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中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ST中科 公告编号:2019-071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中 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 2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作出书 面说明,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报告和内控鉴证报告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控鉴证报告。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问题: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你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科创保理”)应收保理款本息余额合计为136,429.67万元,占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0.34%。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应收保理款本息余 额已逾期且未收回金额为40,423.80万元。同时,你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披 露《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称,中科创保理的部分保理融资款债权 35,383.96万元转让于创美达保理,创美达保理代公司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偿还3.5亿元人民币借款,并将余额383.96万元支付给公司。请你公司补 充说明以下事项: (1)截止目前中科创保理应收保理款收回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回款 方、回款金额、回款时间、性质及内容等; 回复: 截止2019年5月31日,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主体 放款金额 到期日 应收本金 应收利息 已收本金 及利息 备注 1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6,600.00 2019-3-26 - - 739.89 已债权 转让 1,000.00 2019-3-27 - - 2,400.00 2019-3-28 - - 15,000.00 2019-6-18 15,000.00 747.08 - 10,000.00 2019-6-17 10,000.00 501.11 - 2 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20,000.00 2019-6-19 20,000.00 990.00 - 5,000.00 2019-6-18 5,000.00 249.03 - 3 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5,000.00 2019-3-25 - - 372.36 已债权 转让 5,000.00 2019-6-16 - - 5,000.00 2019-6-17 - - 4 北京开元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5,000.00 2019-3-9 - - 769.17 已债权 转让 5,000.00 2019-3-25 - - 5 四川吉光贸易有限责 任公司 10,000.00 2019-6-15 10,000.00 507.22 - 6 青岛金光伏商贸有限 公司 2,000.00 2019-4-6 6,500.00 10.53 3,100.00 7,000.00 2019-4-7 7 成都百事恒兴贸易有 限公司 4,500.00 2019-6-4 4,500.00 243.38 - 4,300.00 2019-6-5 4,300.00 231.24 - 8 上海浩深环保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2,400.00 2019-3-25 2,400.00 173.87 8.00 1,600.00 2019-3-28 1,600.00 119.78 3,000.00 2019-6-17 3,000.00 150.33 9 贵州绿原药业有限公 司 4,000.00 2019-6-16 3,549.35 24.27 600.65 10 六盘水竞泽医药有限 公司 2,300.00 2019-4-8 - 113.58 2,300.00 11 深圳市华瑞兴成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 2,200.00 2019-6-23 2,200.00 105.60 - 12 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5,000.00 2019-3-25 4,950.00 5.99 422.36 13 北京浩泽清源环保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2019-3-28 1,000.00 66.86 8.00 合计 134,300.00 - 93,999.35 4,239.87 8,320.43 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为避免引发债务风险,董事会同意公 司与前海创美达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美达保理”)签署《债 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全资孙公司中科创保理的部分保理融资款债权35,383.96 万元转让于创美达保理,创美达保理代公司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光大信托”)偿还3.50亿元人民币借款,并将债权转让款383.96万元支付 给公司。 2019年5月18日,公司与创美达保理及中科创保理客户海南国际旅游产业 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 2019年5月21日,公司收到创美达保理支付的债权转让款383.96万元。 (2)你公司对上述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以及计提依据,并结合相关款 项的回收情况说明相关会计核算的合理性; 回复: 公司应收保理款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①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②应收保理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具体如下: 逾期时间 计提比例(%) 应收保理款未逾期 - 应收保理款逾期90天(含)以内 5.00 应收保理款逾期90天-180天(含) 25.00 应收保理款逾期180天-360天(含) 50.00 应收保理款逾期360天以上 100.00 截止2018年底,中科创保理银行账户被冻结,相关账册、业务资料等被查 封,法定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公司未能获取到需要对应收保理款单项计提减 值准备的证据,由于上述应收保理款未逾期,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截止问询函 回复日,上述应收保理款中已到期未收回的部分,公司按照上述会计政策计提坏 账准备。 截止问询函回复日,针对上述应收保理款,公司已收到8,320.43万元的回款, 对于其余款项,公司董事会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及解决。 同时,公司对比其他上市公司关于应收保理款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 如下: 公司 未逾 期 逾期10天 (含)以内 逾期10天 -30天(含) 逾期30天 -90天(含) 逾期90天 -180天(含) 逾期180天 -360天(含) 逾期1年以 上 瑞茂通 - 10.00 50.00 50.00 50.00 100.00 100.00 摩恩电气 - - - 1.00 25.00 50.00 100.00 汉得信息 0.50 0.50 0.50 0.50 20.00 50.00 100.00 本公司 - 5.00 5.00 5.00 25.00 50.00 100.00 可以看出,公司与其他上市公司关于应收保理款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政 策基本一致,相关会计核算合理。 (3)部分保理融资款债权转让于创美达保理款项的交割安排、创美达保理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后续是否具有追索权,相关会计处理等; 回复: ①部分保理融资款债权转让于创美达保理款项的交割安排 2019年5月18日,公司与创美达保理及中科创保理客户海南国际旅游产业 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转让的债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原债务人 合同编号 保理融资款 授信额度 放款日 到期日 应收本金 应收利息 北京开元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 ZKCBL-2018027-KYZL 5,000.00 2018/9/10 2019/3/9 4,900.00 69.64 ZKCBL-2018029-KYZL 5,000.00 2018/9/26 2019/3/25 5,000.00 海南国际旅游 产业融资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ZKCBL-2018031-HNGZ 10,000.00 2018/9/27 2019/3/26 6,500.00 69.64 2018/9/28 2019/3/27 1,000.00 2018/9/29 2019/3/28 2,400.00 辽宁开元融资 ZKCBL-2018022-KYZL 10,000.00 2018/9/26 2019/3/25 4,950.00 租赁有限公司 ZKCBL-2018034-KYZL 5,000.00 2018/12/18 2019/6/16 5,000.00 494.68 ZKCBL-2018035-KYZL 5,000.00 2018/12/19 2019/6/17 5,000.00 合计 34,750.00 633.96 本息合计 35,383.96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创美达保理已于2019年5月21日将383.96 万元债权转让款支付至公司账户。 截止问询函回复日,创美达保理尚未将35,000.00万元的债权转让款支付至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履行审批程序。 ②创美达保理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创美达保理的的基本信息如下: 法定代表人:石峰,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目前,创美达保理的主营业务为保 付代理及相关业务咨询(非银行融资类)、股权投资、供应链管理、受托资产管理 等,其股权架构图如下: 岳振华 陆 昱 (60%) (40%) 浙江百禾投资有限公司 孙 维 (88.67%) (11.33%) 大连百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佳玉 (100%) 深圳百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 前海创美达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综上,创美达保理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后续是否具有追索权,相关会计处理等 根据公司与创美达保理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第三条:本协议生效后,上 表所列保理债权全部转让至乙方,甲方及中科创保理不得再向丙方即原债务人要 求清偿。因此,公司对上述已转让的保理融资款债权不具有追索权。 《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创美达保理对公司不具有追索权,并在创美达保 理代为偿还光大信托的贷款后,公司终止确认对光大信托的贷款及对中科创保理 客户的保理融资款债权。 (4)你公司拟就剩余款项收回采取的措施。 回复: 针对剩余应收保理款的回款,公司董事会一直在进行催收工作,并加紧协商 解决方案,争取尽快与保理客户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债权转让、 上市公司代收等方式,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中科创保理银行账户于2018年12月26日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至2019 年6月25日,相关证照、公章、账册等资料被扣押;中科创资本、中科创价值 投资、禾盛生态供应链、深圳中科创材料及中科创国际存放在中科创保理办公 场所的相关证照、公章、账册等资料被一并扣押,导致该等子公司未冻结账户 也无法正常使用。截至2019年4月28日止,上述被冻结或扣押的资料尚未解 除冻结并归还。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冻结或扣押事项的解决进展,对公司的 影响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预计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具体时间。 回复: (1)上述冻结或扣押事项的进展 截止问询函回复日,公司深圳子公司的办公场所处于查封状态,相关银行账 户被冻结或无法使用,被扣押的资料尚未归还。 (2)上述冻结或扣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上述冻结或扣押事项不影响公司家电用复合材料业务的生产经营,并且公司 已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商业保理暂停开 展新业务。 公司与中科创保理客户沟通,拟将中科创保理对其客户的债权转让给上市公 司。2019年5月18日公司与创美达保理及中科创保理客户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中科创保理的部分保理融资款债权 35,383.96万元转让于创美达保理,创美达保理代公司向光大信托偿还3.5亿元人 民币借款,并将债权转让款383.96万元支付给公司;2019年5月21日,公司收 到创美达保理支付的债权转让款383.96万元;针对剩余应收保理款,公司董事 会一直在进行催收工作,并加紧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与保理客户达成一致意 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债权转让、上市公司代收等方式,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预计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具体时间 公司董事会一直在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解除冻结并返还被扣押的资料,具体 时间目前尚无法预计。 3、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4月28日止,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所持公司 股份被司法冻结尚未解除冻结。请补充说明上述股份冻结事项的最新进展,并 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存在变更的风险,若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 险,并结合董事会构成和经营管理人员安排等分析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生产 经营的具体影响,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1)实际控制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及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截止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通过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资产”)持有的公司77,667,91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00%)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如后期中 科创资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不排除公司出现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2)上述股权冻结事项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销售家电用复合材料和提供商业保理服务。 公司成立于2002年,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家电用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 销售,目前主要通过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禾盛”)、 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禾源”)开展家电用复合材料业务, 两家子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业务开展正常。 由于中科创保理办公场地被查封,法定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公司董事会 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商业保理暂停开展新 业务,未来如需开展该项业务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未在公司任职,其股权冻结目前未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 营产生直接影响。 (3)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关的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中科创资产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后期如被司法处置, 不排除公司出现控制权变更的风险;若控制权变更,不排除股东对现有的业务进 行调整的可能。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请会计师详细说明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 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进一步说明认为根据上述程序、证据无法判断公司相 关事项的原因,并请公司说明计划采用何种方式消除该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影 响。 回复: (1)请会计师详细说明对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 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进一步说明认为根据上述程序、证据无法判断公司 相关事项的原因 ①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一: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科新材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应收保理款本息余额合计为136,429.67万元,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40.34%。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应收保理款本息余额已逾期且未收回金额为 40,423.80万元。如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第1项所述事项的影响,我们无法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估计上述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减值情 况,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获取了应收商业保理款本息余额明细表;获取了大部 分保理业务合同;将应收保理款信息与保理合同进行核对;对应收保理款利息进 行重新测算;检查保理款投放的银行凭证;对保理客户进行现场走访并进行现场 函证,了解保理客户的经营情况、筹资情况、还款计划,索取保理客户的财务报 表、纳税申报表、企业信用报告、公司章程等资料,并请保理客户出具确认书以 确认其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财务状况足以保证其有能力在协议到期日偿 还该笔保理款。 