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苏州银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三)

时间:2019年06月17日 09:44:00 中财网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三)
致: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
《编报规则第12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发行上市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本所已于2016年11月22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
见书》)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出
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2017年3月10日出具了《北京
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于2017年5月5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于2017年8月28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
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于2017年12月11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


律意见书(四)》),于2018年3月26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
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于2018年9月12日出具了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
律意见书(七)》(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以下简称《补充
法律意见书(八)》),于2018年11月22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九)》(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
书(九)》)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
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于2018年12月14日出
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
充法律意见书(十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了《北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
见书(十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二)》)。


现本所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于2019年2月27
日出具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015205_B07号)
(以下简称《20181231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出具之日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期间相关重大法律事项变化的有关情况,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构成本所已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
律意见书(五)》《补充法律意见书(六)》《补充法律意见书(七)》《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补充法律意见书(九)》《补充法律意见书(十)》《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一)》《补充法律意
见书(十二)》(以下合称前期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
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除非文中另有所指,前期法律意见书有
关释义或简称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
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
一同上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其为本次发行上市所制作的《招股说
明书(申报稿)》中自行引用或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
的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2018年4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延长苏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继
续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
发行人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苏州银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
长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
于延长授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有效期延长
12个月,延长至2019年4月22日,其他内容不变。


经核查,本所认为,发行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延长本
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限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
已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根据发行人现持有江苏省工商局于2016年4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320000768299855B)并经本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发
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1. 发行人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
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仍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
款第(一)项的规定。

2.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发行人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实现的
净利润分别为1,987,433,276元、2,150,188,084元及2,314,438,371元,具有持
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仍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
定。

3.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
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仍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
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4.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30,000万元,不少于3,000万元,仍符合《证券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5.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份数将达到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以上,仍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6.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并表的资本充足
率为12.96%、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1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07%,仍符
合《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第
二十三条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
排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 主体资格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所述,发行人具备本次
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


2. 规范运作
(1) 如《法律意见书》―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
运作‖以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及规范运作‖所述,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仍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
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仍符
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3) 如《法律意见书》―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以及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所述,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述之情形,仍符合《首发
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4)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
评估报告》以及安永出具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安
永华明(2019)专字第61015205_B04号)(以下简称《20181231内控报
告》),发行人于2018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有
关规范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
率与效果,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 经本所核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所列情形
外,发行人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述之情形,前述行政处罚及
所涉及的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仍符
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6) 《发行人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由于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故不存在发行人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仍符合
《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7)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由于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
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
十条的规定。

3. 财务与会计
(1)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承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
现金流量正常,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
评估报告》以及安永出具的《20181231内控报告》,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均有效,并由安永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20181231内控报告》,
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承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
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之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安永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20181231审计报告》,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
规定。

(4)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承诺,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
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
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未进行随意变更,仍符
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5)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及本所核查,发行人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
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
纵利润的情形,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6)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及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①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
算依据)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
②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③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3,000,000,000元,不少于3,000万元;
④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⑤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安永出具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
种纳税情况的专项说明》(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015205_B02号)(以
下简称《20181231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说明》)、相关税务机关出具
的证明并经本所核查,发行人于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
间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
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8)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发行人承诺及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
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9)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20181231内控报告》、《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等发行申报文件,以及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与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访谈,
发行人上述申报文件中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之情形,仍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10)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及经本所核查,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不
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列之情形,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
十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实
质条件。


四、 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一)现有股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名册并经本所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现有股
东3,723名,总股本为3,000,000,000股。其中,法人股东117名,所持股份数额为
2,327,379,404股,约占发行人总股本的77.58%;自然人股东3,606名,所持股份数
额为672,620,596股,约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2.42%。



(二)股权确认及登记托管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完成确权
的股东3,699名,发行人已完成确权的股份数额为2,997,427,227股,约占发行人总
股本的比例为99.9142%;发行人尚有24名自然人股东未确权,股份数额为2,572,773
股,约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0.0858%。


(三)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仍为国发集团、虹达运输以及园区经发。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
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更。


