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信中小盘: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0:01:26 中财网

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1号)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1年7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38号) 和2011年8月26日《关于泰信中小盘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1]682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
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7日起将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于2011年10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
构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
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
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其他内容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原招
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4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41

七、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 ........................................... 49

八、基金的投资 ............................................................... 52

九、基金的业绩 ............................................................... 66

十、基金的财产 ............................................................... 68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68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72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3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4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75

十六、风险揭示 ............................................................... 78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2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4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6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5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9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0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11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信中小
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
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
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其他内容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原招
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任何有效的
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09年12月14日颁布、2010年3月15日实施的《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招募说明书 指《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对该招募说
明书的任何修订和补充,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对该招募说明书进行的定
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
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
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
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
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
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
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
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交易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
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
间开始办理
基金账户 指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凭证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
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销售机构转托管另一销售机构的
业务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并由同一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
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
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已实现的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


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后的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动性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
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
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
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万众
总经理:葛航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姚慧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 Fund Management Co.,Ltd.)是由原山东省国际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
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2003年5月8日获准开业,是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产品部、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三
大营销中心)、理财顾问部、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研究
部、专户投资部、清算会计部、集中交易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
综合管理部。截至2019年3月底,公司有正式员工98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
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19年4月22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
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混合、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混合、泰信债券增
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混合、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泰信
行业精选混合、泰信中证基本面400指数分级、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泰
信国策驱动混合、泰信鑫选混合、泰信互联网+混合、泰信智选成长混合、泰信鑫利混合、泰信竞争
优选共21只开放式基金及10个资产管理计划。

(二)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其中,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45%;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0%;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5%。


股东单位名称

现金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9000万元

45%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000万元

30%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5000万元

25%

合计

2亿元

100%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万众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硕士;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鲁信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葛航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1989年7月加入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曾任山东省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租赁部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校登楼先生,董事,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本科。曾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
科长,江苏省国信集团审计部部长、项目经理、高级经理,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
总经理。

王静玉先生,董事,国际金融硕士,曾任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国信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经理,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久实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法人,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王川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学大专,高级经济师;曾任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省委办
公厅秘书,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秘书、综合处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信贷业
务部主任、吉林分行行长兼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兼纪检组组长、副行长兼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
行长兼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中国光大银行副董事长、行
长,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中信(金融)控股总裁。

郝亮先生,独立董事,本科。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支行副行长、分行办公室副主任,青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

李华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株洲冶炼厂总经理,深圳
科技工业园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总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
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2)监事会成员
刘晓东先生,监事会主席,金融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资金调度员、
信贷员,青岛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科长、副处长,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青岛国信
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青岛国信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牧农先生,监事,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副经理、项
目评审部副经理,青岛华和国际租赁公司副总经理,法国巴黎鲁新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现任山东鲁信投资控股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

叶茂先生,监事,本科。曾任东方海外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经理、南京水门
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办事员。

周向光先生,职工监事,本科。2002年12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综合管理
部副经理、北京办事处主任、行政副总监兼理财顾问部业务副总监,现任董监事工作部主任、综合
管理部副总监、工会主席。

张萍历女士,职工监事,硕士。2007年7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集中交易部
总监。

胡囡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2006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监、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万众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硕士;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鲁信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葛航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1989年7月加入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曾任山东省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任租赁部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胜光先生,督察长,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系副主任、江苏省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二部经理、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经历了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及成立,并担任公司督察长至今。

桑维英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硕士;2002年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历了
公司的筹建及成立,历任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兼营销策划部负责人、行政总监、第一届及第二届监事
会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韩波先生,副总经理,大学本科;曾先后任山东国投上海证券部财务经理,鲁信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投资管理部门经理。2002年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历了公司的筹建及成立,
历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2、基金经理

刘杰先生,研究生硕士,证券从业经历8年。2009年7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
研究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兼专户投资部投资顾问。自2015年3月17日起担任本基


金的基金经理,现在同时担任泰信优质生活基金经理。


姓名

管理本基金的时间

柳菁

2011年10月26日至2015年9月25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由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韩波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投
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葛航先生,董事,总经理;
韩波先生,副总经理;
朱志权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监兼投资总监,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智选成长混合基金的基金
经理;
梁剑先生,研究部副总监兼研究副总监;
何俊春女士,基金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经理、泰信双息双利债券
基金、泰信债券增强收益基金、泰信债券周期回报基金、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泰信鑫利混合基
金的基金经理。

另外,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及相关基金经理列席会议。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
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
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涉及上述事项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上述禁止行为应相应变更。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
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
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
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有
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
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
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
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等,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
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公司设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围涵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
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
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管理部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
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
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
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
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
应的书面管理制度。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
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
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
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设置风险管理部,分析和监控
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
稽核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内部稽核报告报董事长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
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
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
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
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1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70只,QDII基
金40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
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
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
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
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
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
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
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
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
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万众
总经理:葛航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60
联系人:史明伟
网址: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4号院1号楼305、3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林洁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98号卓越大厦1608室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33988759
传真:(0755)33988757
联系人:史明伟
2、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传真:010-66594942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9709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东方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迟卓
传真:010-8523005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北京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京、济南、南昌的各营业网点接


