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油资本: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现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中油资本有限向中油财务增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中油资本有限向 中油财务增资的议案》,我们认为: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签署的 增资协议条款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及诚实信用原 则。上述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益于公司的整体发展和竞 争力的提升,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专属保险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专属保险未分配 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我们认为: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商业惯例, 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 和合理性,有益于公司的整体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未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 韩方明 罗会远 刘 力 2019年6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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