(五)发行人内部职工持股和单一职工持股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持有发行人内部职
工股的股东共计898名,持股数量合计132,102,424股,约占发行人总股本的4.40%,
发行人内部职工持股和单一职工持股情况仍符合《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
通知》(财金[2010]97号)的相关规定。


五、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发行人的股份转让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
行人发生股份转让共计4笔,涉及股份数5,199,597股,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涉及股份数
(股)

转让原因

1


2018/07/03

张火元

周福珍

18,150

继承

2


2018/08/01

江苏梦兰集团有
限公司

张雪珍

2,500,000

司法裁判转让

3


2018/08/28

江苏梦兰集团有
限公司

江苏城开地
产集团有限
公司

2,500,000

司法裁判转让

4


2018/10/25

沈兴娥

江苏城开地
产集团有限
公司

181,447

司法裁判转让

合计

-

-

5,199,597

-






(二)发行人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1. 质押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现有股东
中共有27名法人股东和20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设定了质押,涉
及股份总数为538,971,459股,约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总额的17.97%,发行
人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姓名

质押股份(股)

质权人

被担保债权
期限

质押登记编号

1


波司登股份有
限公司

133,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

2016.08.29 -

2019.08.29

320500002668

2


苏州市相城区
江南化纤集团
有限公司

5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相城
支行

2017.04.12 -
2020.04.12

320000002853

3


江苏吴中集团
有限公司

24,000,000

恒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11.13 -

2023.11.13

320000003141

20,000,000

恒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6.20 -
2023.06.20

320000003054

4


江苏永钢集团
有限公司

45,000,000

张家港市南丰城
建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

2016.07.14 -

2019.07.14

320000002436

5


华芳集团有限
公司

42,000,000

张家港市塘桥镇
城镇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2018.10.29 -

2019.09.06

320000003137

6


苏州市吴中区
东吴建筑有限
责任公司

3,312,352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8.15 -

2021.08.14

320000003100

2,981,117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8.15 -

2021.08.14

320000003101

3,312,351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8.15 -

2021.08.14

320000003107

2,981,117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8.15 -

2021.08.14

320000003106

3,643,585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8.15 -

2021.08.14

320000003110

1,987,411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8.15 -

2021.08.14

320000003111

3,312,352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9.26 -

2021.09.25

320000003126

3,312,352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9.26 -

2021.09.25

320000003127

3,312,352

南京银行股份有

2018.09.26 -

320000003132







股东名称/姓名

质押股份(股)

质权人

被担保债权
期限

质押登记编号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1.09.25

3,312,352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8.15 -

2021.08.14

320000003133

7


苏州市宏利来
服饰有限公司

15,55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7.11.09 -

2020.11.08

320000002965

7,78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7.11.09 -

2020.11.08

320000002966

4,67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4.26 -

2021.04.25

320000003078

8


江苏飞翔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13,620,000

苏州市信用再担
保有限公司

2017.03.14 -

2020.03.14

320000002804

9,072,234

苏州国发中小企
业担保投资有限
公司

2017.03.14 -

2020.03.14

320000002805

9


江苏苏鑫装饰
有限公司

11,810,000

苏州市信用再担
保有限公司

2016.01.25 -

2019.01.24

320000002479

10


苏州晨浩动力
设备有限公司

1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吴中
支行

2018.10.08 -

2021.10.07

320000003145

11


苏州万丽织造
有限公司

10,00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9.12 -
2021.09.11

320000003138

12


苏州市宏丰钛
业有限公司

10,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

2016.02.19 -
2019.02.19

320000002513

13


香塘集团有限
公司

10,000,000

苏州市信用再担
保有限公司

2016.01.31 -
2019.01.30

320000002531

14


苏州市永新废
旧物资回收有
限公司

3,00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7.03.14 -
2020.03.13

320000002808

2,259,310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7.03.14 -
2020.03.13

320000002807

2,259,309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7.03.14 -
2020.03.13

320000002809

15


苏州市吴东市
政工程有限公


5,000,000

恒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5.04.01 -
2020.03.31

320000002165

16


嘉兴市凯通投
资有限公司

5,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

2017.06.01 -
2020.06.01

320000002923

17


江苏五洋集团
有限公司

5,000,000

苏州市信用再担
保有限公司

2018.11.21 -
2021.11.20

320000003147

18


雅鹿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5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太仓

