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分级: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0年3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02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 低于初始份额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 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如指数 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交易风险、份额配对 转换业务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 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 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 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2019年3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9年1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6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 37 七、基金的募集 ............................................................................................................. 40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40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40 十、银华深证100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1 十一、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 51 十二、基金的投资 .......................................................................................................... 52 十三、基金的业绩 .......................................................................................................... 57 十四、基金的财产 .......................................................................................................... 61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 62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7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8 十八、基金份额折算 ...................................................................................................... 69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8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 79 二十一、风险揭示 .......................................................................................................... 84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9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2 二十四、《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2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2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 93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93 二十八、备查文件 .......................................................................................................... 93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4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6 一、绪言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 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 当事人应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基金合同》:指《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 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2.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 湾地区) 3.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其修订与解 释 4.《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5.《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6.《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7.《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8.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10.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1.《基金合同》: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2.招募说明书:指《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13.《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4.发售公告:指《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上市交易公告书:指《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上 市交易公告书》 16.《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 17.业务规则: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相关业务规则 18.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20.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1.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3.基金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 理机构 24.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标的指数:指深证100价格指数 27.银华深证100份额:指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者在场外认/申购的银华深证100份额不进行基 金份额分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银华深证100份额将自动进行基金份额分离;投资者在场内申购的银 华深证100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28.银华稳进份额:指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29.银华锐进份额:指本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30.自动分离:指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两份银华深证100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1:1比例自动转换 为一份银华稳进份额和一份银华锐进份额的行为 31.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银华深证100份额与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 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32.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两份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场 内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银华稳进份额与一份银华锐进份额的行为 33.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银华稳进份额与一份银 华锐进份额申请转换成两份银华深证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34.银华稳进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银华稳进份额而言,指1.00元 35.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 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6.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3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38.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39.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40.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 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4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4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 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43.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44.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45.日/天:指公历日 46.月:指公历月 4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8.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银华深证100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9.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0.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5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52.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银华深证100份额的行为 53.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银华深证100份额的行为 54.申购: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场内或场外向基金管 理人购买银华深证100份额的行为 55.赎回: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场内或场外向基 金管理人卖出银华深证100份额的行为 56.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 额的10%时的情形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59.场内:指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60.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 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1.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 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2.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银华稳进份额、银华 锐进份额的行为 63.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 业务 64.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 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5.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 行转登记的行为 66.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 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67.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 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68.基金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有关公告,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 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6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 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 方式 7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 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7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 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7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73.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本基金为每份银华稳进份额所设定的每年应获得的收益率, 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1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 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74.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应得收益:银华稳进份额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应获得的约定基准收益。但基 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每个会计年度期末时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的该等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 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银华稳进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 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75. 银华稳进份额约定日应得收益:依据银华稳进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的每日收益 76.银华锐进份额应得资产及收益:在每个会计年度期末,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银华稳进份额 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后的剩余净资产 7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78.指定媒体: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79.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 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 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2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 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比例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 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 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 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 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 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 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 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内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等24个职 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 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 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 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 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 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 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绿 色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 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王芳女士:董事,法学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曾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 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 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 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 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 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 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业者,已从业20年。他 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 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 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 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 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年鉴》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 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 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 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学 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 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 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 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 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 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 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 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 钱龙海先生: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 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 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 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 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 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 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 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英国剑桥 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金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 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 会创新监管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路志刚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9月20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 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 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 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 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 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同(万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 总经理助理兼基金经理。