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银长盈定开债: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9年06月12日 08:51:06 中财网
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期开放申

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
6月
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兴银长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412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3月
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银长盈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公

告》、《关于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
2019年
6月
12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
6月
12日

  
2.选择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
决起止时间为自
2019年
5月
16日起至
2019年
6月
10日
17:00止。本次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兴银长盈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可参

2019年
6月
12日在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
6月
12日在
《证券日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hffunds.cn)刊登的
《关于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
20个工作
日的集中选择期。本基金的集中选择期为
2019年
6月
12日至
2019年
7月
9日。在集中选择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请赎回,也
可以申请申购。

  集中选择期内,除对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
赎回费外,基金赎回费为
0。

  集中选择期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未赎回的基金份
额统一转换为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份额。

  集中选择期内,为确保投资者的赎回选择权,本基金豁免相
关投资组合比例及限制要求。

  修订后的《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将于
2019年
7月
10日起生效,并将登载在
《证券日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hffunds.cn),《兴银
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银长盈
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兴银长盈半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同日起失效。


  
3.选择期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官网直销平台
办理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元(含申购费),每笔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
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
金额为
1,000.00元(含申购费),具体办理要求以销售机构的
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其他销
售机构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时支付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投资者交纳申购费
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500万元
0.3%

M≥500万元
0%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
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
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
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选择期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低于
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
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集中选择期内,除对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
赎回费外,基金赎回费为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
3)当日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
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
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
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号楼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招商银行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贵云
  联系人:林娱庭

  联系电话:
021-20296260
  传真:
021-68630069
  公司网站:
www.hffunds.cn
  客服电话:
40000-96326

  
5.1.2场外代销机构
  (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上海招商银
行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宗锐
  联系电话:
021-20655179
  传真:
0591-87383610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
400-88-96326
  (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
021-33388229
  传真:
021-33388214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
95523
  (
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
021-33388229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
95523
  (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朔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
010-85156398
  传真:
010-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
95587
  (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
  联系电话:
028-86690057
  公司网站:
www.gjzq.com.cn
  客服电话:
95310
  (
6)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座)6楼
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号生命人寿大厦
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杨一新
  传真:
021-50206001
  公司网站:
www.msftec.com
  客服电话:
021-50206003
  (
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客服电话:
95177
  (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三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三

5层
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李雁雯
  联系电话:
021-61686888-74764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
9)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0号联合大厦
701A室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杨超
  公司网址:
fund.sinosig.com
  客服电话:
95510

  
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选择期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选择期首日披露选择期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本基金的选择期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定期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证券
日报》上的《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hffunds.cn)进
行查询。

  (
2)本基金于
2017年
4月
5日由华福长盈半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
3)2019年
7月
10日,《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根据《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银长盈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
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3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间可以
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

日,最短不少于
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
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依据《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
4)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6326)、基金托管人客服电话(95561)以及各销
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
5)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债
券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人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6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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