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角防务: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19-008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0号),首次公开发行了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55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9,55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91元,募集资金总额292,840,500.00元。减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840,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9,550,000.00元,计入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10,450,000.00元。 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5 月16日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A90530号《验资报告》 确认。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航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南 大街支行、中国银行西安阎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支行及招商银行西 安枫林绿洲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具体如下: 序 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 称 账号 专户金额 (元) 1 西安三角防务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西安南大 街支行 61050186250000001173 123,575,200.00 2 西安三角防务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西安阎良 航空高技 术产业基 地支行 103281250335 87,916,756.61 3 西安三角防务股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西安枫林 绿洲支行 999012023010603 61,697,600.00 合计 273,189,556.61 注: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金额包含扣除承销商发行费(不含税) 外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3,189,556.61元 (不含税)。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中航证券有限公 司。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 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 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司维、毛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 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 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 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 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 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 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 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 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 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2022年12月31日)起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开户行及中航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9]第ZA90530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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