会计师执行了如上检查、现场走访等审、现场函证计程序,但有如下重要审 计证据未能取得: (1) 未能获取到公司对应收保理款本息余额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及 保理业务对应的评审会资料和投后管理资料; (2) 现场走访证据不完整、证据合理性存疑。在现场走访过程中,会计 师对保理客户的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保理客户的经营情况、筹资情况、还 款计划,并请保理客户出具确认书以确认其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财务状 况足以保证其有能力在协议到期日偿还该笔保理款。截止审计报告日,涉及期末 应收保理款本息余额56,641.41万元的访谈记录未经保理客户签章确认,未取得 涉及期末应收保理款本息余额117,113.25万元的保理客户的确认书,未取得涉及 期末应收保理款本息余额81,726.96万元的保理客户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 可以证明其生产经营情况的资料,未取得涉及期末应收保理款本息余额 55,612.69万元的询证函回函(回函比例59.24%)。此外,部分保理客户对未能 按时还款的原因解释为系因中科创保理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等,会计师认为该理由 不符合正常逻辑,故对证据的合理性存疑。 综上,会计师未能获取到公司就应收保理款本息余额未来可收回性的评估依 据,通过对保理客户执行现场走访程序,亦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 理判断是否需要对上述应收保理款本息余额的减值准备进行调整,以及需要调整 的金额。 ②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二: “如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第1项所述事项的影响,截止审计报告日, 我们未能获取到中科新材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 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 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信用 报告及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我们无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 生的影响”。 会计师到上述子公司银行账户开户行现场函证、打印并复核2018年度的银 行流水,并要求公司陪同打印企业信用报告和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截止审 计报告日,取得了银行回函及大部分已知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但是未能获取到 上述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 综上,会计师未能获取到上述深圳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已开立银行结算 账户清单,无法判断上述事项是否涉及其他担保、关联方交易等,因此,会计师 无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并请公司说明计划采用何种方式消除该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商业 保理暂停开展新业务。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保理融资款的催收工作,截止问询函 回复日已收到8,320.43万元的回款,并且已通过债权转让方式转让了应收海南国 际旅游产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开元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的部分保理款债权,针对剩余保理款债权,公司董事会仍在加紧协 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与保理客户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债权转让、 上市公司代收等方式。 因上述深圳子公司的办公场地被查封,营业执照、公章等被扣押,深圳市中 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科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处于 协助调查状态,公司无法打印上述深圳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及已开立银行结算 账户清单,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5月18日变更中科创保理法定代表人, 并计划向公安部门申请配合公司完成子公司信用报告及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 单的打印。 公司董事会一直在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解除冻结并返还被扣押的资料,具体 时间目前尚无法预计。 5、由于鉴证范围受到限制,会计师对你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予以详细说明: (1)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情况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重要或重大缺陷; (2)你公司是否已经建立了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防止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并详细说明对于加强内部控制已采取和 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 (1)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情况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重要或重大缺陷; 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 较为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相对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根据公司 所处的行业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 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成本核算和费用管理、资产管 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控股 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的内 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及内部监督等的关键控制环节。公司经营管理层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有效的执行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相关的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 第4306号),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为: “中科新材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保理) 办公场地被查封,账户被冻结,法定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中科创保理的营业 执照、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公章、银行账户U盾、税控盘、部分电 脑、文件等资料被扣押。 中科新材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 限公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公章等资料因存放于中科创保理被一并扣押。 截止本报告日,由于上述子公司的办公室场地尚未解封,中科创保理法定代 表人仍处于协助调查状态,我们无法完整获取上述子公司2018年度业务活动的 相关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的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存在 重要缺陷,其主要内容是子公司中科创保理在对外办理商业保理业务后,未能对 部分保理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后续跟踪和评价。 (2)公司是否已经建立了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防止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并详细说明对于加强内部控制已采取和拟 采取的措施。 ①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发生,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包括《关联交易制度》、 《对外担保制度》等。公司于《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公司与控股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商品、服务、担保或者其他资产的 交易,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发生。公司控股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股地位侵占公司资产。公司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建 立“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应立即申请司 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此外,公司还制定了详细的财务制度等,明确了资金支取的审批流程和权限, 制定了公司对外付款的审批流程和权限,预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 ②针对公司目前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已采取和拟采取下列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商业 保理暂停开展新业务。