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日日金货币: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时间:2019年06月17日 09:44:52 中财网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2019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5月27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56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
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
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
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
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
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者
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本基金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本基金投资
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根据
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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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独立做出投资决策,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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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6年
11月
4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35号5幢1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7楼1708室
法定代表人:汤海涛
设立日期:2013年1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171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熊勇文
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
传真:021-38556751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3.0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0%
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汤海涛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经济及管理学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
从业资格。现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曾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核算运行中心副主任、会计结算部高级
经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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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市场部总经理、北方项目事业部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太平养老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职。


徐钢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太平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资产配置处、
股权管理处负责人;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组合管理
部总经理、创新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助理总经理等职。


邱宏斌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曾任大连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投资经理、上海证券营业部
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华东区总经理;泰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理财顾问部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
理财部投资总监;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专户投资总监;太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经理、投资管理中心副
总经理;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吴东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政治学理论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仲裁员资格、律师资格。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
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内控合规部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宝山支公司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
部/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监察部总经理、风险管理及合规部
总经理等职。


宋卫华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数量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
资格。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河南省驻马店市第三中学教师,东北财经大
学数量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河南财政证券公司期货部业务主管、总经理助
理兼投资部经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大连西
路营业部副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等职,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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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Adam Shippey先生,董事。英国阿斯顿大学国际商务和德语学士。

现任安石集团战略发展总监兼安石集团财务总监。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瑞银集团任执行董事职务。


胡志浩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现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
验室全球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曾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国
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赵然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河南省社科院金融财贸所负责人、
副研究员,《河南金融发展报告暨河南金融蓝皮书》副主编。曾任职于跨国公
司、投资银行等相关企业。


于春海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
济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专聘研究员、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及瞭望智库
入驻专家。曾任职于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三研究院第三设计部任助理工程师。



2、监事会成员

陈沫先生,监事会主席。民革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太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曾任职于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曾任太平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运营保障部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等职。


曹燕萍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现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部总经理。曾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经理助理、高级研究员、能源小组组
长,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绝对收益组基金经理,国金证券研
究所研究总监等职。


谢雪竹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现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总监。曾任河南财政证券公司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及河南证券交易中心交
易员、总经理秘书(公司中层),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督察室主任、经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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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总部副总经理、郑州商城路营业部总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首席风险官兼合规管理总部(法律事务总部)总经理等职务。


白莉莉女士,职工监事。中共党员,国际贸易学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
从业资格。现任本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监。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理
财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
高级业务副总裁等职。


陈吟绮女士,职工监事。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格。现任本公司资深合规经理。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
稽核专员,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务稽核经理。


张健先生,职工监事。金融工程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现任
本公司产品管理部副总监。曾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国联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产品经理,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管理部副
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汤海涛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经济及管理学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
从业资格。曾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核算运行中心副主任、会计
结算部高级经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太平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北方项目事业部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太
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职。现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邱宏斌先生,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格。曾任大连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投资经理、上海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大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华东区总经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
究员、理财顾问部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理财部投资总监;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专户投资总监;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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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经理、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太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


王健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具有证券投资
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处、稽查处副处长、处长,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总部、法律事务总部、合规管理总部总经理,
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常务副组长,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等职务。现任本基金管理人督察长。


吴东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政治学理论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
业资格、仲裁员资格、律师资格。曾任上海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内控合规部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宝山支公司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项目评审部
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监察部总经理、风险管理及合规部总经理等职。

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


金芳女士,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曾任
中国对外贸易信托投资公司项目经理及上海证券自营业务负责人,中国化工进
出口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中宏人寿投资部助理总经理(主持工作),太平人
寿投资部副总经理兼投委会秘书,太平资管运营保障部副总经理、市场服务部
总经理、金融市场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


宋卫华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数量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
从业资格。曾任河南省驻马店市第三中学教师,东北财经大学数量经济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河南财政证券公司期货部业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大连西路营业部副总经理、
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基金管理
人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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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超先生,美国本特利商学院金融学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6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2013年5月起曾任职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部和上海金懿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

2017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从事投资相关工作。

2018年2月12日起担任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2月19日起担任太平睿盈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潘莉女士,牛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7年投资
管理从业经验。2004年6月起曾就职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非日系部、
英国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大客户部担任核保和客服工作;中国人保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集中交易室交易员、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市场部固收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2018年2月加入本公司
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8年3月23日起担任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太平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15日起担任太平恒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过往基金经理
翁锡赟先生,任职期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12月20日

吴素涵女士,任职期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8年3月2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邱宏斌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助理宋磊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兼基金经
理梁鹏先生、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徐磊先生、研究发展部负责人兼基金经理林开
盛先生、资深研究员魏志羽先生、固定收益部负责人陈晓。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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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基金
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
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
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兴业
银行资产总额达6.42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99.75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572.00亿元。在2016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
1000强排
名中,兴业银行按总资产排名第33位,按一级资本排名第32位;在2016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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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世界
500强中,兴业银行排名第195位;在2016年《福布斯》全球上市企业
2000强排名中,兴业银行位居第59位,稳居全球银行50强、全球上市企业100强、
世界企业500强。品牌价值同步提升,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联合世界知名品
牌评估机构Brand Finance发布的“2017全球银行品牌500强”榜单,兴业银行
排名第21位,大幅上升15位,品牌价值突破百亿美元达105.67亿美元,同比增
长63.70%。在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评奖中,兴业银行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银行
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并先后获得“亚洲卓越商业银行”、
“杰出中资银行奖”、“年度最佳股份制银行”、“卓越竞争力金融控股集团”

