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耀钱包: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文件名称:《关于准予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76号) 核准日期:2015年10月27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申请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 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截止日为2019年5月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复核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目录 一、绪言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 二、释义 二、释义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光大保德信耀 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2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8、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 49、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0、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1、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 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 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52、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3、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4、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B类基金份 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 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55、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 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B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5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5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6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62、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3、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6 三、基金管理人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3号楼), 6-7层、10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股权结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持55%的股权;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45%的股权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6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联系人:殷瑞皞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林昌先生,董事长,北京大学硕士。历任光大证券南方总部研究部总经理、 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南方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助理 总裁。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代任本基金管理人督察长。 Glenwyn P. Baptist先生,副董事长,美国西北大学管理系硕士学位,CFA。 历任保德信金融集团企业金融部助理副总裁、保德信金融集团研究部总监、保德 信金融集团业务管理部首席运营官、保德信金融集团市场及业务管理部共同基金 总监、保德信金融集团投资管理部首席投资官、保德信金融集团业务管理部总裁 兼首席投资官。现任保德信国际投资总裁兼CIO。 包爱丽女士,董事、总经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历任贝莱德资产管理 7 公司研究员、经理、业务负责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国 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发展团队负责人、总经理助理、督察长、副总经理。 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总经理。 公司研究员、经理、业务负责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国 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发展团队负责人、总经理助理、督察长、副总经理。 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总经理。 俞大伟先生,董事,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江苏东华期货有限公司苏 州办交易部经纪人,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交易部经理,河南鑫福期货 有限公司苏州代表处经理,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营业部副经理、经理, 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光大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俪玲女士,董事,美国波士顿大学硕士,曾任荷兰银行(中国台湾)的法 务长,联鼎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泰运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律师。现任 保德信金融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区域顾问(亚洲)。 孔伟先生,独立董事,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甘肃省 经济律师事务所、史密夫律师行(伦敦、香港)、外立综合法律事务所、上海市 瑛明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管理合伙人、中 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通用环球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郭荣丽女士,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曾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招商 银行总行会计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南山支行行长、招商银行总行会计部总经理, 渤海银行董事、首席财务官,中国银联党委委员、首席财务官兼银联商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通华金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通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王永钦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耶鲁大学博士后、哈佛大学 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曾任职山东日照纺织抽纱进出口集团公司、山东日照比 特集团出口部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绿庭新兴金 融业态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985平台副主任。 2、监事会成员 8 陈浒先生,监事长,华东师范大学工理学士、工学硕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MBA。历任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金 融服务局局长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结构化融资部总 经理。现任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浒先生,监事长,华东师范大学工理学士、工学硕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MBA。历任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金 融服务局局长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结构化融资部总 经理。现任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永万先生,监事,吉林财贸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士。曾任海口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海南省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主管,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海口营业部、深圳营业部及南方总部财务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 计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基金 管理人运营部总监。 赵大年先生,监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学士,中国科学院数学 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统计学专业硕士。历任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产品设 计经理,钧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职投资经理。2009年4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专员、风险控制高级经理、副总 监、总监(负责量化投资研究等)、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现任风险管理 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林昌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代任本基金管理人督察长,简历同上。 包爱丽女士,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常青先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系教师, 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律师,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高级 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北京办事处主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部总监等职务,2010年7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监察 稽核部总监、战略发展部总监、督察长、风险管理部总监,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 总经理兼子公司执行董事。 盛松先生,北京大学硕士,中国国籍。历任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9 部交易部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2003年参加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2004年4月起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首席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兼光大保德信量化 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部交易部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2003年参加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2004年4月起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首席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兼光大保德信量化 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文卓先生,中山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习研究助 理、研究员,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投资经理、投资经理,平安养老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另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年金基金经理、专户投资经理、基本养老投资经理等。 2017年5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专户投资经理。现任本基 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蔡乐女士,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至2018年2月4 日。 杨烨超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至2018年5月 4日。 现任基金经理: 魏丽女士, 硕士。2007年获得南京财经大学应用数学系学士学位,2010年 获得复旦大学统计学硕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职交易员、研究员;2013年7月至2017年10月在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职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10月担 任农银汇理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0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耀钱 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0 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永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永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永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永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文卓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戴奇雷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权益投资部总监兼光大保德信中小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 大保德信动态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林晓凤女士,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兼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战 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11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 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12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 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3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 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 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 度构成的统一整体。 