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多喜爱: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回复公告

时间:2019年06月19日 19:56:2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多喜爱 公告编号:2019-064

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6月17日,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喜爱”或“公司”、“上市公司”)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
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2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
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回复,具体如下(如无特
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均与《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相同):



一、根据《报告书(草案)》,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建集团经审计的母公司单
体口径净资产账面价值(扣除在股东权益中列示的永续债后)为384,081.96万元,资产
基础法评估价值为721,630.41万元,增值率87.88%;浙建集团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扣除在股东权益中列示的永续债后)合计455,997.16万元,收益法
评估价值为826,615.73万元,增值率为81.28%。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价值作为
评估结果。


(1)请结合置入资产所在行业特征及生产经营模式,说明采用评估价值较高的收益
法而非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拟置入资产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的价格与本次交易价格的差异以及存在差
异的原因和合理性。


(3)根据《置入资产评估报告》,置入资产存在同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如上海建工、


重庆建工、宁波建工等,但本次评估未选择市场法。请你公司列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基本情况,营业收入、利润情况,市盈率、市净率以及资产负债率等,并具体说明是否
存在可比的股权交易案例及其估值、未采用市场法的理由。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答复:

(一)请结合置入资产所在行业特征及生产经营模式,说明采用评估价值较高的收
益法而非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浙建集团所处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市场规
模庞大,企业数量众多。在我国,随着多种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建筑行业整体
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建筑业已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其中,从具备的资质和能力上看,中
国建筑业企业主要分为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
承揽总承包覆盖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仅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
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目前我国建筑业主要特征有:竞争同质化明显、
专业化分工不足;大型建筑企业优势明显,中小企业依附发展两级分化;房建企业集中、
基建企业较少;在高端市场竞争力不足、转型较慢的特点。


建筑业的主要经营模式有施工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等。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通常以施工总承包方式为主。随着我国建筑业发展,在建筑工程中采
取工程总承包,推行工程项目管理已逐步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以BOT、EPC等方式组织实
施工程项目也逐步被国内所采用。


结合行业特征及生产经营模式可以看出,企业资质、公司品牌、人力资源和专业施
工能力等是建筑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浙建集团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及完备的市场准
入条件;国企品牌优势突出,社会信誉良好;经营布局广,市场基础扎实;积极推进国
有企业改革,治理机制富有活力;人才基础扎实,技术实力较强。


由于资产基础法固有的特性,采用该方法是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及负债进
行评估来确定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而对于企业资质、商誉、人力资源、客户资源
等无形资产或资源,由于难以对上述各项无形资产或资源对未来收益的贡献进行分割,
故未对其单独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未能涵盖企业的全部资产的价值。收益法
是从企业未来发展的角度,通过合理预测企业未来收益及其对应的风险,综合评估企业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时,不仅考虑了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
用、组合在一起时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也


考虑了企业资质、人力资源、客户资源、商誉等资产基础法无法考虑的因素对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的影响。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到的价值是企业整体资产获利能力的量化,运用收
益法评估能够真实反映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价值作为评估结果具备合理性。


(二)拟置入资产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的价格与本次交易价格的差异以及存在
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


浙建集团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的价格及相关评估情况如下:

时间

交易行为

是否经评估

评估基准日

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

(万元)

2016年3月

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

资产基础法

397,654.71

2017年12月

增资



2016年12月31日

收益法

495,967.10

2018年12月

国有股股份无偿划转



-

-

-



上述交易与本次交易价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本次交易与2016年3月浙建集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差异的原因
及合理性

浙建集团改制时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3月31日,距离本次评估基准日间隔已超
过3年;且该次评估目的系为浙建集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依据,不涉及与第三方的市场化交易定价;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亦与本次评
估不同:因此,该次评估与本次评估之间不具有可比性。


2、本次交易与2017年12月浙建集团增资交易价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7年12月中国信达、工银投资增资浙建集团时,浙建集团股东全部权益的作价为
495,967.10万元(以下简称“前次交易”)。本次交易浙建集团100%股权作价为826,615.73
万元,较前次交易增加330,648.63万元,主要原因系由于评估基准日不同,两次评估基准
日期间浙建集团净资产规模显著提升,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具体如下:

(1)2017年12月中国信达、工银投资向浙建集团增资18.17亿元

2017年12月,在评估作价495,967.10万元的基础上,中国信达、工银投资向浙建集
团增资18.17亿元,在增资完成的时点浙建集团投后估值已达67.77亿元。


(2)两次评估基准日之间浙建集团净资产规模显著提升


两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浙建集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及评估增值情况
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前次评估

本次评估[注]

差异

评估基准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账面价值

149,390.88

455,997.16

306,606.28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495,967.10

826,615.73

330,648.63

评估增值

346,576.22

370,618.57

24,042.35



注:本次评估的股权评估值和账面归母净资产均为扣除永续债后的金额。


前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后,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
限公司对浙建集团增资18.17亿元以外,浙建集团还因盈利而增加未分配利润11.97亿元,
本次评估基准日时浙建集团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相比前次评估共增加了
30.66亿元。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浙建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评估值相比前次评估增值
33.06亿元,略高于两次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