受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8)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
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联系人:李飒
电话:0579-82178322
传真:025-84544129
客服电话:400-7116668 0579-2178322
网址:www.jhccb.com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3734343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9)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1-38784580-8918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0)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王鑫
电话:020-38286651
传真:020-22373718-1013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2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2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2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8楼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服电话:021-962518 全国客服热线4008918918
网址:www.962518.com
(2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孙恺
电话:010-83561000
传真:010-83561001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2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吴琼
电话:0755-22621866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客服电话:953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cn
(29)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客服电话:0731-84403350
网址:www.cfzq.com
(30)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zts.com.cn
(3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3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史江蕊
电话:010-64818301
传真:010-64818443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3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36)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37)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24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周艳琼
电话:021-36537945
传真:021-36538467
客户服务电话:400-9112-233
网址:www.xzsec.com


(3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3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法定代表人:祝健
联系人:王薇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7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4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68777992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热线: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4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3)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电话: 0411-39673202
传真:0411-39673219
联系人:谢立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4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5)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95396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46)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49楼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4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5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1楼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
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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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近田东路)195号3C幢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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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5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4606-10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客服电话:400-02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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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客服电话:9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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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凌秋艳
客服电话:4000-46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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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赵沛然
客服电话:400-921-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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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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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6层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
乐成中心A座23层2302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4008-9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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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朱翔宇
客服电话:400-820-2819
(61)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755-83999907-8814
传真: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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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张婷婷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6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秦朗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
(64)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姚杨
联系人:何庭宇
客服电话:400-928-2266 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6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 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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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电话:021-38565547
传真:021-38565955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6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 罗细安

联系人:李皓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68)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申泽灏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69)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陈承智
电话:0592-3122673
客服电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7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客服电话:400-116-1188
网址:8.jrj.com.cn
(7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7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唐岚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73)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7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7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76)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2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陈媛
客服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7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宁波银行24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客服电话:96528, 962528(上海地区)
网址:www.nbcb.com.cn
(7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7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8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8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jr.jd.com
(82)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8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王炜哲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8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8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8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8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88)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服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89)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青云路266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客服电话:400-003-5811
网址:www.jinjiwo.com
(90)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万众
总经理:葛航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韩波
网址:www.ftfund.com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周祎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


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
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
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2日在至少一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本基金于2011年12月7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
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
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更改上述
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
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
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
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
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
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
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
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
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单
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
限制。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人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
后两位,单笔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


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
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
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
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按照《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收取,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
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所示: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万(含)- 500万

1.2%

500万(含)以上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7日以下

1.5%

7日(含7日)-1年

0.50%

1年(含1年)- 2年

0.25%

2年以上(含2年)

0%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
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
相关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如发生
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


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并在调整实施2
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并假定当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1.062元。则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100,000/(1+1.5%)=98,522.17元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98,522.17/1.062=92,770.4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2元,则可得到92,770.40
份。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采用“份额赎回”,赎回总额为按照实际确认有效的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的金额,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如:某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长于7日而小于1年,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是1.062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62=10,620元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10,620×0.5%=53.10元

赎回金额=10,620-53.10=10,566.90元


即: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1万份,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62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
额为10,566.90元。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5、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日的
投资者所收取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
必要的手续费。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
以撤销。

2、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
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
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
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
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
大不利影响的某笔或数笔申购。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
购申请。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4、7、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财产净值;
3. 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况;
4. 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财产估值的情况;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 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除非发生巨额赎回,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已接收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
付,但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赎回公
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与
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
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
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
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
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当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
以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述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1)或(2)处理。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
方式,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上
公告。


(5)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本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
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
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
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
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
人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七、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

(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
人与相关机构。

截至2019年4月26日,可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名单如下:

泰信直销(柜台、网上)、中国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金华银行、
工商银行、平安银行、上海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中泰证券、海通证券、渤海证券、华
安证券、国都证券、华宝证券、信达证券、长城证券、中山证券、中金公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
华福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航证券、财富证券、东海证券、广州证券、
广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上海华信证券、世纪证券、诺亚正行、蚂蚁基金、天天基金、联泰基金、


长量基金、好买基金、众禄基金、恒天明泽、嘉实财富、和讯信息、富济基金、虹点基金、金石基
金、钱景基金、鑫鼎盛、新兰德、泰诚财富、晟视天下、伯嘉基金、万得基金、苏宁基金、增财基
金、肯特瑞基金、万家财富、盈米基金、利得基金、基煜基金、济安财富、国美基金、麟龙投顾、
中正达广、中信期货。


(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
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
关另有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
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
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以
其他方式处分。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条件。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
料。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二个月内办理;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
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三)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
基金份额转托管一次完成(个别销售机构除外)。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转托管份额
于T+1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
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
额。

截止至2019年4月26日,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销售机构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最低限额(元)

1

泰信网上直销

100

2

国信证券

100

3

华安证券

100




4

中信证券

500

5

海通证券

100

6

长城证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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