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时间:2019年06月14日 14:25:59 中财网

国寿安保
健康科学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
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
健康科学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根据
2017

7

10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关于
准予国
寿安保
健康科学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
[
201
7
]
1194
号)
注册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准予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

收益
和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中小
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货币
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
%
-
95%

其中不
低于
80%
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
健康科学
主题相关的证券;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
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本基金为
混合
型基金,

预期收益
和预期风险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
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
中高收益
/
风险
品种。

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该类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
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
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
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11

1
日生效。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5

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
9

3

3
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3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46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6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6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

................................
................................
.................
6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6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6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2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84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9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1
第二十二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
................................
................................
...........
113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15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16

第一部分 绪言




《国寿安保
健康科学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以及
《国寿安保

康科学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
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

另有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
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国寿
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国寿安保健康
科学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
或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指
国寿安保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
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
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个月


3
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业务规则》:指《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有关各方
共同
遵守


3
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申)购时收取认(申)购费,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且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
基金份额类别


4
2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申)购时不收取认(申)购费,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
额类别


4
3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
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5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
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6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7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8

元:指人民币元


4
9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
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2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4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
5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
6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3

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12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设立日期

2013

10

29



注册资本:
12
.88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
电话:
4009
-
258
-
258


联系人:
耿馨雅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
2013
]
1308
号文
核准

立。

基金管理人
股东为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
公司,持有股份
85.03
%

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4.9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军辉先生,董事长,博士。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
助理兼投资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助理、副总裁、党委委员,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现任中国人
寿保险(集团)公司首席投资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


宋子洲先生,大学本科。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兼任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
理,并曾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国外贸运输(集团)公司工作。


左季庆先生,董事,硕士。

曾任中国人寿资金运用中心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
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并担任中国交易商协会债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叶蕾女士,董事,硕士。曾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际联络部副处长;现
任澳大利亚安保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罗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武汉造船专用设备厂助理经济师,华中科
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博士后,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现任武
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评论》副主编,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南昌农商银行独立董事,深圳财富趋势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金观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会计学院副主任、
副院长、学校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会计学教授。



周黎安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主任、教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杨建海先生,监事长。曾任中国人寿保
险公司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中国人
寿保险(集团)公司办公室总务处处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
任、监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股
东代表监事、监审部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
管理及合规部总经理




张彬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助理经理、
经理、高级经理及部门负责人;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
部总经
理。



马胜强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
业务主办;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助理。



3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


王军辉
先生,董事长,博士。简历同上。



左季庆先生,总经理,硕士。简历同上。



申梦玉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基金投资
部副总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



石伟先生,资产配置总监,学士。曾任兴全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兼
固收总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总
监及投资管理二部总经理。



张琦先生,股票投资总监,硕士。曾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
金经理助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及
基金经理。



董瑞倩女士,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硕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
户投资部基金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息收益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
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及基
金经理。



王文英女士,总经理助理,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经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综合管理
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
总经理。



王福新先生,总经理助理,博士后。曾任中国海洋大学教师、大公国际资信
评估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
站研究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高级主管、投资管理部评估分
析处经理、人民币投资管理处高级经理、委托投资管理一处资深经理;现任国寿
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大朋先生,总经理助理,硕士
MBA
。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
务总部总经理、上海丰佳集团罗马尼亚
EVE
RFRESH
公司总经理、
巨田证券有
限公司客户部职员
。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琦
先生
,金融学硕士,
2005

1
月至
2015

5
月任职中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先后担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和基金经理等。

2015

6
月加入国
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国寿安保基金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股
票投资部总监,
2015

9
月起任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5

12
月起任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2
月至
2017

11
月任国寿安保核
心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6

9
月至
2017

11
月任国寿安保强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7

10
月起任国寿安保目标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11
月起任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8

2
月起任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8

4
月起任国寿安保华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志军先生,硕士。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国寿安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8

4
月起任
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琦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



董瑞倩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投资管理部总
经理。



段辰菊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黄力
先生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桑迎
先生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
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
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
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
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

募集
行为
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
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

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
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
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
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
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法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
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
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泄露因职
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
利用该信息从事
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公司内部控制
原则



1
)健全
性原则


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
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









3
)独立性
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
它资产的运作分离





4
)相互制约
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
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原则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
点。




4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
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
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公司管理层贯彻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确保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
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公司全体职工必
须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职
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
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
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
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



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内部组织结构监控防线。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
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人力资源政策和措施。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
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
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的前提条件是设立目标。只有先确立了目标,管理层才能针对目标
确定风险并采取必要的行动来管理风险。设立目标是管理过程中重要的一部分。

尽管其并非内部控制要素,但它是内部控制得以实施的先决条件。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
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3
)控制活动


授权控制。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
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各业务部门、分
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在规
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公司授权要适当,对
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
修改或取消授权。



