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未来主导混合: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 3月 30日证监许可【 2016】643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 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其他风险。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 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 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 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5月 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 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 2016年 9月 26日到 2016年 10月 31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6年 11月 4日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总经理: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 成立日期:2003年 03月 07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0888 联系人:章希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的股份,外方股东 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持有 49%的股份。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信息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宝钢计财部资金处主办、主管、副处长,宝钢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金融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工会工委主席,法兴华宝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加拿大 TD Securities公司金融分析师,Acthop投 资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 5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营运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臻先生,董事。曾任麦肯锡(上海)咨询公司分析师,摩根斯坦利亚洲公司分析师,香港人人媒体总监。 现任华平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神州租车控股公司董事、九月教育集团董事、中通快递董事。 周朗朗先生,董事,本科。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加拿大)分析师;花旗银行(香港)投资银行部分 析师;现任美国华平集团中国金融行业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灿谷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胡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美国俄亥俄州舒士克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飞利浦电子中国集团法律顾问、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尉安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世 界银行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 行中国区 CEO兼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现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陈志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苏黎世 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区董事长,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2、监事会信息 朱莉丽女士,监事,硕士。曾就职于美林投资银行部、德意志银行投资银行部;现任美国华平集团执行董 事。 杨莹女士,监事,本科。曾在三九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中国民生银行、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贺桂先先生,监事,本科。曾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运 副总监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王波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上海证券报记者;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金业务总监兼互金策划部总 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孔祥清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向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任 职。2002年加入华宝基金公司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清算登记部总经理、营运副总监、营 运总监,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欧江洪先生,副总经理,本科。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主办,宝钢集团成本管理处主管,宝钢集团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主管/高级秘书,宝钢集团办公厅秘书室主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人 事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宝钢金融系统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李慧勇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所长助理/研究执 行委员会副主任/首席分析师的职务。现任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月华先生,督察长,硕士。曾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工作。现任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夏林锋,硕士。曾在上海高压电器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2010年 7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14年 10月至 2018年 8月任华宝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5年 2月起任华宝生态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6月至 2017年 3月任华宝新价 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1月起任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9月起任华宝绿色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自强,硕士。2001年 7月至 2003年 7月在天同证券任研究员,2003年 7月至 2003年 11月在中原证券 任行业研究部副经理,2003年 11月至 2006年 3月在上海融昌资产管理公司先后任研究员、研究总监。 2006年 5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高级分析师、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投资 副总监等职务,现任投资总监。2008年 3月起任华宝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 6月至 2012年 1月任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 12月至 2018年 8月任华宝高端制 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5月起任华宝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1月起任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权益投决会信息 闫旭女士,投资总监、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收益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胡戈游先生,助理投资总监、华宝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自强先生,投资总监、华宝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蔡目荣先生,国内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资源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绿色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曾豪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 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信 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清晰的责任线 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 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 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围以内的风险, 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 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结合新的需 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 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 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 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位,各部门和岗 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 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营销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物理上和 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 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基础上遵循国际 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不留有制 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 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 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完善。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 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 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 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 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 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 关派出机构报告。 (4)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 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负责调查、评价公司有关部门执 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缺失提出补充建议;进行日 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包括基金经理离任审查在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年 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2人,平均年龄 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 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 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 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 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8年 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923只。