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保理融资款的催收工作,截止问询函 回复日已收到8,320.43万元的回款,并且已通过债权转让方式转让了海南国际旅 游产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开元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的部分保理款,针对剩余保理款债权,公司董事会仍在加紧协商解决方 案,争取尽快与保理客户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债权转让、上市公 司代收等方式,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一直在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解除冻结并返还被扣押的资料,具体 时间目前尚无法预计。 6、因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所述事项的影响,会计师对你 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 告》。在该说明附表中,你公司披露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对上市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你公司结合往来款项的情况,自查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应披露 而未予披露的资金占用,是否存在违反《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第4.2.3条规定的情形。 回复: ①2018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方 关联关系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审批程序 金额 备注 1 张伟 实际控制人 关联借款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借款2亿元人民币,年利率 为5%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及2017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 会 20,000.00万元 公司已于2017年4月18日、2017年 5月17日及2017年5月19日分别归 还张伟本金700万元、1,500万元及 17,800万元;2018年5月28日支付借 款利息2,160,138.89元 2 张伟 实际控制人 资产收购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创国际以1.00美元收购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张伟先生100%持股的Capital Steward Global Limited 100%股权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1.00美元 3 张伟 实际控制人 资产出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创国际以1.00美元的价格向公司实 际控制人张伟先生出售中创供应链并购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100%股权 董事长批准 1.00美元 4 深圳市中科创 城市更新集团 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 房屋出租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创保理向威廉金控出租深圳市福田 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4号楼39层的1,547平方米的房 屋使用权,出租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 31日止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 议 406.09万元 5 深圳市中科创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控股股东 房屋承租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创保理向公司控股股东承租深圳市 福田区深南大道西、农园路西东海国际中心(一期) B-1201B中的325.00平方米房屋使用权,租赁期限自 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止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会议 63.45万元 6 张伟 实际控制人 资产出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创国际分别以1.00美元的价格向公 司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出售Peak Creation Investments Limited和Wisdom Creation Ivestments Limited100%股权 董事长批准 2.00美元 ②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往来自查情况 公司对中科新材、合肥禾盛、兴禾源2018年的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公司 及上述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相关关联方除发生上述关联借款偿还 借款利息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公司对已获知的深圳子公司银行账户: 子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1014779033005 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1014779399008 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5000064816669 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1014789780006 通过核查上述子公司2018年度的银行流水,未发现上述子公司账户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相关关联方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或者违规往来情况。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 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公章等资料被扣 押,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公司无法获得上述深圳子公司的征信报告、开户清单等 资料,因此除已获知的账户外,无法核实上述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账户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2019年1月24日,公司向中科创保理客户(截止2018年12月25日共13 家,合计金额134,300.00万元)发送《关于商业保理业务往来的函》13份,询 问商业保理融资款是否受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科创资产、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或其 相关关联方占用,13家客户均已回函确认商业保理融资款不存在被中科新材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相关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2.3条规定的情形。 7、请你公司结合导致会计师对年报及内控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和被深圳公 安局立案调查事项的最新进展,自查并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非经营性 占用资金情形,并根据上述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 订)》第13.3.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是,请说明具体影响和应对 措施;如否,请说明你公司的判断依据,并请你公司律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1)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核查中科新材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2019年4月9日,中科新材除 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及兴禾源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外,不存在签订其他对外担 保合同的情况。 经核查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及兴禾源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 2019 年 1 月25日,合肥禾盛及兴禾源不存在对外担情况。2019年6月3日,合肥禾盛及 兴禾源管理层向公司出具了《说明函》,截止2019年5月31日,合肥禾盛及兴 禾源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5 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和兴禾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 担保。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 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公章等资料被扣 押,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公司无法获得上述深圳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等资料, 因此无法核实上述子公司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但公司通过查阅公司三会文件, 深圳子公司自设立以来,公司未审议过深圳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事项。 (2)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情形 公司对中科新材、合肥禾盛、兴禾源2018年的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公司 及上述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相关关联方除发生上述关联借款偿还 借款利息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公司对已获知的深圳子公司银行账户: 子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1014779033005 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1014779399008 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5000064816669 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1014789780006 通过核查上述子公司2018年度的银行流水,未发现上述子公司账户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相关关联方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或者违规往来情况。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 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公章等资料被扣 押,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公司无法获得上述深圳子公司的征信报告、开户清单等 资料,因此除已获知的账户外,无法核实上述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账户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2019年1月24日,公司向中科创保理客户(截止2018年12月25日共13 家,合计金额134,300.00万元)发送《关于商业保理业务往来的函》13份,询 问商业保理融资款是否受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科创资产、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或其 相关关联方占用,13家客户均已回函确认商业保理融资款不存在被中科新材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相关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3)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 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①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第(一)项规定 的公司股票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 常”而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中科新材自2002年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家电用外观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 销售,并于2009年9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主要通过合肥禾盛和兴禾 源两家子公司运作,上述两家子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业务开展正常。 公司于2015年6月设立中科创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截止本报告出具 日,公司未发现中科创保理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中科创保理也未受到 过相关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罚。鉴于中科创保理办公场所被查封、法定代表人被协 助调查,2019年1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暂停中科创 商业保理开展新业务。 截止问询函回复日,公司深圳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新 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均未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已于2019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注销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因此上述子公司 的相关资料被扣押,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②中科创保理账户被冻结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13.3.1 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而应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知主要银行账户共119个,其中 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有2个,系中科创保理基本户和一般户,占已知银行账户总数 的1.68%。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为18,824,455.70元,占公司2018年 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388,639,448.25元的4.84%。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商业 保理暂停开展新业务。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保理融资款的催收工作,截止问询函 回复日已收到8,320.43万元的回款,并且已通过债权转让方式转让了应收海南国 际旅游产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开元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的部分保理款债权,针对剩余保理款债权,公司董事会仍在加紧协 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与保理客户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债权转让、 上市公司代收等方式。 因此本次中科创保理银行账户被冻结不影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活动。 ③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三)项规 定的公司股票因“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而应被实行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换届选 举的事项,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梁旭先生担任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因此,不存 在公司股票因“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而应被实行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④公司无法核实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第 (四)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 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而应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Ⅰ、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自查情况 公司对中科新材、合肥禾盛、兴禾源2018年的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公司 及上述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相关关联方除发生上述关联借款偿还 借款利息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公司对已获知的深圳子公司银行账户: 子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1014779033005 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1014779399008 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5000064816669 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1014789780006 通过核查上述子公司2018年度的银行流水,未发现上述子公司账户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相关关联方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或者违规往来情况。