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永泽定期开放债券:关于鹏华永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永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现将鹏华永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19年 5月 14日至 2019年 6月 13日通过通讯方式召 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19年 5月 18日起,至 2019年 6月 13日 17:00止。2019年 6月 1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 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19年 5月 17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200,423,335.35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00,456,456.46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12%,参加 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 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永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鹏华永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 事由的议案》(以下简称 “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 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为 100,456,456.46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为 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份。上述表决结果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永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关于鹏华永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事由的议案》获得 通过,该决议自 2019年 6月 14日起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永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 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2000 合计 52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 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年 6月 1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 鹏华永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事由的议案》,本次大会 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 金调整的方案要点如下: 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 第五部分基金备案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 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本基金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的。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 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则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 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 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 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 元的; 四、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永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永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永泽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6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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