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工国际: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9年06月12日 19:51:3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9-05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321号)核准,通过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1,467,351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19,999,994.13元。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配套资金19,999,994.13元划转至公司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5月16日出具《中工国际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176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双榆树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双榆树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

(人民币元)

资金用途

中工国际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北京
双榆树支行

010900356210356

19,999,994.13

支付中介机构
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010900356210356,截至2019年5月15日,专户余额为
19,999,994.13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独立
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
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乔小为、张洪一、
段毅宁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
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二十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
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募
集资金净额5%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
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丙
方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
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独立财务
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
结束(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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