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 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公章等资料被扣 押,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公司无法获得上述深圳子公司的征信报告、开户清单等 资料,因此除已获知的账户外,无法核实上述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账户与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2019年1月24日,公司向中科创保理客户(截止2018年12月25日共13 家,合计金额134,300.00万元)发送《关于商业保理业务往来的函》13份,询 问商业保理融资款是否受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科创资产、实际控制人张伟先生或其 相关关联方占用,13家客户均已回函确认商业保理融资款不存在被中科新材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相关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Ⅱ、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对外提供担保的自查情况 经核查中科新材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2019年4月9日,中科新材除 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及兴禾源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外,不存在签订其他对外担 保合同的情况。 经核查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及兴禾源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 2019 年 1 月25日,合肥禾盛及兴禾源不存在对外担情况。2019年6月3日,合肥禾盛及 兴禾源管理层向公司出具了《说明函》,截止2019年5月31日,合肥禾盛及兴 禾源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5 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和兴禾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 担保。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中科创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禾盛生态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 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创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证照、公章等资料被扣 押,深圳市中科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被要求协助调查,公司无法获得上述深圳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等资料, 因此无法核实上述子公司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但公司通过查阅公司三会文件, 深圳子公司自设立以来,公司未审议过深圳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事项。 8、同时,提醒你公司关注上述事项的最近进展,是否与你公司前期回复我 部监管函件的内容一致,如存在需补充更正事项,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本次回复与前次监管函件内容一致,目前暂无补充更正事项,公司将按 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财务报表重点事项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4亿元,同比上升21.14%,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6,283.59万元,同比上升 2,549.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 非后净利润”)为4,352.9万元,同比上升324.4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8,396.68万元。 (1)请结合行业特点、产品类别、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你公 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增加的具体原因,以及净利润增长率远 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销售家电用复合材料和提供商业保理服务。①家电用复合 材料作为家电整机的外观部件,与家电行业的发展景气度直接相关,受其影响较 大。公司家电用复合材料采用直销方式,直接销售给家电厂商。其中内销业务在 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 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外销业务在将产品报关、离港, 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②公司商业保理业务主要以受让应收账款的 方式向保理客户(原债权人)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服务。针对保理客户的融 资申请,《保理合同》中约定公司向保理客户提供保理融资服务,保理客户同意 以转让的应收账款对应的融资金额为计算基准向保理公司支付保理费用。商业保 理业务收入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根据融 资方使用保理款的时间和协议约定的保理利率计算确定。 2018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收入确认政 策未发生变更,受益于家电用复合材料业务及商业保理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 营业收入增加;2017年度,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7,725.42万元, 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基数较低,因此,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 较2017年度大幅增加,增长率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2)请你公司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 增加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销售家电用复合材料采用大客户战略,且多数给予一定期间的信用账期, 这种销售结算模式是行业特点和下游客户采购方式形成的行业通行的结算模式。 公司目前的商业保理业务采用保理款到期时一次性向保理客户收取本金和利息 的方式进行结算。 公司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系2017年度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7,725.42万元,净利润基数较低所致。公司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商业保理业务规模扩大,发放商业保理款增加所致。 (3)请结合上述问题及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进一步说明你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受深圳子公司被冻 结、查封影响,公司于2019年1月9日起暂停开展新的保理业务,在暂停开展 新业务期间,公司董事会积极催收保理款,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截止问询函回复 日已收回保理款8,320.43万元,已与创美达保理签署35,383.96万元的《债权转 让协议》,另外,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资金压力,包括不限于贷款展期、应 收保理款转让、追加抵押等措施;二是公司家电用复合材料业务经营正常,4条 三涂三烘家电用复合材料生产线处于正常开工状态,并且由于新客户开发,在手 订单稳定增长。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金融业-商业保理收入1.38亿元,占营业收入总 额的比重为7.97%;其他收入1,828.77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05%;体 育场馆运营收入为0。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金融业-商业保理”的具体业务模式、盈利来源、行业状况、业务流程、 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时点、核算依据、风险控制措施等,并结合会计师无法表 示意见所涉事项说明你公司对上述业务的后续具体计划; 回复: 业务模式:保理客户将其在商务合同中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中科创保 理,并由中科创保理向其提供保理融资服务;公司目前的商业保理业务采用保理 款到期时一次性向保理客户收取本金和利息的方式进行结算。 盈利来源:按照合同约定,保理客户接受中科创保理保理融资服务需向中科 创保理支付融资利息,融资利息是向保理客户提供应收账款转让,从提供融通资 金到实际收到应收账款期间的利息。 行业状况:国内商业保理市场的发展,是基于应收账款市场为主的中小企业 融资需求发展起来的,受益于国内经济环境与政策环境,国内商业保理市场收入 从2014年的20亿人民币增长到2017年的290亿人民币,预测2021年将达到1310亿 人民币。(数据来源:FEC、Oliver Wyman analysis) 业务流程如下: 说明: C:\Users\admin\AppData\Roaming\Tencent\Users\381654175\QQ\WinTemp\RichOle\$PD1]50$]J$G{A7]7IF2H{O.png 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时点及核算依据:商业保理业务收入在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根据融资方使用保理款的时间和协议 约定的保理利率计算确定。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坚持科学审慎、风险可控、逐步扩展、模式化发展的原 则,审慎选择客户,严格审核并确认债权的真实性,加强事前防范、事中评估与 监控,采取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以更好的规避、控制和应对经营过程中的风 险。目前,公司子公司中科创保理针对商业保理业务特点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 定了《保理业务风险审查管理制度》、《保理投资决策及流程》、《保理风险管 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后续具体计划: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决定商业保理暂停开展新业务。