与控股股东之间的风险隔离。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经营业务和经营场地有效
隔离,经营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财务管理严格隔离,
保证账簿分设,会计核算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投资运作和信息传递严格
隔离,不得提供有关投资、研究等非公开信息和资料,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禁
止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资产分离控制。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
行独立运作,
分别核算。



业务隔离控制。基金资产的运作管理与公司自有资金实行独立隔离运作,在
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及其内部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有关银行存款账号、
证券账号等分开设置,并分开核算。



岗位隔离制度。公司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和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各
岗位人员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限制越权、穿插、代理等行
为,以便于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岗位相互监督;包括货币、有价证券的保管与账



务相分离,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投资决策与具体交易操作相分离,
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损失的确认与核销相分离,风
险评定人员与业务办
理岗位相分离等。



物理隔离制度。对于不同工作区划分不同的保密级别,基金投资、交易、研
究、公司自有资金管理等相关部门,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强调中央交易
室和综合管理部门的一级保密性,实行严格的门禁制度,并相应建立安全保障设
施;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保密守则和监督
处罚措施。



危机处理机制。公司制订

切实有效的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建立危机处理机
制和程序。




4
)信息

沟通


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
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临
时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按照每日、每周、每月、每
季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临时报告是指一旦出现报告事由后的及时报
告。




5
)内部
监督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
合规管理部和
监察稽核
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




6
)法律法规指引


公司将严格贯彻基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



各部门规章制度及对外提交材料在实施或提交前,均需经
合规管理
部进行合
法合规审核。



督察长和
合规管理
部负责监察各部门对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基金合同
的执行情况,着重于
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而产生的风险。



合规管理
部负责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对业务部门的运作提供
合规建
议和咨询及
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及指引,提供
合规
方面的培训。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
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
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
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9

3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1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670
只,
QDII
基金
40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
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
同业前列。




二、基金
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
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
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
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三、
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
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3

306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9
-
258
-
258


传真:
0
10
-
50850777


联系人:
孙瑶

2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交易
系统(
网址:
https://e
.
gsfunds.com.cn
/etrading/



2
、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电话:
010
-
66596688


传真:
010
-
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宋亚平


网址:
www.boc.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3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电话:
0755
-
82817529


传真:
0755
-
82817612


客服电话:
0756
-
96588

400
-
880
-
0338


网址:
www.crbank.com.cn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
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400
-
8888
-
001


网址:
www.htsec.com



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
010
-
63081000


传真:
010
-
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顾凌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
iticssd.com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010
-
85130588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何春梅


联系人:陈炽华


电话:
0755
-
82047857


传真:
0
755
-
82835785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网址:
www.ghzq.com.cn



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752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1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尤习贵


联系人:李良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网址:
www.95579.com



1
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
9010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联系电话:
0755
-
82570586


客服电话:
4001022011


公司网站:
http

//www.zszq.com



1
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
乐路
989

45
层(邮编:
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钱达琛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www.hysec.com



1
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法定代表人:
韩志谦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
562


网址:
www.hysec.com



1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邵海霞


电话:
010
-
66568124


传真:
010
-
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
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
7
层及
28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
010
-
65051166


传真:
010
-
8567920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10
-
1166


网址:
www.cicc.com.cn



1
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
-
21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
0512
-
65581136


传真:
0512
-
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
0512
-
33396288


公司网址:
www.dwzq.com.cn



18
)上海
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电话:
021
-
38784818


传真:
021
-
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784818


网址:
shhxzq.com



1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518048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系人:周一涵


电话:
021
-
38637436


传真:
0755
-
82435367


客服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站:
stock.pingan.com



2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5
-
20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李若晨


客服电话:
95358


公司网站:
www.firstcapital.com.cn



21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
-
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
010
-
59601366
-
7024


传真:
62020088
-
8802


客服电话:
4008
-
886
-
661


网址:
www.myfund.com



22

贵州省
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杏山镇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4026
号田面城市大厦
18

ABC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鄢萌莎


电话:
0755
-
33376853


传真:
0755
-
330655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877
-
899


网址:
www.tenyuanfund.com



2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8
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818


联系人:金达勇


电话:
0755
-
83025723


传真:
0755
-
83025991


网址:
www.hx168.com.cn



2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
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23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陈攀


电话:
010
-
57756019


传真:
010
-
577561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86
-
8868
-
5


网址:
www.chtfund.com



2
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薇


电话:
021
-
54509988


传真:
021
-
64385
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1
-
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
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3

5

599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
0571
-
26888888


传真:
0571
-
268888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76
-
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2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
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林海明


电话:
0571
-
88911818


传真:
0571
-
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2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10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
010
-
85657353


传真:
010
-
658847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www.hexun.com



2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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