(3)较前次评估基准日浙建集团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度,浙建集团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584,563.77万元、
5,639,124.03万元和6,567,486.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543.92万元、
68,420.19万元和81,996.89万元,2018年浙建集团的盈利能力相比2016年显著增强。鉴
于此,本次交易中对公司未来收益的预测略高于前次交易。


同时,根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浙建集团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8,661.45万元、78,420.51万元和86,125.86万元。

该业绩承诺系业绩承诺方基于浙建集团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对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做出的
综合判断,承诺业绩方预测浙建集团未来盈利能力将持续增强。


因此,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较前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相距两年,期间浙建集团净资
产规模显著提升,盈利能力显著增强,收益法预测的未来收益有所增长,导致本次交易
评估结果较前次评估有所增值,两次交易价格差异具有合理性。


3、本次交易与2018年12月浙建集团国有股股份无偿划转价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12月浙建集团股份转让行为系国有股股份无偿划转,目的是为充实地方社保


基金,无对价,因此与本次交易之间不具有可比性。


(三)根据《置入资产评估报告》,置入资产存在同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如上海建
工、重庆建工、宁波建工等,但本次评估未选择市场法。请你公司列示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基本情况,营业收入、利润情况,市盈率、市净率以及资产负债率等,并具体说明
是否存在可比的股权交易案例及其估值、未采用市场法的理由。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浙建集团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工业制造及工程服务业等。选取
申银万国行业分类“SW房屋建设III”(剔除房屋设计类等明显主营业务不可比的上市公司)
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其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与浙建集团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上海建工

宁波建工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17,054,578.31

14,208,263.86

13,365,653.51

1,554,186.40

1,474,627.12

1,369,579.68

利润总额

435,529.19

368,484.47

302,115.12

32,280.83

32,187.59

27,957.17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277,986.68

258,446.52

209,550.12

21,954.99

21,392.93

19,538.65

资产负债率

83.65%

84.49%

85.23%

79.21%

80.47%

80.42%



(续上表)

项目\年份

龙元建设

中国建筑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2,021,276.47

1,787,337.76

1,458,848.34

119,932,452.50

4,504,961.19

4,320,523.13

利润总额

126,234.99

84,336.55

50,514.06

7,178,878.80

51,340.24

41,246.64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92,218.47

60,651.57

34,842.37

3,824,132.40

36,320.34

29,463.92

资产负债率

79.30%

83.34%

79.98%

76.94%

89.62%

92.91%



(续上表)

项目\年份

重庆建工

浙建集团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4,665,388.40

4,504,961.19

4,320,523.13

6,567,486.89

5,639,124.03

5,584,563.77

利润总额

56,281.03

51,340.24

41,246.64

115,831.89

91,990.16

74,054.78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39,431.53

36,320.34

29,463.92

81,996.89

68,420.19

52,543.92




项目\年份

重庆建工

浙建集团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资产负债率

87.48%

89.62%

92.91%

89.81%

89.41%

94.71%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浙建集团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处于中等位置,但公
司的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截至2019年5月31日的估值情况与浙建集团本次交易估值水平
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市值

(亿元)

市盈率

(PE,LYR)

市净率

(PB,LF)

600170.SH

上海建工

333.02

11.98

1.29

600491.SH

龙元建设

104.02

11.28

1.04

600939.SH

重庆建工

89.82

22.78

1.39

601668.SH

中国建筑

2,355.15

6.16

1.02

601789.SH

宁波建工

41.58

18.94

1.48

均值

584.72

14.23

1.24

中值

104.02

11.98

1.29

浙建集团

(评估)82.66

10.08

1.54



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静态市盈率PE LYR=2019年5月31日市值/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静态市净率PB LF=2019年5月31日市值/2018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浙建集团评估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
的均值和中值;静态市净率略高于均值和中值,但偏离程度较小。由于本次交易中,浙
建集团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进行定价,因此PE指标相对更具有参考意义,本次交易作价
较为合理。


2、可比的股权交易案例及其估值情况

根据公开资料的披露,2017年以来A股市场与本次交易较为类似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或吸收合并交易情况如下:




完成时间

资产评估基
准日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市盈率

市净率

1

2019/5/6

过会

2018/6/30

中国中铁

中铁二局25.32%股权

22.64

1.15

中铁三局29.38%股权

13.21

1.18

中铁五局26.98%股权

13.77

1.12

中铁八局23.81%股权

17.14

1.10







完成时间

资产评估基
准日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市盈率

市净率

中值

16.69

1.14

均值

15.46

1.13

2

2017/11/29

2016/12/31

浙江交科

浙江交工100%股权

13.01

2.99

3

2017/8/4

2015/12/31

安徽水利

安徽建工集团100%股权

10.82

1.76

均值

13.51

1.96

中值

13.01

1.76

浙建集团

10.08

1.54



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市盈率=交易标的100%股权估值/前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市净率=交易标的100%股权估值/前一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由上表可见,可比交易市盈率均值与中值分别为13.51倍和13.01倍,市净率均值与
中值分别为1.96倍和1.76倍,均高于标的公司本次交易评估值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


