的约定以其他方式申赎其他基金。

2)二级市场方式:在二级市场进行上市基金的交易。

投资非自身管理的基金的,可以使用基金平台的服务。

当其他基金的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
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符合本基金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基金。

3、股票投资策略
在符合投资比例的条件下,本基金将参与沪深交易所内
A股股票买卖等投
资。本基金对公司基本面信息、财务信息、市场信息、投资者情绪信息等多方
面数据进行处理和数量化研究,分析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估值、盈利能力、
公司治理能力、流动性、动量等因素,采用数量化风险模型对组合进行优化,
获取相对稳定的超额收益。



4、债券投资策略

在符合投资比例的条件下,本基金将参与债券投资。债券作为债券类投资
的一部分进行资产配置,将根据货币政策、市场利率走势、债券供求、债券的
收益率水平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流动性好的、到期收益率和信用风险

水平合理的债券品种。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等,其定价受多

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

3-15


等。


本基金将在债券市场宏观分析基础上,结合蒙特卡洛模拟等数量化方法,
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
50%,非权益类资产的战
略配置比例为
50%,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
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50%,二是最近
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
50%。基金经理可以在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前提下,
结合自身研判、投资经验等,对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进行战术调整,但
权益资产的向上、向下的战术调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战略配置比例的
5%、
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在
40%-55%之间;
(3)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商品基金等品种的比
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60%,其中投资商品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0%;
(4)本基金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且不得持有其他基金中基金;
(5)除
ETF联接基金外,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中基金持有单只基
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
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
披露的规模为准;
(6)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中国证监会认可或批准的特殊基金中基金除
外;
(7)本基金投资的子基金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
2年,最近
2年平均季末基
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2亿元;子基金为指数基金、ETF和商品基金等品种的,
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
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1亿元;子基金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绩波动性较低;子
基金的管理人及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
2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16


(8)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9)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
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
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30%;
(1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1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
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6)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
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
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8)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9)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20)投资于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受限基金的市值不得高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3-17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条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23)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品种和比例应当符合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24)本基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5%;
(2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
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
符合前款第(4)项、第(5)项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个交易日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4)项、第(5)
项、第(8)项、第(16)项、第(21)项、第(22)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该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18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
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
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
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规定的,本基金的投资不受上
述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9部分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率×5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
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
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
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且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3-19



10部分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
币型基金中基金。同时,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中风险收益特征相
对均衡的基金。



11部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5月
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
2019年
3月
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
其中:股票
--
2基金投资
185,865,013.17 73.25
3固定收益投资
--
其中: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
4贵金属投资
--
5金融衍生品投资
--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7,364,440.74 26.55
8其他资产
514,097.04 0.20
9合计
253,743,550.95 100.00

3-20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3-21


1.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6,440.82
2应收证券清算款
-
3应收股利
170,271.67
4应收利息
13,287.14
5应收申购款
324,054.68
6其他应收款
42.73
7待摊费用
-
8其他
-
9合计
514,097.04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1.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12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代

基金名

运作
方式
持有份额(份)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是否
属于
基金
管理
人及
管理
人关

3-22


联方
所管
理的
基金
1 110038
易方达
纯债债

C
契约
型开
放式
15,642,207.06 17,738,262.81 7.00否
2 000319
泰达宏
利淘利
债券
A
契约
型开
放式
14,469,200.50 16,276,403.64 6.42是
3 233005
摩根士
丹利华
鑫强收
益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契约
型开
放式
8,931,685.98 16,227,980.26 6.40否
4 518880
黄金
ETF
交易
型开
放式
5,118,600.00 14,270,656.80 5.63否
5 003377
广发中

710

国开债
指数
C
契约
型开
放式
11,380,652.89 11,863,192.57 4.68否
6 000148
易方达
高等级
信用债
C
契约
型开
放式
10,081,450.31 11,775,133.96 4.65否
7 100038
富国量
化沪深
300
契约
型开
放式
6,343,359.53 11,056,475.66 4.36否
8 040008
华安策
略优选
混合
契约
型开
放式
6,165,887.38 10,581,279.33 4.18否
9 000015
华夏纯
债债券
A
契约
型开
放式
8,455,862.61 10,240,049.62 4.04否
10 270009
广发增
强债券
契约
型开
放式
8,880,994.67 10,230,905.86 4.04否

3-23


1.13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项目
本期费用
2019年
1月
1日-
2019年
3月
31日
其中: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
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
基金产生的费用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申购
费(元)
--
当期交易基金产生的赎回
费(元)
111,011.23 -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
付销售服务费(元)
60,775.42 105.84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
付管理费(元)
334,499.34 28,088.78
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
付托管费(元)
84,141.82 9,362.93

注: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务费、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理费、当期持
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管费按照被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已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
基金份额净值,该披露金额按照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实际持仓情况根据被投资基金的基
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得出。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的部分
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其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的(ETF除外),
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
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相关申购费、赎
回费由本基金管理人直接减免,相关销售服务费由本基金管理人从被投资基金收取后返还。



1.14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12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3-24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10月
25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一)截止
2019年
3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②-④
2018.10.252018.12.31
-1.04% 0.26% -0.31% 0.65% -0.73% -0.39%
2019.1.12019.3.31
5.65% 0.26% 15.38% 0.77% -9.73% -0.51%
基金合同
生效以来

2019.3.31
4.55% 0.26% 15.02% 0.73%
-
10.47%
-0.47%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 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5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的变动比较图
泰达宏利泰和养老(FOF)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18年
10月
25日至
2019年
3月
31日)

3-25


注:本基金成立于
2018年
10月
25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在建仓期。



13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及账户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3-26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的除外;


10、基金平台收取的基金交易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
金部分收取基金中基金的管理费;

(二)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基
金部分收取基金中基金的托管费;

(三)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中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
(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
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
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被投资基金的
资产净值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1%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
Max(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被投资基金的资
产净值,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27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被投资基金的
资产净值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F×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F为
Max(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被投资基金的资

产净值,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中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除外),

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
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5、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

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调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需经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

3-28


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
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14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在
“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对
“三、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概况、董事会成员、监事会
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部分进行更新。


(三)更新了
“四、基金托管人”中的内容。


(四)
“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代销机构、第三方销售机构部分内
容。


(五)
“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
2019年
3月
31日。


(六)
“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
2019年
3月
31日,并
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七)更新了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内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6月
6日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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