自 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 《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 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 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 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2007、 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 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 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 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 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 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 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 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 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 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 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 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 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 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 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 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 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 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 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 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 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 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 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 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 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 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 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 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 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 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 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 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 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 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 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 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 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 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 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 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联系人:章希 (2)直销 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邮编:100140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010-66106114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邮编:100818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陈洪源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曹榕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邮编:300012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星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邮编:518001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戴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邮编:20000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胡子豪 传真:021-61162165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号楼 9层 邮编:518026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4008-001-001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奥体中心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联系电话: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958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1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邮编:518034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梁浩 联系电话:400-666-6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号 邮编:430015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电话:15910450297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刘熠 联系电话:95353 传真:86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1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邮编:130118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400-600-0686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1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95531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1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邮编:215021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传真:0512-62938527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和志鹏 联系电话:400-888-8993 传真: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95309 公司网址:www.dxzq.net.cn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3楼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晓皙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马梦洁 联系电话:9557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0)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邮编:100007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司琪 联系电话:400-818-8118 传真:010-841833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2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邮编:610015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楠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联系电话:400-700-9665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陈飙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邮编:230081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传真: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2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邮编:200120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电话:400-820-9898 传真: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2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招商银行上海大厦 18-19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传真:021-20655196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3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88号 邮编:210019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95597 传真:021-83387254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3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3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3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号 邮编:150028 法定代表人:赵宏波 联系人:姜志伟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3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3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客户服务电话:4000-77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3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95511 传真:0755-8243536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3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韩笑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3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3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0楼 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飙 联系电话:95523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4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4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联系电话:400-1818-1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联系人:张丽琼 联系电话:4008-773-772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4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邮编:400023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联系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4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号大成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张晓辰 传真:010-63081344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公邮)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4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48)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4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95551 传真:010-835748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3楼 邮编:518033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传真:0755-82943227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5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中航资本大厦 35层 邮编:100102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王紫雯 传真:010-5956263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5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联系人:吕卓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 (5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秦雨晴 传真:021-203151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5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胡芷境 联系电话:9553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95532或 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5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座 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400-888-8108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5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5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100026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400-889-554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5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邮编:266000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5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企业天地 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曹阳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五、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主要通过对可转债的投资,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当 期收益和长期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 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本基金投资于上述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本基金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 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即不受锁定期等任何交易限制)之日起的三 个月内卖出。