现任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 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ABB(中国)有限公司,历任运营发展部运 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 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 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 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 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 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 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 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在特殊情况下,风 险控制委员会可依据其职权,在上报董事会的同时,对公司业务进行一定的干预。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 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 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 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 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 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 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 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 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 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 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 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 独立性,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 《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 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 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速健康 的发展势头。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 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 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 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 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年11月26日, 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 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 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 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 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民生银行荣获第十三届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 民生银行在华夏时报社主办的第十一届金蝉奖评选中荣获“2017年度小微金融服务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亚洲货币》杂志颁发的“2016中国地区最佳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新浪财经颁发的“年度最佳电子银行”及“年度直销银行十强”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 VISA 颁发的“最佳产品设计创新奖”; 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资产管理银行”; 民生银行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予的“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交易商”、“2016年 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衍生品交易商”及“2016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债券交易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银行间交易协商会授予的“2016年度优秀综合做市机构”和“2016年度优秀信 用债做市商”奖项; 民生银行荣获英国WPP(全球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颁发的“2017 年度最具价值中国品牌100强”; 民生银行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被授予“2016年度特殊贡献奖”。 2.主要人员情况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25年金融从业经历,不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 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筹备组组长、行 长、党委书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 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71人,平均 年龄37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2.5%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依托丰富 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 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182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 行资产托管部于2018年2月6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代表受邀参 加了启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对内大力 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 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2010 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 “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 服务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1)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 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的安全完整。 (2)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严格控制合规风险, 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3)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以落实到位的过程控 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统、动态、主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 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险 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在总行风 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开展。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工如下:总行风险管理 与质量监控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部的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资产托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本的审定,负责该业务 与管理的合规性审查、检查与督导整改;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定期内部审计、 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品牌管理中心)与资产托管部共同制定声誉风险应对预案。按资产 托管部需求对由托管业务引发的声誉风险事件进行定向舆情监测,对由托管业务引起的声誉风险进行应 急处置,包括与全国性媒体进行沟通、避免负面报道、组织正面回应等。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2)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产托管业 务各环节。 (3)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都没有超越 制度约束的权力。 (4)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风险发生的源头,防患 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5)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托管部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及时的修改或 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6)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监督中心是资产托管部下设的 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严格分开,以保证风险控制机构的 工作不受干扰。 (7)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 除风险控制的盲点。 (8)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 发和营销等部门隔离。 4.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 断。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 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 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 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 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 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中心制的 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 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 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 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进行稽核检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 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 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 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 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 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宝”手 机APP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 4006783333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 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代销机构 ①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客服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 董建岳 客服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www.gdb.com.cn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1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客服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 张东宁 客服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16)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客服电话 400-119-6228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1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客服电话 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1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1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网址 www.drcbank.com 2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客服电话 021-962999; 400-696-2999 网址 www.srcb.com 21)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 杨黎 客服电话 96518 网址 www.uccb.com.cn 22)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 马千真 客服电话 96899(重庆地区); 400-709-6899(其他 地区) 网址 www.cqcbank.com 23)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世群 客服电话 400-858-8888 网址 http://www.xmccb.com 2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www.ewww.com.cn 25)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 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 赵玺 客服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www.daton.com.cn 26)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法定代表人 董祥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2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客服电话 4008-888-993 网址 www.dxzq.net 29)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少华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30)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4层 法定代表人 张宝荣 客服电话 400-88-95593 网址 www.gkzq.com.cn 3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 庞介民 客服电话 400-196-6188 网址 www.cnht.com.cn 3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 韩志谦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3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客服电话 95368 网址 www.hlzq.com 3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 祝献忠 客服电话 95390 网址 www.hrsec.com.cn 3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客服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36)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客服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37)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 李刚 客服电话 400-860-8866 网址 www.kysec.cn 38)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刚 客服电话 95564 网址 www.lxzq.com.cn 39)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26楼 法定代表人 沙常明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网址 www.lczq.com 4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41)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客服电话 400-660-9839 网址 www.grzq.com 42)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 程宜荪 客服电话 400-887-8827 网址 www.ubssecurities.com 4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客服电话 400-666-1618;95573 网址 www.i618.com.cn 44)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www.jjm.com.cn 4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 刘建武 客服电话 95582 网址 www.westsecu.com.cn 46)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 叶顺德 客服电话 4006-98-98-98 网址 www.xsdzq.cn 4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客服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48)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 姜志军 客服电话 400-889-5618 网址 www.e5618.com 4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5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客服电话 400-910-1166 网址 www.ciccs.com.cn 51)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法定代表人 马功勋 客服电话 95346 网址 www.iztzq.com 5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5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5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http://sd.citics.com/ 5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客服电话 95377 网址 www.ccnew.com 56)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 钱华 网址 www.ajzq.com 5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5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 1701-1716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客服电话 95336;400-869-6336 网址 www.ctsec.com 5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 丁益 客服电话 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 www.cgws.com 6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尤习贵 客服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61)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客服电话 400-888-8128 网址 www.tebon.com.cn 6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客服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6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客服电话 95503 网址 www.dfzq.com.cn 6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 张运勇 客服电话 95328 网址 www.dgzq.com.cn 6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 赵俊 客服电话 95531;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6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范力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 http://www.dwzq.com.cn 6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 高利 客服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6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客服电话 95525;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6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 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7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客服电话 95396 网址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