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双福: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海富通 双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 9 年 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根据《海富通双福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来。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 经 2014 年 2 月 8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4 】 193 号文 准予 募集 注 册 。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6 日正 式生效。 海富通双福 分级债券的 基金类型为契约型 ,以“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在任一运作周期内,若该运作周期到期日前第 30 日 ,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在该运作周期届满后将转 换为“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 由于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在第二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前第 30 日,即 201 8 年 5 月 5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因此在该运作周年届满后 海富通双福分级债 券 已转换为“海富通双 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 5190 59 ”,基金 简称为“海富通双 福 债 券”。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双福 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 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 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 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 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 有的风险等等。 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 均不 对 基金的收益或本金安全 做出保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 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 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 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 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 失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 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年 5 月 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 9 年 3 月 3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节 绪言 ........................................................... 1 第二节 释义 ........................................................... 2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15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18 第六节 基金份额的分级 ................................................ 37 第七节 基金的募集 .................................................... 44 第八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5 第九节 基金份额折算 .................................................. 46 第十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8 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 .................................................... 64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 75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财产 .................................................... 78 第十四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9 第十五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4 第十六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86 第十七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9 第十八节 运作周期到期 .................................................. 90 第十九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9 第二十节 风险揭示 ..................................................... 105 第二十一节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1 第二十二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3 第二十三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9 第二十四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0 第二十五节 其他披露事项 ................................................ 142 第二十六节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4 第二十七节 备查文件 .................................................... 145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 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海富通 双福 分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海富通 双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或“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 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 海富通双福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 、基金管理人:指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海富通双福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起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 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 、基金份额分级:指每一 运作周期 内,本基金通过基金资产及收益的不同 分配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个类别,即双福 A 和双 福 B 22 、双福 A :指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根据基金合 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双福 A 自每个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满 6 个月设一个开放 期 23 、双福 B :指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本基金在扣 除双福 A 的本金及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双福 B 享有,亏损以双福 B 的资 产净值为限由双福 B 承担;双福 B 在任一运作周期内封闭运 作,不上市交易 2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 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 、基金 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 日 36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7 、对日:指某一日期在之后各日历月 / 年的对应日期,如该日为非工作日 或该日 历月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到期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 2013 年 3 月 3 日的月度对日为 2013 年 4 月 3 日等,年度对日为 2014 年的 3 月 3 日等,以此类推 38 、运作周期:本基金每 2 年为一个运作周期。第一个运作周期的起始日为 基金合同生效日,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次 2 个公历年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 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日,则到期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 一个运作周期后的各运作周期自本基金公告的运作周期起始之日起至 2 个公历 年的对日止,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日,则到期日为该日前的 最后一个 工作日 39 、运作周期起始日:第一个运作周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后运作 周期起始日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40 、运作周期到期日:运作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即每一运作周期起始日次 2 个公历年的对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该公历年不存在对日,则到期日为该 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41 、过渡期:运作周期到期后的次一工作日起至下一运作周期起始日前一工 作日的时间为过渡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本 基金的赎回以及申购等事宜,过渡期依次包括份额折算确认日、双福 B 份额的 开放期和双福 A 份额的申购期三个阶 段 42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 、《业务规则》: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5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7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 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8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9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0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 种投资方式 51 、巨额赎回:每一运作周期内双福 A 前 3 个开放期,指双福 A 的开放日, 双福 A 的净赎回申请超过本基金前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每一运作周 期内双福 A 的第 4 个开放期,指双福 A 的开放日,双福 A 的净赎回金额超过本基 金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时的情形;本基金转换为“海富通双福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后,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过渡期内 , 指本基金 单个开 放日,双福 B 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的余 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52 、元:指人民币元 53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 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8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9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60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61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18 日 电话: 021 - 38650999 联系人: 吴晨莺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 。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杨仓兵先生 ,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计财科副科长,安徽示康药业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资金科科长、计划资金部总 经理助理、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上海海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自 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兼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2 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9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先生 ,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 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 2017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淑琨先生 ,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客户 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 经理。 芮政先先生 ,董事,理学学士。历任上海警备区教导大队训练处教员,上海 社会科学院人 口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专务、 二科副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部劳资科科长、干部科科长、 总经理助理兼干部科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2008 年 10 月起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4 年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 委委员,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12 月起 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Ligia Torres (陶乐斯)女士 ,董事,法国与 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 1996 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 集团工作, 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 执行官, 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3 年 7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 。 Alexandre Werno( 韦历山 ) 先生 ,董事,法国籍,金融硕士学位。 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4 月在法国兴业投资银行全球市场部任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开发负 责人职务; 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先后任华宝兴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高级顾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亚太区战略合作总监。 张馨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教授及博士生导 师、副院长兼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2011 年 1 月至今退休。 杨文斌 ( Philip YOUNG Wen Binn) 先生 ,独立董事,管理学硕士( MBA )。 历任美国大陆银行(芝加哥,台北)放贷经理,中华开发金控(台湾)资本市场 经理,国际投资信托(台湾)执行副总经理,美银信托(香港)副总经理,日本 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投资 总监,安泰人寿大中华地区投资总监,日本万通人寿 投资总监及常务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总监。 2006 年 7 月 至 2009 年 4 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 刘正东先生 ,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助 理检察员,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上海市 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2018 年 6 月起至今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 所首席合伙人、合伙人会 议主席。 陈静女士 ,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外运 - 敦豪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盛顿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审计师, 世界银行集团华盛顿总部高级会计官员、高级金融官员,中国证监会规划委高级 顾问委员兼会计部副主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5 月起至今任瑞士合众集团中国董事会成员。 