2018.11.26 -

2021.11.26

320000003148







股东名称/姓名

质押股份(股)

质权人

被担保债权
期限

质押登记编号

支行

2,5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太仓
支行

2018.12.19 -

2021.12.19

320000003156

19


苏州伟业集团
有限公司

5,000,000

苏州市信用再担
保有限公司

2016.01.27 -
2019.01.26

320000002474

20


苏州双喜投资
有限公司

5,000,000

南洋商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

2017.02.27 -
2020.02.27

320000002817

21


江苏隆力奇生
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5,000,000

苏州市信用再担
保有限公司

2016.06.30 -
2019.06.30

320000002635

22


苏州新区苏杭
物资有限公司

5,000,000

苏州市农业担保
有限公司

2018.05.14 -
2019.05.14

320000003045

23


孔凤全

4,20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9.12 -
2021.09.11

320000003124

338,328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9.13 -
2021.09.12

320000003122

24


苏州市国昌工
贸有限公司

4,538,328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6.09.09 -

2019.09.08

320000002687

25


苏州市锦华金
属有限公司

4,407,593

苏州市信用再担
保有限公司

2018.01.10 -
2021.01.09

320000002998

26


史静静

3,632,832

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6.06.17 -
2019.05.11

320000002633

27


苏州宏基工具
有限公司

3,34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7.06.14 -
2020.06.13

320000002927

28


苏州市锦昌金
属制品有限公


3,326,213

苏州市信用再担
保有限公司

2018.01.10 -
2021.01.09

320000002999

29


苏州瑞昌金属
制品有限公司

2,918,619

苏州金融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

2017.11.22 -

2021.06.01

320000002969

30


刘叶林

2,262,960

上海徐汇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

2018.06.21 -

2019.06.20

320000003083

31


钱杏男

1,815,365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7.06.27 –

2020.06.26

320500002929

32


许红英

1,815,365

江苏吴江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014.03.17 –
2022.03.16

320500001113

33


王正介

1,452,292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

2017.12.14 –
2020.12.14

320000002986

34


章永瑞

1,433,918

苏州金融租赁股

2017.11.22 –

2021.06.01

320000002970







股东名称/姓名

质押股份(股)

质权人

被担保债权
期限

质押登记编号

份有限公司

35


曹凤根

1,270,667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

2018.02.05 –
2021.02.05

320500003008

36


邱美英

919,763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9.13 –
2021.09.12

320000003123

37


徐海刚

907,593

苏州市信用再担
保有限公司

2018.09.21 –
2021.09.21

320000003112

38


曹忠

907,593

苏州市信用再担
保有限公司

2018.09.21 –
2021.09.21

320000003114

39


王卫

907,593

苏州市信用再担
保有限公司

2018.09.21 –
2021.09.21

320000003113

40


徐跃刚

907,593

苏州市信用再担
保有限公司

2018.09.21 –
2021.09.21

320000003115

41


高佩钰

50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6.07.14 -

2019.07.13

320000002671

42


洪国明

500,000

顾彩学

2016.03.30 -
2019.03.29

320000002534

43


陈慧萍

363,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6.11.04 -

2019.11.03

320000002763

44


徐勤

272,259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7.03.07 -
2020.03.06

320000002887

45


钱宏

273,309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7.03.07 -
2020.03.06

320000002886

46


张琳

181,447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8.01.10 -
2021.01.09

320000003003

47


沈小鹰

90,635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17.03.07 -
2020.03.06

320000002885

合计

538,971,459

占总股本比例

17.97%





经本所核查,上述股份质押均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该等质权已依法设立。发行人1户股东所质
押的股份数量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5户股东所质押的股份数量各自介于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1%至2%之间,其余41户股东所质押的股份数量各自不超过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1%,质押股份数较为分散,不会因个别股东已质押的股份被处臵
而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本所认为,发行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不会对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冻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现有股东
中共有9名自然人股东和2名法人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被人民法院冻结,涉及
股份总数为9,341,042股,约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总额的0.31%,发行人股
东股份冻结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姓名