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保理融资款的催收工作, 截止问询函回复日已收到8,320.43万元的回款,并且已通过债权转让方式转让了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开 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部分保理款;针对剩余应收保理款的回款,公司董事会一 直在进行催收工作,并加紧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与保理客户达成一致意见, 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债权转让、上市公司代收等方式,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一直在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解除冻结并返还被扣押的资料,具体 时间目前尚无法预计。 (2)商业保理业务发放保理款项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笔数、总金额、 区域分布、行业分布、账龄及剩余账期分布,前五大债务人情况、贷款用途、贷 款性质、贷款增信方式、抵押资产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并补充披露商业保 理业务报告期年化综合有效利率、计息负债及生息资产的余额和平均利率; 回复: ①商业保理业务发放保理款项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笔数、总金额、 区域分布、行业分布、账龄及剩余账期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创保理所开展的保理业务均为有追索权的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报告期内累计投放保理项目62笔,合计发生金额29.35亿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商业保理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主体 放款日 保理款 区域分 布 行业分布 账龄(天 数) 剩余账期 (天数) 1 北京联合恒瑞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2018-1-3 2,000.00 北京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已归还 - 2 四川浩源建筑工程有 2018-2-2 5,000.00 四川 建筑业 已归还 - 限公司 3 六盘水竞泽医药有限 公司 2018-2-9 5,000.00 贵州 批发和零售 业 已归还 - 4 上海浩深环保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2018-2-26 1,500.00 上海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 已归还 - 5 上海浩深环保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2018-2-27 3,500.00 上海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 已归还 - 6 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2018-2-28 5,000.00 辽宁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已归还 - 7 贵州绿原药业有限公 司 2018-3-1 5,000.00 贵州 批发和零售 业 已归还 - 8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3-1 10,000.00 海南 金融业 已归还 - 9 六盘水竞泽医药有限 公司 2018-3-2 2,000.00 贵州 批发和零售 业 已归还 - 10 六盘水竞泽医药有限 公司 2018-4-9 2,000.00 贵州 批发和零售 业 已归还 - 11 北京开元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2018-3-2 10,000.00 北京 金融业 已归还 - 12 铜仁市竞泽医药有限 公司 2018-3-26 3,000.00 贵州 制造业 已归还 - 13 上海浩深环保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2018-3-28 3,000.00 上海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 已归还 - 14 四川吉光贸易有限责 任公司 2018-3-28 9,000.00 四川 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已归还 - 15 北京联合恒瑞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2018-4-9 8,500.00 北京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已归还 - 16 北京联合恒瑞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2018-4-10 1,500.00 北京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已归还 - 17 贵州绿原药业有限公 司 2018-4-10 4,000.00 贵州 批发和零售 业 已归还 - 18 深圳市华瑞兴成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 2018-6-25 5,000.00 广东 金融业 已归还 - 19 四川锐驰实业有限公 司 2018-4-27 5,300.00 四川 批发和零售 业 已归还 - 20 四川锐驰实业有限公 司 2018-6-7 1,000.00 四川 批发和零售 业 已归还 - 21 深圳市浩泽丽源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2018-6-25 2,900.00 广东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 已归还 - 22 北京浩泽清源环保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6-25 2,100.00 北京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 已归还 - 23 北京浩泽清源环保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9-29 1,000.00 北京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 93 87 24 四川浩源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2018-5-16 11,200.00 四川 建筑业 已归还 - 25 四川浩源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2018-6-7 3,700.00 四川 建筑业 已归还 - 26 深圳市华瑞兴成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 2018-6-25 8,000.00 广东 金融业 已归还 - 27 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2018-6-25 12,000.00 广东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已归还 - 28 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2018-6-27 10,000.00 辽宁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已归还 - 29 四川锐驰实业有限公司 2018-6-8 3,000.00 四川 批发、零售业 已归还 - 30 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2018-6-26 5,000.00 辽宁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已归还 - 31 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2018-9-26 5,000.00 辽宁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96 84 32 北京开元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2018-6-27 10,000.00 北京 金融业 已归还 - 33 北京开元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2018-9-10 5,000.00 北京 金融业 112 68 34 上海浩深环保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2018-9-26 2,400.00 上海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 96 84 35 上海浩深环保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2018-9-29 1,600.00 上海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 93 87 36 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2018-9-26 5,000.00 辽宁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96 84 37 北京开元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2018-9-26 5,000.00 北京 金融业 96 84 38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9-27 6,600.00 海南 金融业 95 85 39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9-28 1,000.00 海南 金融业 94 86 40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9-29 2,400.00 海南 金融业 93 87 41 六盘水竞泽医药有限 公司 2018-10-10 2,300.00 贵州 批发和零售 业 82 98 42 青岛金光伏商贸有限 公司 2018-10-8 2,000.00 山东 金融业 84 96 43 青岛金光伏商贸有限 公司 2018-10-9 7,000.00 山东 金融业 83 97 44 