曹志刚先生 ,监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 部(稽核部)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自 2018 年 3 月至今任稽核部副 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起至今任海 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海通 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Bruno Weil (魏海诺)先生 ,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金 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黎银 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 ,监事,博士, CFA 。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 2012 年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与创新总监 。 2015 年 12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正万先生 ,监事,硕士。先后就职于成都机车车辆厂、四川省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会计、高级注册登记专员、注册登记负责人、基金运营副总监。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总监。 奚万荣先生 ,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 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2003 年 4 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 助理。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陶网雄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海 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03 年 4 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年 4 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2006 年 4 月起任财务总监。 2013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树方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魁 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4 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何谦先生, 硕士,历任平安银行资金交易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 易员, 2014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助理。 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双利债券基金 经理。 2016 年 5 月起任海 富通纯债债券、 海富通 双福债券(原“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及海富通货币基 金经理。 2016 年 9 月起兼任海富通集利债券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起兼任海富 通添益货币基金经理。 2018 年 11 月起兼任海富通聚丰纯债基金经理。 2019 年 4 月起兼任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 赵恒毅 先生 ,任职时间为 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4 月。 谈云飞女士,任职时间为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 任志强,总经理;胡光涛,总经理助理;王智 慧,总经理助理;孙海忠,总经 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杜晓海,量化投资 部总监;王金祥 , 研究部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赵赫,年金权益 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 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 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6) 违反规定 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 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用基金资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9) 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0)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11)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 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 券交易。 五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合督 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 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4 )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 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 5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 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7 )定量与定 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 8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9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 有机组成。 (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 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 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 3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 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 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 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 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 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于 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和稽 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 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督体系, 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保障公司 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 审计 及 风险管理委员会 制定风险管理 的战略 和 政策,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 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 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 司所面临的、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 面和各个 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绝公 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合规性制度,以 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长 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行、 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系统等 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 制度等的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护公司客户 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 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 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 管服 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 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 内,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 9 年 3 月 3 1 日,中国银行已 托管 71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金 6 70 只, QDII 基金 40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 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 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 全程的风 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 SAS70 ”、“ AAF01/06 ” “ ISAE3402 ”和“ SSAE16 ”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 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 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 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 - 40099 (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 暴潇菡 电话: 021 - 3865079 7 、 38650799 传真: 021 - 33830160 、 33830161 2 、 其他 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陈洪源 网址: www.boc.cn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 www.htsec.com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F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联系人: 朱雅葳 网址: www.gtja.com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或 4008888108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 www.csc108.com (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新 华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 www.95579.com (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联系人:陈飙 网址: www. swhysc.com (7) 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联系人:周驰 网址: stock.pingan.com (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6045678 联系人:谭磊 网址: jijin.txsec.c om (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联系人:姚巍 网址: www.ebscn.com (1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楼中航资本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335 联系人:王紫雯 网址: www.avicsec.com (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联系人:许曼华 网址: www.zts.com.cn (1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 95321 联系人:唐静 网址: www.cindasc.com (13) 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 曹宏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联系人:金夏 网址: www.cgws.com (14)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法定代表人:姜志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40 - 43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618 联系人:程博怡 网址: www.e5618.com (1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18918 联系人:邵珍珍 网址: www.shzq.com (1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网址: www.guodu.com (17)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 国际财富中心 26 - 28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17 联系人: 郭 静 网址: www.cfzq.com (18)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层 法定代表人: 林炳城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联系人:罗艺琳 网址: www.zszq.com (1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联系人:王星 网址: www.ewww.com.cn (20) 广州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 www.gzs.com.cn (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公司总机: 010 - 65051166 (北京); 021 - 58796226 (上海) 联系人:王少立 网址: www.cicc.com (22)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 35 号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 - 26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8888 联系人:李卓颖 网址: www.s10000.com (2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397 联系人: 王 婧 网址: www.tpyzq.com (2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25 或 4008608866 联系人:袁伟涛、曹欣 网址: www.kysec.cn (2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客户 服务电话: 93391 或 4008005000 联系人:岑妹妹 网址: www.tfzq.com (26)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川信大厦 10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66366 联系人:张 鋆 网址: www.hxzq.cn (2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芙蓉中路华侨国际大厦 24 楼 法定代表人:高利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联系人:程博怡 网址: www.foundersc.com (28)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368 联系人:范坤 网址: www.hlzq.com (2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联系人:谢国梅 网址: www.hx168.com.cn (30)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12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联系人:薛津 网址:www.dtsbc.com.cn (3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或 4008888588 联系人:王一彦 网址: www.longone.com.cn (3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 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客服电话: 400 - 089 - 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33)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19 联系人: 李栋 网址: http://www.chinapnr.com/ (34)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 层 4609 - 10 单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 层 4609 - 10 单 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服电话: 400 - 021 - 8850 联系人:余永键 网址: http://www.harvestwm.cn/ (35)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 400 - 6411 - 999 联系人:张晓辉 网址: http://www.taichengcaifu.com (36) 珠海盈米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联系人:吴煜浩 网址: www.yingmi.cn (37)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 4008 - 980 - 618 联系人:王海烨 网址: www.chtfund.com (38)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