冻结股份数(股)

冻结机关

股份冻结日期

1


常熟市高压容器
制造有限公司

5,000,000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2018.12.03 -
2021.12.02

2


苏州信诚传媒广
告有限公司

1,000,000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8.05.14 -
2021.06.10

1,000,000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2018.11.28 -
2021.11.27

3


陆福荣

637,432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2016.01.19 -
2019.01.18

4


洪国明

500,000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7.02.10 -
2019.02.10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7.07.18 -
2020.07.18

5


陆金元

364,120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18.09.04 -
2020.09.03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18.09.04 -
2020.09.03

6


杜亮英

272,959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16.01.27 -
2019.01.27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16.02.22 -
2019.02.21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16.02.22 -
2019.02.21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18.12.14 -
2021.12.13

7


沈云飞

181,447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7.07.28 -
2020.07.27

8


陈琦

145,752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3.20 -
2020.03.19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3.20 -
2020.03.19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8.12.21 -
2021.21.20

9


奚建峰

130,000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18.12.07 -

2021.12.06

10


尹林泉

91,136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2018.10.10 -
2021.10.09

11


吴林兴

18,196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2016.01.06 -







股东名称/姓名

冻结股份数(股)

冻结机关

股份冻结日期

2019.01.05

合计

9,341,042

占总股本比例

0.31%





经本所核查,上述冻结涉及的股份数量占发行人股份总额的比例较小,因此,本所认
为,发行人的股份冻结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发行人的业务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说明并经本所核查,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
日,发行人新设3家分支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金融许可证号

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支行

91320281MA1XAYHE9R

B0236S332020001

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龙江支行

91320106MA1XEHCT5M

B0236S232010002

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城东支行

91320600MA1X3E0J9X

B0236S332060002





(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说明并经本所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对
16家分支机构进行了相关外汇业务的授权,其中16家分支机构办理了即期结售汇业
务的备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15家分支机构实际开展了外汇业务。

(三)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说明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
人的各分支机构中共有115家取得了发行人对其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授权。该等
授权已由发行人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信息系统完成登记并已审核通过。

(四)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说明并经本所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行
新增的其他主要业务种类的核准或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核准/备案

业务种类

核准/备案时间

核准/备案文件

1


同业存单发行

2018年12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协助南京银
行等63家机构做好2019年度同业存单发
行额度登记等相关工作的函》(南银函
[2018]109号)






七、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等规定以及《20181231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核查,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所控制的企业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国发集团、虹达运输和园区经发。


2. 发行人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发行人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
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和苏州金融租赁,持股比例分别
为79.80%、51.95%、75.60%、65.80%和54%。


3. 发行人的联营公司


发行人联营公司为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0%和9.30%。


4.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共有14名,监事9名,高级管
理人员11名。


5. 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
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在发行人以外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界
定为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其他企业。


(二)关联交易


根据《20181231审计报告》并经本所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交易





(1)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存款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国发集团

192,690,599

806,886,916

21,740,974

园区经发

20,037,550

1,897,453

27,694,958

虹达运输

9,102

8,883

11,785

合计

212,737,251

808,793,252

49,447,717





(2) 支付给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存款利息支出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国发集团

6,444,166

176,770

92,267

园区经发

146,145

203,065

434,413

虹达运输

221

17,099

4,963

合计

6,590,532

396,934

531,643





(3) 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国发集团

440,018

-

-





2. 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控制的企业的交易


(1)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控制的企业的存款及同业存放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
业园区开发有限公