内部控制是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合理保证。基 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 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2、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 监控。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基础,它决定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基调, 并影响着基金管理人内部员工的内控意识。为此,基金管理人从两方面入手营造 一个好的控制环境。首先,从“硬控制”来看,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健全的法人治 理结构原则,设置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岗位设置 和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其次,基金管理人更注重“软控制”,基金管理人 的管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先的理念和实行科学高效的运行方式, 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加强全体员工道 14 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人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 各个环节。 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人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 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分三个层次进行:一,各部门进行风险的自 我评估和分析,通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自我风险管理;二,管理层下属的 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设定明确的风险管理目标,建立科学严 密的风险控制评估体系,辨认和识别基金管理人内外部的重大风险,评估和分析 风险的重大性、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案和有效防范措施。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 通过定期与不定期风险评估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风 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管理人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控和评价管理层的风险管 理工作,并决策重大的风险管理事项。 (3)控制活动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预防性的、检查性的和修正性 的控制措施,把控制活动贯穿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始终,尤其是强调对于基 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的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 别核算;严格岗位分离,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明确授权控制;对重要业务部门 和岗位进行了适当的物理隔离;制订应急应变措施,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4)信息沟通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清晰、有效的垂直报告制度和平行通报制度,以确保识别、 收集和交流有关运营活动的关键指标,使员工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基金管理人 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与客户和第三方的合理交流机制。 (5)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公司内 部风险控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各部 门必须切实协助经营管理层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和各类风险的总体控制,并协助 解决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置,实现一线业务岗 位、各部门及其子部门根据职责与授权范围的自控与互控,确保实现内部监控活 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展开。 3、内部控制原则 15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 机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 机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独立性原则: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4、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控 制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基金管理人经营活 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从功能上划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统”、 “监督系统”三个方面。监督系统在各个内部控制层次上对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 实施监督。 决策系统是指在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过程中拥有决策权力的有关机构及其 之间的关系。执行系统是指具体负责将基金管理人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现 的一些职能部门。 执行系统在总经理办公会的直接领导下,承担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金投 资运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进行全程、动态的监控,监督 的对象覆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系统从监督内容 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 (1)监事会——对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及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督察长——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基金管理人的经 营活动进行监督; (3)监察稽核部——根据总经理及督察长的安排,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 动及各职能部门进行内部监督。 16 5、内部控制层次 5、内部控制层次 (2)管理层的控制。管理层采取各种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 项业务进行,以确保基金管理人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3)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监控和指导。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 建议应予采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坚决执行。董事会对内部控 制负最终责任。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合理 性和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6、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义务规则,是内部控制的 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 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层次: (1)《公司章程》——指经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是基金管理人制定 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2)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 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 制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固有资金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办法、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 17 核制度、员工对外兼职管理办法、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和应急情况处理与业 务连续制度等; 核制度、员工对外兼职管理办法、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和应急情况处理与业 务连续制度等; 7、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 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 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8 四、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张博 电话:(010)63636363 传真:(010)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2、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 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 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 19 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 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 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 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 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 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六个 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138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 产规模3324.34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 金基金、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 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 管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 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20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所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所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 构,业务操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会委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 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 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风险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 风险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托管业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保密规定》等 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国光大银行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 算、基金核算、监督稽核)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 听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 合、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 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 21 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五、相关服务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3号楼), 6-7层、10层 电话:(021)80262466、80262481 传真:(021)80262482 客服电话:4008-202-888 联系人:王颖 网址:www.epf.com.cn (二)代销机构 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服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谭少筠 电话:0769-22118343 传真:0769-22320896 网址:www.drcbank.com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何耀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23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电话:020-88836999-5408 传真:020-88836920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 www.gzs.com.cn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5.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6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传真:021-80133413 电话:021-8013359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站:www.fundhaiyin.com 24 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周轶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85 网址:licaike.hexun.com 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周轶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85 网址:licaike.hexun.com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飙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热线:021—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联系人:王嘉朔 网址:www.ccb.com 9.