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东北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简称:18东北债 债券代码:11277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 临时 报告 发行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 生态大街 6666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全称 (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2019年6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以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发行人”)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做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 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8 月 10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299 号) , 核准东北证券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不超过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 。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本次债券名称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 发行 公司债券 ”。 2 、 债券 简称及代码 本次债券简称为:“ 1 8 东北债”,债券代码为:“ 112 773 ”。 3 、发行主体 本次发行主体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 债券发行总额 本次 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 25 亿元。 5 、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 3 年 。 6 、 债券利率 或 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在存续期 内 固定不变 。 本次债券的 票面利率 为 4. 5 0 % 。 7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 公司债券。投 资者认购的 本次债券 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 户 托管记载。 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 持有 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 转让 、质押等操作。 8 、 还本付息 的期 限和 方式 本次 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9 、起息日 2018 年 10 月 19 日 。 10 、利息登记日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 所 持本次债券获 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 11 、付息日期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12 、本金支付日 本次债券的兑 付日期为 20 21 年 10 月 19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13 、付息、兑付 方式 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 14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 投资者回售选 择 权 本次债券未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1 5 、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 无担保。 1 6 、 信用 级别及资信 评级机构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联合 [2018] 456 号),公司的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A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 将在评级报告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 1 7 、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 中准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 8 年《审计报告》( 中准 审 字 [201 9 ] 2020 号),截至 201 8 年 1 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1,612,384.35 万元 ; 截至 201 9 年 5 月 3 1 日,发行人 201 9 年通过发行证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收益凭证等 方式 累计 新增借款 额 为 3 64 , 2 47 .00 万 元 , 当 年累计新增借款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项。 东吴证 券作为发行人 201 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东吴证券就 201 9 年初至 201 9 年 5 月 3 1 日东北证券债券融资情况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根据发 行人反馈, 201 9 年公司各项负债融资主要用于补充 流动 资金,扩大 业务规模,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 会对其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发行人表示其各项 业务 经营情况良好,公司盈利对利息支出的保障程 度良好。 201 9 年以来 公司所有借款利息、本金均已按时兑付,未出现延期支付 或无法兑付的情形。此外,公司将根据各项新增负债融资本息的到期支付安排制 定年度运用计 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按期支付到期本金和利息。东吴证券后续 将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 管理 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周添、 邹超 联系电话: 0512 - 62938580 (以 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 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 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 临时 报告 》 盖章 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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