该部分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宏观投资策略,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 以及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深度剖析投资者对各类 资产市场的预期与共识,预判各类资产市场的趋势与可能的拐点,根据其风险收益比,在固定收益类资产 和权益类资产之间进行动态灵活配置,确定或调整各类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整个组合的风险水平。 在股票市场处于相对高位、预期下跌风险加大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加大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以便在 大盘下跌时提供较好的下方风险保护;在股票市场处于相对低位,预期市场出现反转的可能性加大时,本 基金将逐渐加大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以获取新股上涨所带来的收益。 固定收益类资产中,本基金将主要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分类资产配置自上而下进行债券投资管理,以达到 稳定收益和充分流动性的投资目标。 大类资产配置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断对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和其他普通债券进行选择配置,同时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进行选择配置。 分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分析债券市场变化、品种间相对价值变化、债券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结合各债券 品种的风险收益比、流动性水平等指标,采取主动管理的投资策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 配置进行优化,以寻求风险、收益、流动性之间的最佳平衡。 2.债券投资策略 (1)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是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特殊的债券,债券在发行的时候规定了到期转换的价格,债权人可以根据市 场行情把债券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把债券持有到期归还本金并获得利息。可转债的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 下转股和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应当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换公司债内含期权价值, 是一种既具有债性,又具有股性的混合债券产品,具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可转债的理论价值应为纯债券部分的价值和可转债的嵌入期权价值之和。可转债纯债价值的大小主要由债 券年利息、贴现率、距离到期时间和市场利率来决定。嵌入期权价值可使用 Black-Scholes模型或二叉树模 型来计算。 本基金将采用定性(行业地位、竞争优势、公司治理、产能、创新能力、财务状况等)与定量(PB、PE、 PEG、PS、净资产收益率、预测未来两年主营业务利润复合增长率等)相结合的方法来构建可转债投资组 合,重点投资价值被市场低估、发债公司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基础股票具有较高上升预期的个券品种。首 先,比较可转债的市场价格和根据量化模型测算出的理论价值,初选价值被低估的个券;在此基础上,对 发债公司的基本面及正股的市场情况进行分析,加大对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发债公司具有较大增长潜力或 正股有着较高上涨预期的可转债的投资。 在转股期内,可根据可转债正股价格相对转股价格所处的不同区间,分别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当正股价 格远低于转股价格时,可转债的市价逐步接近其债券价值,本基金可持有可转债以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 同时把握可能的转股价格修正对期权价值的提升所带来的机会;当正股价格在转股价格附近波动,本基金 可重点投资正股基本面较好、未来股价有较大上升空间的可转债;当正股价格远高于转股价格时,可转债 价格波动的特征与正股的波动日益趋近。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正股股价的走向和赎回条款的满足程度,力争 在满足赎回触发条件前,及时地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或直接在二级市场卖出可转债,以规避赎回风险。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认股权证和公司债的组合产品,该种产品中的公司债和认股权证可在上市后分别交易, 即发行时是组合在一起的,而上市后则自动拆分成公司债和认股权证。分离交易可转债与普通可转债的本 质区别在于债券与期权可分离交易: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者在行使了认股权利后,其债权依然存在,仍 可持有到期归还本金并获得利息;而普通可转债的投资者一旦行使了认股权利,则其债权就不复存在了。 本基金将通过权证估值模型计算认股权证的价值,通过信用分析、利率及流动性分析,估算纯债部分的投 资价值,并在结合两者的基础上,综合研判,积极参与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权证,因认购分离交易可转债所获得的认股权证自可交易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卖 出。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的公司债的投资按照普通债券投资策略进行管理。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首先,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 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 其次,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与调整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需综合评价各券收益率、波动性、到期期限、 票息、赋税条件、流动性、信用等级以及债券持有人结构等决定债券价值的影响因素。同时,本基金将运 用系统化的定量分析技术和严格的投资管理制度等方法管理风险,通过久期、平均信用等级、个券集中度 等指标,将组合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积极投资策略的实施,追求组合较高的 回报。主要运用的策略有: 1)久期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入研究,预期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结合基金未来现金流的分析,确定投资 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如果预测未来利率将上升,则可以通过缩短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 相反,如果预测未来利率下降,则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赚取利率下降带来的超额回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根据收益曲线的非平行移动调整资产组合,将预期到的变动资本化。其中有三种方式可 以选择:子弹策略是将偿还期限高度集中于收益率曲线上的某一点;哑铃策略是将偿还期限集中于曲线的 两端,即重点投资于期限较短的债券和期限较长的债券,弱化中期债的投资;而梯形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 的凸起部分均匀分布时,集中投资于这几个凸起部分所在年期的债券。 3)利差策略 基于不同债券市场板块间利差而在组合中分配资产的方法。收益率利差包括信用利差、可提前赎回和不可 提前赎回证券之间的利差等表现形式。信用利差存在于不同债券市场,如国债和企业债利差、国债与金融 债利差、金融债和企业债利差等;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证券之间的利差形成的原因是基于利率预期 的变动。 4)骑乘策略 当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 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 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对应的将是债券价格的走高,而这一期间债券的涨幅将会高于其他期限的债 券,以此来获取一定的价差收益。 5)信用分析策略 国债和央行票据是以国家税收信用作为担保,信用风险几乎为零。而对于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等品种, 其发行人的信用等级是存在差异的。本基金将根据深入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展状况、市 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 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 6)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某只债券的收益率时,通过回购融资投资于该债券,等该债券的收益兑现后再弥补回购融 资成本,这样可以赚取两者间的利差收益。息差策略实际上也就是杠杆放大策略,进行放大策略时,必须 考虑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本基金将选择适当的杠杆比率,谨慎实施息差策略,以提高 投资组合收益水平。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可预测未来现金流的资产组成资产池并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 付基础的证券品种。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利率、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发行条款、提前偿还率、违 约率等,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内在价值,并进行谨慎投资。 3.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依靠公司投研系统,对新股进行深入分析,确定股票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平,来预测上市 价格,同时考虑市场利率水平及股票中签率,综合评估新股的投资价值,谨慎参与新股申购,获取股票一 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差收益,申购所得的股票在其可交易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卖出。 4.投资决策程序 (1)研究部负责投资研究和分析 宏观研究人员通过研究经济形势、经济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政策、产业政策等)等,撰写宏 观研究报告,就基金的资产配置提出建议。 债券研究人员在预测未来利率走势的基础上,研究债券的收益率、风险特征和久期,对债券品种的类别配 置及个券投资提出具体建议。 行业研究人员根据数量化模型及对新股基本面的考察,确定对股票的投资建议。 (2)量化投资部负责跟踪数量分析模型 量化投资部实时跟踪数量分析模型,定期将对债券和股票的分析结果提交给研究部、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 委员会。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研究部、量化投资部和投资管理部提交的报告,就基金重大 战略,包括组合资产配置、债券组合久期、债券类别配置等做出决策。 (4)基金经理负责投资执行 基金经理在公司研究团队和风险评估小组的协助与支持下,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计划,并在投资决 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 (5)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人员利用相关工具对基金的投资风格、投资风险进行评估,测算经风险调整后的投资绩效,并对 业绩贡献进行分析。 (6)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副总经理、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负责内控制度的制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由中信标普指数公司推出,最大限度地涵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可转债,市场覆盖面广、代表性高。上证国债指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 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该指数反映了中国债券市场整体变动情况。