114,325,085

131,753,000

134,273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59,439,887

6,554,306

60,022,074

苏州市住房臵业担
保有限公司

57,491,218

47,410,073

75,931,672

上海东吴玖盈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12,000,874

11,326,519

15,440,173

苏州融华租赁有限
公司

10,462,396

6,582,825

10,967,452

苏州独墅湖科教发
展有限公司

8,333,182

3,444,587

1,614,349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苏州市信用再担保
有限公司

8,002,630

9,573,212

36,963,058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5,083,379

25,911,554

8,672,922

昆山东吴阳澄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410,032

1,449,674

1,115,411

昆山东吴阳澄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325,373

324,930

50,030,26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304,481

3,460

3,594

苏州市营财投资集
团公司

120,165

117,439

744,685

苏州苏信宜和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13,533

-

-

苏州工业园区禾裕
科技金融集团有限
公司

5,545

6,139

455,935

苏州国发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

2,296

4,774,228

9,757

苏州企业征信服务
有限公司

200

-

-

上海新东吴优胜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59

1

5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

133,787,676

225,099,48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东吴丹生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8,808

1,430

苏州吴中国发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0,000,000

苏州国发东方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36,392

苏州工业园区国际
货运有限公司

-

-

10,497

合计

276,320,335

383,048,431

507,253,426



注: ―/‖表示涉及公司与发行人不构成关联关系。




(2) 支付给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控制的企业的存款及同业存放利息支出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
业园区开发有限公

4,284,605

2,355,171

23,047




公司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苏州市住房臵业担
保有限公司

798,399

584,190

1,774,555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404,317

395,130

1,214,7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301,600

26

27

上海东吴玖盈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119,875

141,372

71,235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109,933

55,777

47,312

苏州市信用再担保
有限公司

33,765

443,657

78,799

苏州融华租赁有限
公司

13,683

26,291

62,119

苏州独墅湖科教发
展有限公司

12,354

7,400

742

苏州国发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

5,093

23,602

18

昆山东吴阳澄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3,689

966

1,072

苏州市营财投资集
团公司

3,483

9,759

64,617

昆山东吴阳澄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1,153

10,057

29,653

东吴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933

-

-

上海新东吴优胜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343

-

-

苏州苏信宜和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96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东吴丹生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2

159

1,964

苏州工业园区禾裕
科技金融集团有限
公司

21

398

9,399

苏州企业征信服务
有限公司

1

-

-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

11,784,823

20,859,119

苏州吴中国发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500

262,825




公司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苏州国发东方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25

29,822

苏州工业园区国际
货运有限公司

-

4

47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

-

4

合计

6,093,365

15,843,007

24,531,095



注: ―/‖表示涉及公司与发行人不构成关联关系。




(3)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控制的企业的贷款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80,000,000

308,000,000

336,000,000

苏州融华租赁有限
公司

81,900,000

111,150,000

117,000,000

苏州国发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

-

50,000,000

-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
业园区开发有限公


-

-

5,000,000

合计

361,900,000

469,150,000

458,000,000





(4) 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控制的企业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13,650,275

14,922,419

11,010,779

苏州融华租赁有限
公司

5,692,068

6,033,008

7,417,693

苏州国发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

1,526,780

635,205

-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
业园区开发有限公


-

163,063

1,269,542

合计

20,869,123

21,753,695

19,698,014





(5)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控制的企业的应收款项类投资余额
(i)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控制的企业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及信
托计划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895,000,000

3,105,000,000

5,040,000,000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1,174,055,793

1,793,535,793

2,091,949,790

上海新东吴优胜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308,600,000

600,000,000

600,000,000

合计

3,377,655,793

5,498,535,793

7,731,949,790





(6) 从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控制的企业取得的收益凭证利息收入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

19,059,861





(7) 支付给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控制的企业的手续费支出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

500,000





(8) 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上海东吴玖盈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0

25,000,000

50,265,700

江苏省苏州宿迁
工业园区开发有
限公司

-

3,490,741

-

合计

40,000,000

28,490,741

50,265,700





(9) 金融资产转让


2016年12月,发行人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苏福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收
益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将合同约定的基础资产(包括
不良资产未偿付本金364,217,330元及利息46,524,354元)对应的收益权以
364,217,330元转让给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苏福2016年第一期不良
资产收益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持有该信托计划
的劣后级份额价值共计0元。



(10) 保荐承销交易


2016年3月,发行人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荐协
议》和《承销协议》,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的联合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3. 与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的交易


