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东北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简称:15东北债 债券代码:11229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 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 临时 报告 发行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 生态大街 6666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全称 (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2019年6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 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吴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做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 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9 月 16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 [2015]2122 号)核准,东北证 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 。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本次债券名称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 2 、债券 简称及代 码 本次债券简称为:“ 15 东北债”,债券代码为:“ 112296 ”。 3 、发行主体 本次发行主体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 债券发行总额 本次 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 18 亿元。 5 、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 5 年 ,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 6 、 债券利率 或 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限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00 % 。 2 018 年 1 0 月 ,公司 选择调整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 15 东北债 的票面利率, 本次 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4.00% ,存续期 后 2 年票面利率调整为 4.80% 。 7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 公司债券 。投资者认购的 本次债券 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 账 户 托管记载。 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 持有 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 转让、质押等操作。 8 、 还本付息 的期限和 方式 本次 债券采用 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 售 选择权,所回 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9 、起息日 2015 年 11 月 23 日。 10 、利息登记日 本次债券 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 深交所 和证券登记机 构相关规定执行 。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 登记 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 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 、付息日期 本次 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 债券的付息日期为自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 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 、本金支付日 本次 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 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 、付息、兑付 方式 本次债券 本息支 付将按 照 本次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存续期内 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 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并在利率调整日前至少披露三次。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 权,则本次债券后续 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 是否调整本次债 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 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 售支付工作。发行 人应当在回售申报起始日前披露回售程序、回售申报期、回售价格、回售资金到 账日等内容,并在回售申报结束日前至少披露三次。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 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 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 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 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 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 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 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6 、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 无担保。 17 、 信用 级别及资信 评级机构 根据 联 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 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 联合评字 [2015]406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 根据联合信 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 6 年 6 月出具的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 6 年 跟踪 评级报告》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 7 年 6 月出具的《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 01 7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A ,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A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 1 8 年 5 月出具的《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 8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A ,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A 。 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正 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跟踪评级。 18 、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本次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 中准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 8 年《审计报告》( 中准 审 字 [201 9 ] 2020 号),截至 201 8 年 1 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1,612,384.35 万元 ; 截至 201 9 年 5 月 3 1 日,发行人 201 9 年通过发行证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收益凭证等 方式 累计 新增借款 额 为 3 64 , 2 47 .00 万 元 , 当 年累计新增借款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项。 东吴证券作为发行人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东吴证券 就 201 9 年初至 201 9 年 5 月 3 1 日东北 证券债券融资情况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根据发行人反馈, 201 9 年公司各项负债融资主要用于补充 流动 资金,扩大 业务规模,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 会对其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发行人表示其各项 业务 经营情况良好,公司盈利对利息支出的保障程 度良好。 201 9 年以来公司所有借款利息、本金均已按时兑付,未出现延期支付 或无法兑付的情形。此外,公司将根据各项新增负债融资本息的到期支付安排制 定年度运用 计 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按期支付到期本金 和利息。东吴证券后续 将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 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 管理 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周添、方吉涛 联系电话: 0512 - 62938580 (以 下无正文) (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 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 理事务 临时 报告 》 盖章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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