综上,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的市盈率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的平均估值
水平;市净率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估值水平,但偏离程度较小,市净率略低于可
比交易的平均估值水平。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未采用市场法的理由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
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
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
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市场法常用的两种
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
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
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
体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关注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
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恰当选择与被评估单
位进行比较分析的可比企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所选择的可比企业与被评估单位应当具
有可比性。可比企业应当与被评估单位属于同一行业,或者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


(1)不宜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的原因

虽然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总体上已相对较为成熟,但在实践中,资本市场仍可能受到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2018
-
08
-
01


2018
-
09
-
01


2018
-
10
-
01


2018
-
11
-
01


2018
-
12
-
01


2019
-
01
-
01


2019
-
02
-
01


2019
-
03
-
01


2019
-
04
-
01


2019
-
05
-
01


可比上市公司基准日收盘价

上海建工

宁波建工

龙元建设

中国建筑

重庆建工

投资者非理性因素、宏观经济环境和相关政策的干扰。


根据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查询结果,基准日前后5个月(2018年8月至2019年5
月)可比上市公司股价情况如下所示:



股票代码

600170.SH

601789.SH

600491.SH

601668.SH

600939.SH

股票简称

上海建工

宁波建工

龙元建设

中国建筑

重庆建工

最大值

4.1400

5.4500

8.8600

6.6800

6.5800

最小值

2.8400

3.0300

5.8800

4.9600

4.4000

差异率

45.77%

79.87%

50.68%

34.68%

49.55%



如上所示,各可比上市公司基准日前后的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各公司的市值与其真
实价值可能存在偏差,因此本次评估不宜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评估。


(2)不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的原因

根据公开资料的披露,2017年以来A股市场与本次交易较为类似的可比交易案例中各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1

中国

中铁

中铁二局

承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承包等

中铁三局

建筑施工、建设工程等

中铁五局

铁路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中铁八局

铁路、公路、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




序号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的施工总承包等

2

浙江交科

浙江交工

道路、桥梁、隧道、港口、航道、船闸、机场、市政、铁路、城市轨道
等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养护、技术服务

3

安徽水利

建工集团

建筑工程设计、房建、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港航、桥梁、隧道、机
电设备安装、装饰、建筑机械制造、建筑材料贸易及海外工程等,工程
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从上表所见,可比交易案例的交易标的虽然均属于工程施工行业,但具体从事的主
营业务主要为市政工程或铁路工程等的施工,与浙建集团主要从事房屋建筑为主存在一
定的差异,因此虽然存在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其可比性不强,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交易
案例比较法进行评估。


(3)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适用性

浙建集团的业务模式已经成熟,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
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折现率也能合理估算,故本次评估
宜采用收益法。


由于浙建集团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以识别,
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
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综上所述,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机构所收集的资料,本项目
确定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浙建集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符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的规定,故未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认为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浙建集团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价值作为评估结果具备合理性;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较前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相距两年,期间浙建集团净资产规模显著
提升,盈利能力显著增强,收益法预测的未来收益有所增长,导致本次交易评估结果较
前次评估有所增值,两次交易价格差异是合理的。




二、根据《报告书(草案)》,国资运营公司、浙江建阳、迪臣发展、鸿运建筑承诺
浙建集团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净利润(指浙建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下同)分别不低于68,661.45万元、78,420.51


万元、86,125.86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浙建集团2016年至2018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2,543.92万元、68,420.19万元、81,996.89万元。


(1)请结合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过去三年主要财务数据补充说明承诺净利润数
的计算过程及确定依据。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结合宏观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影响因素详细说明2019年、2020年承诺
净利润均低于2018年净利润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说明如本次交易未能在2019年度交割及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期及承诺净利润
调整的具体方式、方法,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答复:

(一)请结合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过去三年主要财务数据补充说明承诺净利润
数的计算过程及确定依据。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价值作
为评估结果。本次承诺净利润数主要依据为浙建集团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预
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浙建集团2019年度、2020年
度、2021年度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数的计算过程
及确定依据如下:

收入及成本预测:建筑施工收入的预测根据企业实际的情况分为两期:第一期
2019-2020年,根据现有在手合同以及历史合同增长情况为基础,结合近期行业发展预期
进行预测;第二期2021年及以后,根据浙建集团历史增长情况、全行业长期发展预期等
情况进行预测。其他业务的预测主要基于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考虑小幅度增长或保持
稳定。在外部不利因素有所消除的情况下,在浙建集团挖掘自身潜力、提升内部管理水
平的基础上,预计未来建筑施工业务的成本将得到有力控制,毛利率将有所提升。


费用预测:税金及附加按照综合税负水平进行计算,并适当考虑了增值税税率调整
对公司税金及附加的影响。未来各期职工薪酬以2018年为基础,考虑随着公司规模的扩
大而需要增加的人员数量以及人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两方面的因素后计算得出。折旧和摊
销系公司现有的及拟新增和更新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等,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现状及拟新增和更新的规模计算得出。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按各年公司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测,该
比例参考历史平均水平。对未来利息支出的预测,根据未来各年平均借款余额与相应的