(1) 发行人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余额


单位:元

交易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存放同业款项

238,685,243

601,764,090

580,906,816

其他资产

742,841

1,322,459

1,569,476

同业存放款项

463,164,343

356,829,528

729,706,956

吸收存款

54,491,326

1,417,013

11,496,806

其他负债

-

299,900

-





(2) 发行人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发生额


单位:元

交易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利息收入

10,444,385

19,107,664

14,285,196

利息支出

14,792,110

19,174,317

3,441,207

手续费及佣金支


311,961

299,900

470,500

劳务服务

8,574,322

9,155,244

5,765,774





4. 与发行人的联营企业的交易


(1) 发行人与联营企业之间的存放同业余额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连云港东方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6,169,157

7,604,189

5,778

江苏盐城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6,011

6,657

3,662

合计

6,175,168

7,610,846

9,440





5. 与发行人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交易





(1) 发行人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交易余额


单位:元

交易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发放贷款

5,171,290

7,232,097

3,295,735

吸收存款

4,201,684

7,521,376

7,213,408





(2) 发行人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交易发生额


单位:元

交易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贷款利息收入

119,273

110,218

84,164

存款利息支出

61,188

144,290

100,797





6. 与发行人的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其他企业的交易


(1) 发行人的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的其他企业的交易余额
(i) 发放贷款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苏州工业园区国
有资产控股发展
有限公司

100,000,000

50,000,000

-

苏州国发科技小
额贷款有限公司

20,000,000

/

/

江苏博俊工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

/

苏州光格设备有
限公司

/

3,000,000

-

合计

120,000,000

78,000,000

-



注: ―/‖表示涉及公司与发行人不构成关联关系。




(ii) 吸收存款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苏州城市建设投
资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

525,063,985

402,844,011

55,575,825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波司登羽绒服装
有限公司

270,043,211

-

/

苏州新城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138,378,711

10,196,462

10,135,224

东吴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111,172,631

/

/

苏州市城北城市
建设开发投资有
限公司

39,402,509

55,075,653

410,020

苏州综合物流园
开发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

20,159,151

12,113,201

12,070,532

苏州国发科技小
额贷款有限公司

15,174,547

/

/

苏州工业园区国
有资产控股发展
有限公司

2,617,238

3,397,071

119,337,487

苏州燃气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1,157,824

564,697

11,673,353

江苏吴中集团有
限公司

1,079,575

71,988

46,498

波司登国际服饰
(中国)有限公司

1,013,519

217,543

-

江苏沙钢集团有
限公司

142,137

12,719,520

16,326,529

波司登股份有限
公司

125,211

113,347

102,250

江苏吴中嘉业集
团有限公司

76,655

/

/

盛虹集团有限公


49,455

50,598

25,930

江苏沙钢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40,161

239,655

240,515

苏州胥河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12,651

/

/

盛虹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8,930

5,773

594

吴江市南鑫纺织
有限公司

7,337

/

/

江苏国泰华泰实
业有限公司

3,064

3,712

/

江苏盛高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

779

1,983

307,845

江苏博俊工业科

/

8,121,587

/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文化博览中
心有限公司

/

6,547,864

32,651,153

苏州光格设备有
限公司

/

5,947,351

-

苏州纳米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

499,752

1,914,985

苏州物流中心有
限公司

/

436,474

608,821

江苏国泰国际集
团有限公司

/

7,580

31,736

江苏天驰汽车销
售集团有限公司

/

759

916

苏州国发中小企
业担保投资有限
公司

/

/

28,552,699

苏州海贝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

-

3,958

苏州市吴中区鑫
源农村小额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

/

-

-

中新苏州工业园
区市政公用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

380,931

380,380

沙钢财务有限公


-

-

47,363

合计

1,125,729,281

519,557,512

290,444,613



注: ―/‖表示涉及公司与发行人不构成关联关系。




(iii) 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波司登羽绒服装有
限公司

260,550,080

-

-

苏州市城北城市建
设开发投资有限公


4,500,000

-

-

苏州光格设备有限
公司

/

1,899,142

-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30,685,761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
公司

-

500,000

-




合计

265,050,080

33,084,903

-



注: ―/‖表示涉及公司与发行人不构成关联关系。




(iv) 应收款项类投资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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