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油资本: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时间:2019年06月14日 08:00:39 中财网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现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中油资本有限向中油财务增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中油资本有限向
中油财务增资的议案》,我们认为: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比例增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签署的
增资协议条款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及诚实信用原
则。上述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益于公司的整体发展和竞
争力的提升,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专属保险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专属保险未分配


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我们认为: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商业惯例,
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
和合理性,有益于公司的整体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未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




韩方明 罗会远 刘 力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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