基准日实际借款平均利率计算得到;对未来各年利息收入,根据预测得到的未来各年平
均最低现金保有量余额与基准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得到。


其他利润表科目的预测:资产减值损失结合公司历史年度的损失发生情况,按照各
年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预估。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
入和营业外支出等,由于未来不确定性强,无法合理预计,因此预测时不予考虑。投资
收益,对于列入预测范围的下属公司,其未来的收益已包括在本次合并预测中;对于未
列入预测范围的下属合并财务报表子公司,作为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反映;对于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外的其他长期股权单位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反
映。所得税费用预测时统一按照25%的税率计算。


少数股东权益的预测:少数股东损益按照各家存在少数股权的下属公司未来盈利情
况乘以相应的少数股权比例后计算得出。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
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少数股东损益。


相关预测与过去三年相应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及以后

一、营业收入

5,584,563.77

5,639,124.03

6,567,486.89

7,312,650.00

8,019,710.00

8,408,600.00

8,776,100.00

9,117,470.00

9,117,470.00

减:营业成本

5,297,683.77

5,358,075.10

6,227,452.93

6,939,800.00

7,609,260.00

7,975,830.00

8,323,290.00

8,646,080.00

8,646,080.00

税金及附加

39,266.66

18,327.51

20,864.91

24,900.00

28,900.00

30,300.00

31,600.00

32,800.00

32,800.00

销售费用

3,956.76

4,465.82

4,326.59

4,731.70

5,211.31

5,485.22

5,747.03

6,003.76

6,003.76

管理费用

110,417.66

121,072.84

143,462.65

152,667.08

168,700.19

178,380.12

187,293.84

196,562.67

196,562.67

研发费用

2,439.39

4,390.18

6,410.99

6,787.05

7,472.62

7,870.42

8,242.21

8,607.41

8,607.41

财务费用

39,672.60

47,521.14

43,621.53

62,832.00

63,348.00

62,051.00

59,167.00

53,758.00

53,758.00

资产减值损失

37,839.57

21,412.72

26,121.54

29,250.60

32,078.84

33,634.40

35,104.40

36,469.88

36,469.88

加:其他收益

-

3,251.66

3,888.20

-

-

-

-

-

-

投资收益

13,512.64

1,795.66

4,464.33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21.20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13,709.77

2,818.14

-

-

-

-

-

-

二、营业利润

66,799.99

82,494.60

106,396.43

91,681.57

104,739.04

115,048.84

125,655.52

137,188.28

137,188.28

加:营业外收入

13,033.86

10,629.75

10,932.15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5,779.07

1,134.19

1,496.69

-

-

-

-

-

-

三、利润总额

74,054.78

91,990.16

115,831.89

91,681.57

104,739.04

115,048.84

125,655.52

137,188.28

137,188.28

减:所得税费用

21,777.08

19,328.19

29,096.53

22,920.39

26,184.76

28,762.21

31,413.88

34,297.07

34,297.07

四、净利润

52,277.70

72,661.97

86,735.36

68,761.18

78,554.28

86,286.63

94,241.64

102,891.21

102,891.21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

-266.23

4,241.77

4,738.47

99.73

133.77

160.77

179.96

195.92

195.92

五、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

52,543.92

68,420.19

81,996.89

68,661.45

78,420.51

86,125.86

94,061.68

102,695.29

102,695.29

六、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7,988.20


26,728.33


60,504.30

68,661.45

78,420.51

86,125.86

94,061.68

102,695.29

102,695.29



(二)请结合宏观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影响因素详细说明2019年、2020年承


42.6

41.3

39.1

39.4

39.0

37.1

36.5

35.2

32.7

32.5

33.9

37.0

22.1

22.2

24.1

25.5

23.7

14.9

17.7

10.9

2.3

7.1

10.5

9.9

25.8

26.1

30.5

24.5

23.8

20.6

19.6

15.7

10.0

8.1

7.2

5.9

-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建筑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

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率

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

诺净利润均低于2018年净利润的原因及合理性。


浙建集团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0亿元,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
2.1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05亿元,浙建集团2019年
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6.87亿元、7.84亿元、8.61亿元,相比2018年扣非归母净利润稳中有升,年
复合增长率约为11.95%。相关合理性的具体分析如下:

1、宏观环境、行业发展状况

建筑业的市场需求和我国经济发展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固定资产投资额在很大程度上
决定了建筑市场的规模,因此建筑行业发展增速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密切相关。2007年
-2018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占固定资产投资额比重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2018年下半年,
基建补短板政策不断加码,基建等投资政策不断细化,可执行性进一步增强。根据发改
委发布的《2018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发展趋势监测报告及2019年投资形势展望》,全国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拟建项目数量增势较好,同比增长
15.5%,为2019年投资平稳运行提供坚实的项目储备基础。初步预计2019年我国固定资
产投资运行将呈现企稳态势,中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投资成为主要拉动力,基础设
施投资增长情况将有好转,中西部投资增速继续领先。基建投资的平稳增长,为轨交、
铁路、市政等建筑企业带来更多订单,促进建筑企业业绩稳定增长。综合考虑市场、行
业及浙建集团自身的情况,浙建集团利润增长与整体行业增长趋势一致。


