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宇软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9年06月12日 20:50:42 中财网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04352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2019年4月30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





1-3

二、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1-2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4352号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软件
公司)编制的截止2019年4月3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编制专项说明是华宇软件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
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


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
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宇软件公司编制的截止2019年4月30日的《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华宇软件公司截止2019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宇软件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
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8】218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询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5,938,493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18.86元。截至2019年 4月 9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55,938,493股,募集资金总额1,054,999,977.9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2,026,999.7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42,972,978.23元,已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2019年4月 9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账号为
010900274710105的人民币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12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1

华宇新一代法律AI平台建设项目

55,100.00

54,000.00

2

华宇安全可靠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15,600.00

15,000.00

3

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4,9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1,600.00

31,600.00

合 计

107,300.00

105,5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
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
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利用募集
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19年4月30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8,480.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华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建设项目

54,000.00

5,978.26

2

华宇安全可靠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
建设项目

15,000.00

1,966.52

3

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4,900.00

535.62

合 计

73,900.00

8,480.40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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