、“卓越创新银行奖”、“年度优秀绿色金融机构”、“最佳责任企业”等多
项殊荣。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
托资产管理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
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
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共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248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8964.38亿元,基金份额合
计8923.86亿份。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35号5幢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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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0楼1004室
法定代表人:汤海涛
联系人:熊勇文
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
传真:021-38556751
公司网址:www.taiping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联系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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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作伟
联系电话:021-58781234-1740
传真::021-58408836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联系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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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755-82492193
传真:
0755-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
021-20315290
传真:
0531-6888909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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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13579978889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30554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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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传真:0591-38507538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张翼
联系电话:0371-65585662
传真:0371-65585665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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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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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联系电话:021-63898427
传真:021-63776977-84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赖奕欣
联系电话:021-2321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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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1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号楼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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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幢12层(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赵沛然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535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www.leadbank.com.cn
(1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f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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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费超超
电话:0571-88911818-8001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1)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区4楼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文广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13917225742
传真:021-2226808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2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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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联系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99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2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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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25)珠海盈米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人代表: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张晔
联系电话:010-56810307
传真:010-57756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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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chtfund.com

(2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2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29)上海凯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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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王哲宇
联系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3390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址:https://www.lingxianfund.com/

(30)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高雪超
联系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3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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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徐伯宇
联系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网址:fund.jd.com

(3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黄辉
联系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文雯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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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1188
网址:8.jrj.com.cn

(3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赵耶
联系电话:18551602256
传真:025-66008800-884131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3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联系电话:021-65370077-22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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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36)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朱学勇
联系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https://www.zhengtongfunds.com/
(3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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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其他销售机构情况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
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35号5幢1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7楼1708室
法定代表人:汤海涛
联系人:孙波
联系电话:021-38556708(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华阳路
112号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15层
负责人:张诚
经办律师:张兰、周淑贞
联系人:张兰
联系电话:021-5877 3177
传真:021-5877 3268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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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诗涛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诗涛

五、基金的名称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及其用途
1、申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除本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强制赎回费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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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指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
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1)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
为负的情形时;
(2)当本基金前
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
为负时。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
1.00元。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除以
1.00元确定,计算结果保留
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财产。



2:假定投资者在
T日投资
10,000元申购
A类基金份额,其可得
A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1.00=10,00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其可得


10,000.00份
A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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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赎回份额对应的
T日未付收益

其中,赎回份额对应的
T日未付收益的分配原则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第十
三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


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某投资者
T日持有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100,000份,T日该投资者赎

A类基金份额
50,000份,假定赎回份额对应的
T日未付收益为
1.50元,则
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50,000×1.00+1.50=50,001.50(元)

即:投资者赎回
5万份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50,001.50元。


(三)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本基金于
2017年
8月
16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转换业务。具体规则详见本
基金管理人于
2017年
8月
12日披露的《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开放转换业
务公告》。


(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
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
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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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力求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业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
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
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投资管理,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
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货币政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情
况进行深入研究,评估各类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各类投资
品种的配置比例及期限组合,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32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跟踪和分析各类宏观经济指标、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对短期
利率变化趋势进行评估并形成合理预期,动态配置货币资产。



3、期限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短期利率期限结构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和评估各类投资品种的收
益性和流动性,构建合理期限结构的投资组合。如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上升,适
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如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下降,适度延长投资组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4、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市场资金流动状况等影响
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本基金的现金流,以满
足基金资产的日常流动性需求。



5、套利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货币市场变动趋势、各市场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的充
分研究和论证,适当进行跨市场或跨品种套利操作,力争提高资产收益率,具
体策略包括跨市场套利和跨期限套利等。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
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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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中观产业、微观个券等综合判断,并结合资金面
变化进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8、同业存单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商业银行的不同资质和同业存单剩余期限进行同业存单的投
资,注重同业存单的安全性、交易的流动性和收益率的比较,严格恪守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为了使大类资产配置方案得以顺利贯彻实施,并提升配置效率,本基金遵
循以下投资决策依据以及具体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基金投资决策的准则;
(3)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货币市场运行环境、政策指向及全球经济因
素分析。

2、决策程序

(1)投资研究团队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提供投资决策
依据,包括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投资品种研究报告等;
(2)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所管理
基金投资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投资研究团队提交的研究报告,对宏观经济形势
和市场的走势做出分析判断,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制定投资策略、投资目标和总体计划,决定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等,对基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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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投资总监做出投资授权,对超出基金经理或投资总监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
决定,对基金经理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3)投资总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组织安排投资工作,贯彻落
实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各项投资决策和投资计划,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协调、反
馈、调整、评估,检查监督基金经理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情况和基金经
理的日常投资运作;
(4)基金经理遵照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基金资产配置方案的意见,确定
基金投资的配置方案,寻求最佳的投资机会和选择最佳的投资对象,将投资指
令下达至交易部的交易员执行。