建筑业总产值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走势

单位:%



数据来源:统计局




2006-2018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

金额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统计局

此外,中美贸易战持续下去,我国为拉动内需可能会进一步提升基建投资;2022年,
杭州将召开第19届亚运会,需要建设大量场馆和配套设施。上述因素对浙建集团业绩的
稳定增长亦有正面影响。


2、结合自身影响因素的业绩承诺数据合理性分析

考虑到行业利好因素及浙建集团合同台账及相关重大施工合同的合同底稿,浙建集
团公司2016-2018年新签合同金额的复合增长率为13.2%,新签合同金额保持较快增长。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建集团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在手合同未来可确认收入金额约为
1,400亿元,占2019年和2020年合计预测收入1,533亿元的91%,在手合同的覆盖率较
高,因此业绩承诺期内预测收入具有较高的可实现性。浙建集团的营业收入在未来将保
持稳定增长,预测各年度的销售净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营业收入

6,567,486.89

7,312,650.00

8,019,710.00

8,408,6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0,504.30

68,661.45

78,420.51

86,125.86

销售净利率

0.92%

0.94%

0.98%

1.02%



鉴于宏观环境和行业政策利好、杭州亚运场馆建设导致区域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在
手订单及新签订单金额增长较快等因素,未来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浙建集团的销售净
利率有望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略有上升,故本次交易中浙建集团承诺的2019年度、2020
年度、2021年度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分别不
低于6.87亿元、7.84亿元、8.61亿元较为合理。


(三)请说明如本次交易未能在2019年度交割及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期及承诺净利
润调整的具体方式、方法,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9年6月5日,多喜爱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业绩承诺期
间、承诺净利润、置入资产减值测试、业绩承诺补偿及资产减值测试补偿的金额及股份
补偿的实施、违约及赔偿责任、争议解决等作出明确约定。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次交易于2019
年度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期间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如果本次交易于2020
年度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期间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以此类推。


根据《置入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各业绩承诺方对浙建集团2019年度、
2020年度、2021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68,661.45万元、78,420.51万元、86,125.86万元。

若本次交易于2019年内未实施完毕,从而业绩承诺期间进行调整的,则业绩承诺期间2022
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将依据坤元评估出具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中关于置入资产于该年
度的预测净利润(按照归属于母公司的口径进行调整)进行确定,据此业绩承诺方对浙
建集团2022年度的承诺净利润为94,061.68万元。


除业绩承诺期间与承诺净利润数发生调整外,业绩承诺补偿及资产减值测试补偿的
金额及股份的核算方式、补偿的实施方式等仍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执行。

如届时中国证监会对业绩补偿另有规定的,基于保护中小投资人利益的角度,多喜爱与
业绩承诺方将依据届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各方届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综合以上,如本次交易未能在2019年度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期及承诺净利润调整的
方式、方法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认为浙建集团承诺净利润数的计算过程与确定依据
合理;此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87亿元、7.84亿元、8.61亿元
符合行业发展前景且与浙建集团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重大差异,较为合理。





三、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应补偿股份数量,由国资运营
公司、浙江建阳、迪臣发展、鸿运建筑按照67.75%:10.75%:10.75%:10.75%的比例
进行承担。各业绩承诺方之间互不承担连带责任。请你公司说明上述盈利预测补偿是否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八项的要求,即对《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
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的解释。


答复: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相关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
编》(以下简称《修订汇编》)第八项的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相关要求的简要内容

本次业绩补偿的安排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分析

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应当以其获
得的股份和现金进行业绩补偿。如构成
借壳上市的,应当以拟购买资产的价格
进行业绩补偿的计算,且股份补偿不低
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90%。业绩
补偿应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
补偿。


1、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为国资运
营公司、浙江建阳、迪臣发展、鸿运
建筑,业绩承诺方共同对浙建集团承
诺期内的合计净利润进行承诺,并对
承诺期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数累计
数不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数累计
数的部分进行补偿。


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计算
的应补偿金额、应补偿股份数量,由
国资运营公司、浙江建阳、迪臣发展、
鸿运建筑按照
67.75%:10.75%:10.75%:10.75%的比
例进行承担。各业绩承诺方之间互不
承担连带责任。


3、业绩补偿应优先以业绩承诺方以
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多喜爱新增发
行的股份进行补偿,前述股份不足补
偿的,由业绩承诺方以从二级市场购
买和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多喜爱的
股份进行补偿。当各业绩承诺方合计
的股份补偿的总数达到本次交易中
多喜爱发行股份数量的90%后仍需
进行补偿的,业绩承诺方可以自主选
择采用现金或股份的形式继续进行
补偿。


1、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之一国资
运营公司为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其他业绩承诺方浙江建
阳、迪臣发展、鸿运建筑为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符合《修订汇编》对业绩承诺主体的
要求。


2、各业绩承诺方之间的补偿比例根
据业绩承诺方在浙建集团中所持股
份而确定,并以浙建集团100%股份
交易对价作为合计补偿上限,覆盖比
例达到100%,符合《修订汇编》对
重组上市交易“应当以拟购买资产的
价格进行业绩补偿的计算”的相关要
求。


