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金陵体育: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54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科学民主地进行决策,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公司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基本 职责、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 李春荣 组成人员: 李剑刚、李剑峰 主要职能: (1)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报告; (3)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监督、核实、评价。 2、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 于北方 组成人员: 李剑刚、王家宏 主要职能: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3、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王家宏 组成人员:李春荣、黄雄 主要职能: (1)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2)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3)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 王家宏 组成人员: 李春荣、黄雄 主要职能: (1)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3)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组织实施。(简历详见 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 1.李春荣,男,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高级工程师。曾任张家港市南丰建筑站生产部负责人,张家港市南丰味精厂车间 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张家港市体育器材厂厂长,张家港金陵体育器材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研发中心主任;金体国贸执行董事、总 经理;金陵置业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春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954630股股份,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之一。(李春荣、施美华、李剑峰、李剑刚四人共同控制发行人,其中李 春荣与施美华为夫妻关系,李剑刚、李剑峰为李春荣与施美华之子,李剑峰为李 剑刚之兄。)除与董事李剑峰、李剑刚为父子关系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剑峰,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江苏国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金陵置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金陵体育有限公司(上海)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金陵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经理;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金动感 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金陵乐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紫京城美食 汇馆、紫京城美酒汇馆经营者。 截至本公告日,李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177340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李春荣、施美华、李剑峰、李剑刚四人共同控制发行人,其中李春 荣与施美华为夫妻关系,李剑刚、李剑峰为李春荣与施美华之子,李剑峰为李剑 刚之兄。)除与董事李春荣为父子关系、与李剑刚为兄弟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李剑刚,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张家港市南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助理、销售总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金陵文体执行董事;苏州金陵共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苏州金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剑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382980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李春荣、施美华、李剑峰、李剑刚四人共同控制发行人,其中李春 荣与施美华为夫妻关系,李剑刚、李剑峰为李春荣与施美华之子,李剑峰为李剑 刚之兄。)除与董事李春荣为父子关系、与李剑峰为兄弟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于北方,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经系助教;烟台光明染织厂,财务科会计;沙洲职 业工学院,经济管理系会计学讲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沙洲职业工学院经济管 理系会计学副教授;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保税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北方女士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于北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5.黄雄,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 济师。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张家港支公司总经理、华泰证券张家港营业部营销 总监、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张家港支行行长。现任苏州天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 委书记,2016.6至今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雄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黄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王家宏,男,汉族,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苏师范学院体育系教师、党支部书记,苏州 大学体育系主任、体育系办公室主任,体育学院院长、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 院长,苏州大学校长助理。现任苏州大学江苏体育健康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 2016.6至今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家宏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王家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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