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 四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25 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公司网址:www.lxsec.com 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公司网址:www.lxsec.com 1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人代表: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曾传溢 联系电话:15521232169 网址:www.noah-fund.com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www.pingan.com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26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www.ehowbuy.com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www.ehowbuy.com 1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邱燕芳 联系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16.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01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服电话:400-005-6355 联系人:程毅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27 1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服电话:400-166-1188 联系人:刘宝文 电话:0755-88394688 公司网址:www.xinlande.com.cn 1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服电话:400-166-1188 联系人:刘宝文 电话:0755-88394688 公司网址:www.xinlande.com.cn 1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2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钱燕飞 联系人:喻明明 传真:025-66008800-884131 28 电话:025-66996699-884131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电话:025-66996699-884131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2.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江卉 传真:89188000 电话:13141319110 客户服务电话:400 098 8511 网址:list.jr.jd.com/fundlist/1-11-112.htm 2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 www.yingmi.cn 2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26.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 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21-60897869、0571-28829790 3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7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号天时国际商贸大厦11楼E座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56663409 联系人:张宏鹤 传真:021-53086809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2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联系人:邵珍珍 客服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3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010-56251471 分机:无分机 传真:010-62680827 网址:www.hcjijin.com 31.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 号8 座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31 客服电话:400-166-6788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客服电话:400-166-6788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33.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联系电话:010-61952703 传真:010-61951007 联系人:杨琳 公司网站:www.baiyingfund.com 34.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www.pytz.cn 35.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32 法人代表:陈宏 联系人:付佳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法人代表:陈宏 联系人:付佳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三)登记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3号楼), 6-7层、10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83 联系人:杨静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 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21)22288888 33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六、基金的募集 六、基金的募集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04日正式生效。 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6 八、基金份额的等级 八、基金份额的等级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 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本基金将设A 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1973,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3481。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类 别方式、份额限制和销售服务费率及收费方式等进行调整并公告。 (二)基金份额等级的限制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 年销售服务费率0.25%0.01% 管理费0.27%0.27% 托管费0.08%0.08% 认(申)购费00 赎回费00 代销机构首次单笔认(申)购最低 金额 0.01元500万元 网上直销平台首次单笔认(申)购 最低金额 0.01元500万元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0.01份0.01份 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最低份额余额0份500万份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 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因认(申)购、赎回等交易及每月收益结转份 额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 额。 37 单个基金账户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0.0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 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 赎回。 单个基金账户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0.0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 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 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认(申)购 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至少在开始调整之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1、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所持基金份额余额低于500 万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 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 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2、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所持基金份额超过500万份 (含500万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 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3、投资者认/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等级以本基金的登 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4、若某销售机构仅销售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973),投 资者通过该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不参与自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的 判断和处理。 38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 其他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 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39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 顺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若投资人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当日收益将立即结清,并随赎回款项一起 支付给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 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 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立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 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若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 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 务处理流程的情况,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 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 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40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 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 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4、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 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时,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笔申 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0.01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 金额的限制。 2、单个基金账户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 部赎回。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 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4、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A 类基金最低份额余额为1.00份投资者在基 金账户保留的B 级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500万份(包含500万份),若最低余 额小于500 万份则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销售机构持有的B 类基金 份额降级为A 类基金份额。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1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一般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 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1)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 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 时; (2)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 且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 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 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 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1.00元。 3、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为零,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计算公式如 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除以1.00元确定,计算结果保留 到小数点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 产。 例如:某投资者T日申购金额为10,000.00元,则投资者可获得的基金份额 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00/1.00=10,000.00份 42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10,000.00份基金份额。 4、赎回金额的计算 除强制赎回的情况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为零,,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 即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10,000.00份基金份额。 4、赎回金额的计算 除强制赎回的情况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为零,,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 的T日未付收益-(赎回份额-T 日基金总份额×1%)×T 日基金份额净值×1% 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1.00元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 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例如: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不收取强制赎回费 时,未付收益为1.50元,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00+1.50=10,001.50元 即投资者赎回10,0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份额对应T日未付收益为 1.50元,则投资人可得到10,001.50元赎回金额。