3、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中已约定股份补偿不
低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的90%,
符合《修订汇编》对构成重组上市交
易的股份补偿比例要求。


在交易对方以股份方式进行业绩补偿
的情况下,通常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当
补偿股份的数量及期限:

(一)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

1、基本公式

1、全体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
以及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承
诺净利润数累计数-截至当期期末
实际净利润数累计数)÷业绩承诺期

1、本次交易浙建集团的评估最终选
取收益法评估价值作为评估结果,并
以此作为本次交易置入资产的定价
依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计算公式
符合《修订汇编》对收益法评估结果




相关要求的简要内容

本次业绩补偿的安排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分析

1)以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
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
产进行评估或估值的,每年补偿的股份
数量为: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
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
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
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采用现金流量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
估或估值的,交易对方计算出现金流量
对应的税后净利润数,并据此计算补偿
股份数量。


此外,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应
当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
末减值额/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补偿期
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
交易对方需另行补偿股份,补偿的股份
数量为:

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
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2)以市场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
估值的,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
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
补偿股份总数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
偿。


2、其他事项

按照前述第1)、2)项的公式计算补偿
股份数量时,遵照下列原则:

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拟购买资产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


前述减值额为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减
去期末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
偿期限内拟购买资产股东增资、减资、
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会计师
应当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同
时说明与本次评估选取重要参数的差
异及合理性,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此发表意见。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
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
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置入
资产交易定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
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在计算任一会计年度的当年应补偿
股份数时,若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
零,则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不
冲回,已经补偿的现金亦不退回。


2、如各业绩承诺方合计股份补偿的
总数达到本次交易中多喜爱发行股
份数量的90%后仍需进行补偿,且业
绩承诺方选择采用现金形式补偿的,
该业绩承诺方应现金补偿的金额为:
该业绩承诺方应现金补偿的金额=该
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该业绩承
诺方实际用于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


3、如根据《减值测试报告》,置入
资产期末减值额>全体业绩承诺方已
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全体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现金数额,
则由各业绩承诺方另行对多喜爱进
行补偿。


全体业绩承诺方就置入资产减值应
补偿金额以及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
方式如下:

置入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置入资产
期末减值额-承诺年度内已补偿总
金额

置入资产减值应补偿股份数量=置入
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

4、根据《置入资产评估报告》并经
各方协商一致,浙建集团于2019年
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净利润
(指浙建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下同)分别不低于68,661.45
万元、78,420.51万元、86,125.86万
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如本
次交易未能于2019年度实施完毕,
则承诺净利润将根据业绩承诺期间
的变更作相应调整,届时依据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由各方另行签署补
充协议予以约定。


5、上述“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为置入

下业绩补偿金额和补偿股份数量的
相关要求;资产减值补偿的相关安排
及补偿金额和股份的计算公式也符
合《修订汇编》相关要求。


2、本次业绩补偿的承诺净利润为业
绩承诺期内浙建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置入资产减值额的计算
已剔除业绩承诺期间内因增资、减
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符合《修订汇编》对业绩承诺及补偿
金额的计算要求。





相关要求的简要内容

本次业绩补偿的安排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分析

拟购买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补偿股份
数量比照前述原则处理。


拟购买资产为房地产公司或房地产类
资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在补偿期
限届满时,一次确定补偿股份数量,无
需逐年计算。


3、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应当关
注拟购买资产折现率、预测期收益分布
等其他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防止交
易对方利用降低折现率、调整预测期收
益分布等方式减轻股份补偿义务,并对
此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应当进行核
查并发表意见。


资产交易定价减去置入资产在业绩
承诺期限届满日的评估值并扣除业
绩承诺期间内因增资、减资、接受赠
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二)补偿期限

业绩补偿期限一般为重组实施完毕后
的三年,对于拟购买资产作价较账面值
溢价过高的,视情况延长业绩补偿期
限。


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即:如果本次交易于2019年度
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期间为2019年
度、2020年度、2021年度;如果本
次交易于2020年度实施完毕,业绩
承诺期间为2020年度、2021年度、
2022年度;以此类推。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期限安排符合
《修订汇编》的相关要求。




综上,浙建集团的上述盈利预测补偿符合《修订汇编》第八项的相关要求。


根据《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全体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838,002,098股,其中向业绩承诺方国资运营公司、浙江建阳、迪臣发展、鸿运建筑发行
股份数量分别为340,444,114股、67,108,013股、67,108,013股、67,108,013股;考虑到剩余
股份转让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业绩承诺方国资运营公司、浙江建阳、迪臣发展、
鸿运建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分别为409,856,084股、67,108,013股、67,108,013股、67,108,013
股,业绩承诺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11,180,123股。