(5)交易部接到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后将准确及时地予以执行,并及
时反馈情况。每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基金会计根据交易所回馈信息进行基金
清算。

(6)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稽核风控部门监督和检查投资决策方案的制定、实
施和执行的整个投资运作流程,并提出基金业绩评估报告和风险控制建议。

(三)投资限制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
整期的除外;
(4)信用等级在
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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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需提前公告。



2、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
超过该证券的
10%;
(3)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4)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
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中央银行票
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5)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
比例限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
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
得超过
5%。

(6)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5%;
(7)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
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8)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
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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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五个交
易日累计赎回
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不得超过
20%;
(10)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120天,平均剩余
存续期不得超过
240天;
(11)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
后不得展期;
(12)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40%;
(1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本基金投资于同
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4)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
续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级或相当于
AAA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
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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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
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7)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18)本基金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实施调整,遵守
以下要求:
①当本基金前
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
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②当本基金前
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
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保持一致;
(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上述(6)、(14)、(15)、(19)外,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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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等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上述限
制。



3、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
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必须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9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规定的,本基金的投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
行。

(四)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
1、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公式为:
..
-..
+ .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

-+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公式为: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确定

(1)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

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
日天数计算;
(2)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
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
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
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3)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
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
失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
数计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
计算;
(4)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
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40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
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
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债券到
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6)对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根据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或参照行业公认的方法计算其剩余期限。

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

(六)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
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

41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较低风险、较高流动性的特征。

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
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
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
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5月
1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
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
2,502,373,851.56 62.24
其中:债券
2,502,373,851.56 62.24

42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资产支持证券
--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71,100,420.00 36.5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2,407,645.30 1.05
4其他资产
4,489,882.72 0.11
5合计
4,020,371,799.58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8.08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项目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93,099,583.45 5.0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银行间
市场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
6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最高值
6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最低值
38

43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天。



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30天以内
54.99 5.05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2 30天(含)—60天
2.8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3 60天(含)—90天
28.6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4 90天(含)—120天
3.3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5 120天(含)—397天(含)
15.1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合计
105.00 5.05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240天。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79,215,626.87 7.30
2央行票据
--

44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金融债券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4企业债券
--
5企业短期融资券
190,300,652.15 4.98
6中期票据
40,172,988.99 1.05
7同业存单
1,992,684,583.55 52.10
8其他
--
9合计
2,502,373,851.56 65.43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
浮动利率债券
--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张)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11990479
19宁波银行
CD014
1,000,000 99,875,564.36 2.61
2 111887005
18成都农商银
行CD023
1,000,000 99,865,458.54 2.61
3 111896044
18江西银行
CD041
1,000,000 99,805,570.63 2.61
4 111896638
18重庆农村商
行CD026
1,000,000 99,542,863.90 2.60
5 111870729
18长沙银行
CD223
1,000,000 99,514,647.18 2.60
6 111916065
19上海银行
CD065
1,000,000 99,454,813.55 2.60
7 111910109
19兴业银行
CD109
1,000,000 99,450,811.36 2.60
8 111884986
18贵阳银行
CD149
1,000,000 99,437,761.73 2.60
9 111813175 18浙商银行
1,000,000 99,436,113.86 2.60

45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CD175
10 199902 19贴现国债02 1,000,000 99,380,601.97 2.60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

0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79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61%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
平均值
0.0559%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
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
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9.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9.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6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序号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1存出保证金
4,524.18
2应收证券清算款
-
3应收利息
4,485,352.54
4应收申购款
6.00
5其他应收款
-
6待摊费用
-
7其他
-
8合计
4,489,882.72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
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1.太平日日金
A
阶段基金净值
收益率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2016年11月
4日至
2016年12月
31日
0.4074% 0.0022% 0.2145% 0.0000% 0.1929% 0.0022%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12月
31日
3.6319% 0.0018% 1.3500% 0.0000% 2.2819% 0.0018%

47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12月
31日
3.2876% 0.0027% 1.3500% 0.0000% 1.9376% 0.0027%
成立至今
8.1368% 0.0026% 3.2474% 0.0000% 4.8894% 0.0026%

2.太平日日金
B
阶段基金净值
收益率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2016年11月
4日至
2016年12月
31日
0.4455% 0.0022% 0.2145% 0.0000% 0.2310% 0.0022%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12月
31日
3.8890% 0.0018% 1.3500% 0.0000% 2.5390% 0.0018%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12月
31日
3.5359% 0.0027% 1.3500% 0.0000% 2.1859% 0.0027%
成立至今
8.7714% 0.0026% 3.2474% 0.0000% 5.5240% 0.0026%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8


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10、基金的登记结算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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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对于由
B类降级为
A类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适用
A类
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对于由
A类升级为
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适用
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
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

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
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后,可以调低销售服务费。上述费率调低

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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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日日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年
12月
1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
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财务数据的截
止日期。

2、对“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4、对“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5、对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6、对“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
”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7、对“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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