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其他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43 8、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 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笔申购的最高金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申购 金额上限、本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的。 8、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正 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 9、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单笔申购的最高金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申购 金额上限、本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本基金总规模上限的。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7、10、11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 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1、2、3、5、6、7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 44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 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 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 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 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的限制。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30%以上(“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 理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 利益的原则,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具体为:如小额赎回申请人 45 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该等大额赎回申 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该等大额赎回申请人当日未予确认的部分延期办 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至全部赎回。如小额赎回申 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未被全部确认,则对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含小额赎回 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延期办理 的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的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方式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当 对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事宜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该等大额赎回申 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该等大额赎回申请人当日未予确认的部分延期办 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至全部赎回。如小额赎回申 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未被全部确认,则对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含小额赎回 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延期办理 的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的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方式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当 对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事宜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若暂停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一)基金转换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46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中任一只基金的投资者。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中任一只基金的投资者。 投资者可通过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 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营业网点办理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 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基金转换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4、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 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 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 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 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47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 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 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5、基金转换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 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 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 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 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本基金A 类(001973)和本基金B 类(003481)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 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转换交易申请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 手续。 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 按规定予以公告。 7、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4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 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 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 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 理人应按规定予以公告。 (十二)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或者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述何种 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或者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49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 定每月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 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 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 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根据业务需 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规定; 50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指定的 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光大保德信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 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指定的 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光大保德信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 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可与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 额,每月最低扣款金额及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光大保德信耀钱包货 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可与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月扣 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含1元),不设金额级差。 6、扣款日期 (1)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 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7、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 进行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3)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每月扣款日前在账户内 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8、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如无另行公告等同于一般的申购业 务。 9、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申请日为同一日,以该日( T日)的基金单位资 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 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定期定额申购成交情况。 10、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 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 的规定。 51 (十六)基金的冻结、解冻与质押 (十六)基金的冻结、解冻与质押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七)保障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措施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0% 的,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2 十、基金的投资 十、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力争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 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或 简称“央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货币市场工具的,在不改变 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其 他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和风险特征,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 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同时,本基金将关注宏观经济走势、货 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变化,结合对货币市场利率变动的预期,对投资组合进行管 理。 1、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环境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预期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 势,确定本基金的久期。若预测未来利率将上升,则本基金将通过缩短组合平均 剩余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若预测未来利率下降,则本基金将延长组合平均 剩余期限,获取利率下降带来的回报。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53 类属配置指组合在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短期 融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各类属的相对收 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类属配置比例,寻找具有投 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力争取得较高的回报。 类属配置指组合在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短期 融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各类属的相对收 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类属配置比例,寻找具有投 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力争取得较高的回报。 银行存款一般具有收益稳定、风险低等基本特征,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在投资 银行存款时,往往能获得比普通投资者更高的收益率。本基金在投资银行存款时 将对不同银行的银行存款收益率做深入的分析,同时结合各银行的信用等级、存 款期限等因素的研究,综合考量整体利率市场环境及其变动趋势,在严格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决定各银行存款的投资比例。 4、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因素,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 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 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找出收益率出现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 出现偏离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 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 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 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 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