就上述业绩补偿安排中所涉及的股份补偿事项,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
绩补偿应优先以业绩承诺方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多喜爱新增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前
述股份不足补偿的,由业绩承诺方以从二级市场购买和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多喜爱的股
份进行补偿。当各业绩承诺方合计的股份补偿的总数达到本次交易中多喜爱发行股份数
量的90%后仍需进行补偿的,业绩承诺方可以自主选择采用现金或股份的形式继续进行补
偿”,因此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股份上限为838,002,098*90%=754,201,889股,
较本次交易完成后业绩承诺方的合计持股611,180,123股超出143,021,766股。如届时业绩
承诺方需对超出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部分作出进一步补偿,业绩承诺方将采取从二级
市场购买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并履行其补偿义务,其购买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




四、根据《报告书(草案)》,截至2018年末,浙建集团长期应收款为1,023,646.67
万元,占总资产15.78%。2018年末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561,945.56万
元,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浙建集团承接多个PPP项目工程,PPP
项目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请结合浙建集团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政策补充说明该长期应收
款产生的合理性,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开展的PPP项目的情况;列示PPP公司名称、注册
资本、公司实际出资额、PPP公司融资情况、是否已纳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
心PPP项目库、主要风险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答复:

(一)PPP项目长期应收款产生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浙建集团收入确认政策为:建筑施工业务收入确认适用建造合同。建造合
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
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报告期内,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PPP项目公司实施的PPP项目,浙建集团作为社会
资本方,除提供传统的建造服务外,还需履行资本性出资义务及根据项目进度筹集资本
金之外的建设资金的义务。


对于提供的建造服务,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通过工程施工
科目进行归集;浙建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根据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建造服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及合同毛利。


对于提供资本金之外的建设资金,政府作为PPP项目的甲方一般都在合同规定基础设
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安排回款,回款期间较长,具有融资性质,故浙建集团将PPP项目
工程的预付款计入长期应收款的核算准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


(二)浙建集团PPP项目相关情况、主要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1、浙建集团PPP项目相关情况

截至本回复函出具之日,浙建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PPP项目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公司

是否纳
入PPP
项目库

名称

注册资
本(万
元)

实缴出
资(万
元)

浙建集团方
股东

持股
比例

融资情况

1.


浙江师范大
学行知学院
迁建工程

兰溪市建
诚投资开
发有限公


29,245

29,245

浙江建工

100%

计划总投资105,961万
元;注册资本29,245
万元,债权融资76,716
万元



2.


浙西数据中


建德市建
恒投资管
理有限公


4,100

4,100

浙江建工

100%

计划总投资12,103万
元;注册资本4,100万
元,债权融资8,003万




3.


浙江师范大
学行知学院
拆迁安置、教
师宿舍(一
期)PPP项目

兰溪市建
兰投资开
发有限公


23,200

23,200

浙江建工

100%

计划总投资77,082万
元;注册资本23,200
万元,债权融资53,882
万元



4.


建德公用事
业包PPP项
目(含5个子
项目)

建德市建
福建设有
限责任公


20,001

20,001

浙江建工

100%

计划总投资52,383万
元;注册资本20,001
万元,债权融资32,382
万元



5.


常山县“国际
慢城”一期通
景路、府前
路、文教路道
路PPP项目

浙江常绿
投资有限
公司

6,400

6,400

浙江建工

100%

计划总投资32,000万
元;注册资本6,400万
元,债权融资25,600
万元



6.


蒋村单元
D04、21地块
广场、社会停
车场及配套
服务设施项


杭州溪广
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

6,000

6,000

浙江建工

80%

计划总投资23,241万
元;注册资本6,000万
元,债权融资17,241
万元



7.


天台县福溪
街道水南“城
中村”改造二
期安置房
PPP项目

天台县浙
一建基投
建设有限
公司

18,000

18,000

浙江一建

90%

计划总投资60,000万
元;注册资本18,000
万元,债权融资42,000
万元



8.


“美丽新昌”

小城环境综
合整治项目

新昌县一
建基础建
设有限公


4,312

4,312

浙江一建

100%

计划总投资21,600万
元;注册资本4,312万
元,债权融资17,288
万元



9.


长兴太湖图
影山湖花园
二期及公共
设施PPP项


长兴建图
建设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

20,348

15,529

浙江一建

浙建集团

1%

99%

计划总投资97,827万
元;注册资本20,348
万元,债权融资77,479
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公司

是否纳
入PPP
项目库



名称

注册资
本(万
元)

实缴出
资(万
元)

浙建集团方
股东

持股
比例

融资情况

10.


浙江省宁波
市宁波科学
中学基础设
施 PPP项目

浙江亚湾
投资有限
公司

10,049

10,049

浙江二建

100%

计划总投资50,243万
元;注册资本10,049
万元,债权融资40,194
万元



11.


骆驼街道董
家畈和民联
区块棚户区
改造项目

浙江亚盛
投资有限
公司

49,400

49,400

浙江二建

90%

计划总投资247,000万
元;注册资本49,400
万元,债权融资
197,600万元



12.


翁牛特旗美
丽村庄综合
整治街巷硬
化PPP项目

翁牛特旗
浙三建建
设管理有
限公司[注
1]

11,828

11,828

浙江三建

5.07%

计划总投资61,901万
元;注册资本11,828
万元,债权融资50,073
万元



13.