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2018-12-18 5,000.00 辽宁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13 167 45 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2018-12-19 5,000.00 辽宁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12 168 46 成都百事恒兴贸易有 限公司 2018-12-6 4,500.00 四川 批发和零售 业 25 155 47 成都百事恒兴贸易有 限公司 2018-12-7 4,300.00 四川 批发和零售 业 24 156 48 四川吉光贸易有限责 任公司 2018-12-17 10,000.00 四川 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14 166 49 贵州绿原药业有限公 司 2018-12-18 4,000.00 贵州 批发和零售 业 13 167 50 上海浩深环保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2018-12-19 3,000.00 上海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 12 168 51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19 5,000.00 海南 金融业 12 168 52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19 5,000.00 海南 金融业 12 168 53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20 5,000.00 海南 金融业 11 169 54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20 5,000.00 海南 金融业 11 169 55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20 5,000.00 海南 金融业 11 169 56 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2018-12-20 5,000.00 广东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11 169 57 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2018-12-21 5,000.00 广东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10 170 58 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2018-12-21 5,000.00 广东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10 170 59 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2018-12-21 5,000.00 广东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10 170 60 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 2018-12-21 5,000.00 广东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10 170 61 深圳市华瑞兴成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 2018-12-25 1,200.00 广东 金融业 6 174 62 深圳市华瑞兴成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 2018-12-25 1,000.00 广东 金融业 6 174 合计 293,500.00 ②前五大债务人情况、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增信方式、抵押资产情 况、关联交易情况等。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五大债务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主体 保理款 合同约定款项 用途 款项性质 1 海南国际旅游产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保理融资 2 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保理融资 3 辽宁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保理融资 4 北京开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保理融资 5 四川吉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保理融资 合计 95,000.00 公司开展的上述商业保理业务主要采用了第三方信用担保、在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转让登记的增信方式,除此之外,未要 求保理客户提供其他资产抵押,并且上述客户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并补充披露商业保理业务报告期年化综合有效利率、计息负债及生息资 产的余额和平均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年化综合有效利率为11%,计息负债余额和平 均利率分别为10.02亿元和6.21%,生息资产的余额和平均利率分别为13.43亿 元和11%。 (3)“其他”的具体经营内容、业务模式、收入及成本构成等信息; 回复: “其他”核算的主要是公司边角料及房屋租赁等收入,具体明细及金额构成如 下: 单位:万元 其他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边角料 1,579.03 1,390.36 房屋租赁 240.30 - 零星收入 9.44 9.22 合计 1,828.77 1,399.57 (4)体育场馆运营收入为0的原因,相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后续安排,及 对该类业务的具体规划; 回复: 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中科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214.20万元向深圳市德勤嘉尚 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转让智美体育场馆运营(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股权转让后,公司无体育场馆业务,因此2018年度体育场馆运营收入为0,且 公司目前暂无该类对外投资计划。 (5)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相关收入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查看银行流水、询证函等,并说明所获取审计证据是否与公司财务报表记载内 容存在明显差异。 回复: 会计师针对相关收入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了解公司的业务类型和 业务变动情况;针对商业保理收入,检查银行流水,取得保理业务台账,对商业 保理收入进行重新测算,复核商业保理收入的准确性;针对其他收入,检查与收 入相关的原始单据和银行流水,执行截止性测试。 通过执行以上审计程序,会计师认为,项目组就收入确认所获取的相关审计 证据与公司财务报表记载内容不存在明显差异。 3、你公司2018年分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1亿元、4.48亿元、4.15 亿元、4.90亿元,分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97.80 万元、3,090.51万元、2,703.74万元、-1,508.46万元,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5,239.25万元、-4.55亿元、3.46亿元、-2,806.45万元。 (1)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归集及结转政策说明第 四季度净利润为负数的原因,以及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分季度变化不匹配的依据 及合理性; (2)请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情况说明第二和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归集及结转政策说明第 四季度净利润为负数的原因,以及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分季度变化不匹配的依据 及合理性; 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分季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合计 营业收入 38,075.32 44,830.10 41,488.29 49,033.77 173,427.48 净利润 1,997.80 3,090.51 2,703.74 -1,508.46 6,283.59 净利润率 5.25% 6.89% 6.52% -3.08% 3.62% 第四季度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如下: ①基于谨慎性选择考虑,公司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并于第四季度冲回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导致第四季度净利润减少2,399.05 万元; ②公司于2018年底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第四季度计提了存货跌价准 备,导致第四季度净利润减少808.97万元; ③公司下半年新增借款利率及融资服务费增加导致第四季度的净利润减少; ④公司于第四季度一次性计提全年奖金导致第四季度净利润较少。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为负,与营业收入的变动不匹配。 (2)请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等情况说明第二和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现金流分季度变化情况如下: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