本基金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能较 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 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重点配置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六)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 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3)本基金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时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 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该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 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其它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进 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持有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金 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 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 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 卖出;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 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2)本基金资产投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对于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原因导致基金的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的,基 金管理人应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基 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权益投资 83,772,417.78 81.30 其中:股票 83,772,417.78 81.30 2基金投资 -- --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 -- -- 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 5金融衍生品投资 --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169,769.59 18.60 8其他资产 102,203.66 0.10 9合计 103,044,391.03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 -- C制造业 46,717,689.32 46.00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51,075.00 0.25 E建筑业 4,305,435.00 4.24 F批发和零售业 --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386,012.00 5.30 H住宿和餐饮业 --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939,561.63 6.83 J金融业 -- K房地产业 9,678,909.24 9.53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34,540.41 2.99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025,821.29 4.95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54,137.76 0.35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638,085.05 0.63 Q卫生和社会工作 1,219,727.08 1.20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1,424.00 0.22 -- S综合 -- 合计 83,772,417.78 82.48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002384东山精密 462,543 8,783,691.57 8.65 2 002202金风科技 502,666 7,313,790.30 7.20 3 002531天顺风能 719,835 4,801,299.45 4.73 4 300296利亚德 379,100 3,366,408.00 3.31 5 300192科斯伍德 307,847 3,244,707.38 3.19 6 002624完美世界 99,700 3,182,424.00 3.13 7 600048保利地产 210,500 2,997,520.00 2.95 8 300284苏交科 234,587 2,972,217.29 2.93 9 002572索菲亚 114,000 2,924,100.00 2.88 10 300443金雷股份 154,726 2,811,371.42 2.77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55,901.62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3,845.47 5应收申购款 42,456.57 6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 102,203.66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202金风科技 1,167,753.90 1.15配股流通受限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合计数可能不等于分项之和。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净值增长率 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1/04-2016/12/31 -6.90% 0.84% -1.15% 0.41% -5.75% 0.43% 2017/01/01-2017/12/31 -6.23% 0.63% 11.92% 0.35% -18.15% 0.28% 2018/01/01-2018/12/31 -30.24% 1.64% -12.22% 0.74% -18.02% 0.90% 2019/01/01-2019/3/31 37.77% 1.68% 15.71% 0.85% 22.06% 0.83% 2016/11/04-2019/3/31 -16.10% 1.28% 12.36% 0.61% -28.46% 0.67%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宝未来主导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 11月 4日至 2019年 3月 31日)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 2017年 5月 4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参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相关内容或其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2016年 12月 23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 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 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 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 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日 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 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 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 e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 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 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 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 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定为准。 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 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者每个 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 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 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 1.5% 大于等于 100万,小于 200万 1.0% 大于等于 200万,小于 500万 0.5% 500万(含)以上每笔 1000元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赎回费率 (%) 小于 7日 1.50% 大于等于 7日,小于 30日 0.75% 大于等于 30日,小于 1年 0.50% 大于等于 1年,小于 2年 0.25% 大于等于 2年 0 注:此处一年按 365日计算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收取的持 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收取的持续持有期长于 等于 30日但少于 3个月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收取 的持续持有期长于等于 3个月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者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不低于其总额的 50%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个月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 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注:此处 1个月按 30日计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 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与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资产承担。 例:假定 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86元,某投资者当日投资 10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的本次前端申购费 率为 1.5%,该投资者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 1.5%)=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98,522.17/1.086=90,720.23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86元,可得到 90,720.23份基金份 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两年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150=11,500.00元 赎回费用=11,500×0%=0元 赎回金额=11,500-0=11,5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两年三个月,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50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1,500.00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 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 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 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 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 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 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 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 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 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 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 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当发生巨额赎回时,若存在单个赎回申请人当日申请赎回的份额超过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大额赎回申请人”)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普通赎回申请人”) 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可接受赎回的范围内对普通赎回申请人的赎回 申请予以全部确认或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普通赎回申请人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认;在普通赎回申请 人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且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 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 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 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 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至迟于重新开放日依法公告。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 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 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