翠苑单元西
溪商务城地

FG04-R21/C2-02地块农
转非拆迁安
置房项目

浙江三建
保亭建设
投资有限
公司

18,000

18,000

浙江三建

70%

计划总投资90,000万
元;注册资本18,000
万元,债权融资72,000
万元



14.


缙云县壶镇
中学、南顿小
学、体艺中心
和中山街地
下空间利用

缙云县三
建建设投
资有限公


6,800

6,800

浙江三建

100%

计划总投资41,905万
元;注册资本6,800万
元,债权融资35,105
万元



15.


长兴县人民
医院改扩建
工程二期住
院综合楼
PPP项目

长兴浙永
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

7,560

5,501.7056

浙建集团

90%

计划总投资25,200万
元;注册资本7,560万
元,债权融资17,640
万元



16.


G322(56省
道文成樟台
至龙川段公
路改建工程

浙江鹏成
交通投资
有限公司

30,000

30,000

大成建设

100%

计划总投资161,259万
元;注册资本30,000
万元,债权融资
131,259万元



17.


河北省张家
口市怀安经
济开发区基
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张家口大
成投资有
限公司

10,000

3,500

大成建设

80%

计划总投资217,344万
元;注册资本10,000
万元,债权融资
207,344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公司

是否纳
入PPP
项目库



名称

注册资
本(万
元)

实缴出
资(万
元)

浙建集团方
股东

持股
比例

融资情况

18.


衢州市绿色
产业集聚区
龙游湖镇至
童家公路工


龙游大成
交通投资
有限公司

8,222.6

6,087

大成建设

100%

计划总投资41,114万
元;注册资本8,222.6
万元,债权融资
32,891.4万元



19.


遂昌县大桥
至洋浩公路
工程PPP项


遂昌大成
交通投资
有限公司

7067.953

5,000

大成建设

100%

计划总投资50,136万
元;注册资本7067.953
万元,债权融资
43,068.047万元



20.


遂昌峡北线
北界至应村
段改建工程
PPP项目

遂昌县峡
北公路建
设管理有
限公司

12,600

0

大成建设

60.32%

计划总投资37,614万
元;注册资本12,600
万元,债权融资25,014
万元



21.


宁夏中卫市
中卫南站黄
河公路大桥
工程PPP项


中卫南站
黄河大桥
建设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

21,000

21,000

大成建设

75%

计划总投资73,088万
元;注册资本21,000
万元,债权融资52,088
万元



22.


嵊州市杨港
路城南段地
下隧道工程
PPP项目

嵊州大成
交通投资
有限公司

5,000

4,943

大成建设

65%

计划总投资24,500万
元;注册资本5,000万
元,债权融资19,500
万元



23.


兰溪至江山
公路江山清
湖至凤林段
公路工程
PPP项目

江山大成
交通投资
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大成建设

100%

计划总投资135,709万
元;注册资本10,000
万元,债权融资
125,709万元



24.


浙江省丽水
市市区污水
管网修复工
程PPP项目

丽水大成
交通投资
有限公司

3,300

3,300

大成建设

90%

计划总投资10,910万
元;注册资本3,300万
元,债权融资7,610万




25.


322国道文成
西坑至景宁
交界段改建
工程PPP项


浙江旭成
交通投资
有限公司

26,000

0

大成建设

100%

计划总投资167,104万
元;注册资本26,000
万元,债权融资
141,104元



26.


安吉优雅竹
城文教PPP
项目

安吉浙建
投资有限
公司

11,760

11,760

浙建集团

90%

计划总投资58,800万
元;注册资本11,760
万元,债权融资47,040
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公司

是否纳
入PPP
项目库



名称

注册资
本(万
元)

实缴出
资(万
元)

浙建集团方
股东

持股
比例

融资情况

27.


“美丽新昌”

小城镇环境
综合整治工


新昌县浙
建投资管
理有限公


36,000

25,010

浙建集团

浙江一建

98%

1%

计划总投资166,556万
元;注册资本36,000
万元,债权融资
万元



28.


浙江省丽水
市庆元县衢
宁铁路庆元
站站前广场
工程、连接线
工程及岱根
溪段综合治
理工程PPP
项目

庆元县浙
建项目管
理有限公


12,000

3,600

浙建集团

大成建设

99%

1%

计划总投资62,295万
元;注册资本12,000
万元,债权融资50,295
万元



29.


衢江区小城
镇环境综合
整治工程

衢州市衢
江区浙建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8,042

18,042

浙建集团

70%

计划总投资60,140万
元;注册资本18,042
万元,债权融资42,098
万元



30.


遂昌县小城
镇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

遂昌浙建
投资有限
公司

10,000

10,000

浙建集团

95%

计划总投资36,462万
元;注册资本10,000
万元,债权融资26,462
万元



31.


永嘉县职业
教育中心一
期工程PPP
项目

永嘉县浙
建投资有
限公司

20,000

17,895

浙建集团

浙江建工

76%

19%

计划总投资96,982万
元;注册资本20,000
万元,债权融资76,982
万元



32.


新三江闸河
道拓浚、文渊
路南延一期、
越城区育才
学校工程

绍兴市越
城区浙建(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