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9首集01: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19年06月21日 10:19:01 中财网
债券代码:155328

债券简称:19首集01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北京首都创
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
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发
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
声明。


安信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
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
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
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8年3月27日,首创集团董事会二零一八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可持续发展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
20亿元),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
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符合要求的京津合作示
范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北京市国资委2018年5月23日出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亿可持续发展公司债券的批复》(京国资
产权[2018 ]51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可持续发展公
司债券。2019年1月30日,因上述公司债券批复到期,北京市国资委再次出具《北
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亿
元可持续发展公司债券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9]11号),同意发行人发行额度
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债券。


2019年3月7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305号”文核准北京首都创业
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20亿
元)。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


二、本期债券主要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7、起息日:2019年4月12日。


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
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1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本金兑付日:2024年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2、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
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
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
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担保情况:无担保。


1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资金用途:发行人应在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10个工作
日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处开立唯一的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专门用于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期债券募集的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具有绿色效应和社会责任效应的京津冀起步示范区项
目的建设与运营。



15、债券评级: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
的方式。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
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认购不足的部分全部由
承销团余额包销。


19、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债券形式和托管: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
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
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挂牌转让等操作。


21、拟上市和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2、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
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二章 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安信证券作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披露
如下:

一、发行人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情况

2019年5月23日,微信自媒体公众号“上海信托圈”和“江苏金融圈”发表
了名为《工行大幅下调某知名房企授信额度达2200亿!》的文章,文章主要内容
包含“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总额从2018年9月30日的4083.59亿
元骤降至2018年12月31日的1501.14亿元,下降2582.45亿元,下调幅度高达
63.24%,主要原因是工商银行大幅下调了首创集团的银行授信额度所致。截止
2018年9月末,首创集团的工商银行授信总额为2645.80亿元,2018年年末,工行
的授信总额已下降到405.12亿元,下降额度高达2240.68亿元”等信息。新浪财经
等媒体转发了此报道。


经核实,系首创集团数据发布出现错误,截至2018年9月末,首创集团的工
商银行授信额度为264.58亿元,与2018年3月末披露的授信额度336.05亿元、6月
末披露的授信额度307.32亿元以及2018年末披露的授信额度405.12亿元相比未发
生重大变化。2018年末首创集团在工商银行的授信额度比年初有所增加。


截至2018年9月末,首创集团的整体银行授信总额为1702.37亿元。2018年末
首创集团的整体银行授信总额比年初有所增加。


截至2018年9月末,首创集团整体银行授信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融机构


授信总额(万元)


使用授信额度(万元)


未使用授信额度(万元)


澳新银行


16,652.59


16,65
2.59


-


北京农商行


554,000.00


342,852.00


211,148.00


北京银行


914,500.00


635,385.00


279,115.00


德意志银行


151,683.25


151,683.25


-


渤海银行


175,000.00


22,750.00


152,250.00


成都银行


58,200.00


50,750.00


7,450.00





大连银行


38,000.00


38,000.00


-


大新银行


8,637.82


8,637.82


-


东亚银行


50,000
.00


20,000.00


30,000.00


工商银行


2,645,795.80


1,666,767.07


979,028.73


光大银行


244,000.00


31,082.69


212,917.31


国家开发银行


242,000.00


169,425.00


72,575.00


杭州银行


450,000.00


164,285.00


285,715.00


恒生银行


49,000.00


23,800.00


25,200.00


华夏银行


507,600.00


157,600.00


350,000.
00


汇丰银行


345,000.00


294,480.00


50,520.00


建设银行


1,450,587.25


980,712.80


469,874.45


江苏银行


31,600.00


20,000.00


11,600.00


交通银行


1,111,621.00


627,544.78


484,076.22


昆仑银行


200,000.00


99,900.00


100,100.00


民生银行


204,000.00


176,800.00


27,200.00


宁波银行


10,000.00


5,000
.00


5,000.00


农业发展银行


151,000.00


120,000.00


31,000.00


农业银行


1,428,000.00


542,569.97


885,430.03


平安银行


4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浦发银行


335,000.00


164,950.00


170,050.00


齐鲁银行


9,000.00


9,000.00


-


厦门国际银行


180,000.00


180,000.00


-


上海银行


10,000.00


5,000.00


5
,000.00


世界银行


15,826.34


6,865.40


8,960.94


天津银行


100,000.00


89,600.00


10,400.00


兴业银行


1,237,180.00


992,180.00


245,000.00


永隆银行


114,094.25


114,094.25


-


邮储银行


757,075.23


632,074.93


125,000.30


招商银行


302,000.00


171,999.84


130,000.16


浙商银行


190,000.00


69,800.00


1
20,200.00


中国银行


2,242,692.60


700,905.09


1,541,787.51


中信银行


89,000.00


47,200.00


41,800.00


九江银行


5,000.00


5,000.00


-


合计


17,023,746.13


9,755,347.49


7,268,398.64




本次市场传闻的澄清情况,详情请见首创集团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的《北
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澄清说明公告》。


二、影响分析

本次澄清及数据更正未改变公司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及偿付安排。


安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安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
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有关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
人。


联系人:蒋一鹤

联系电话:0755-82558271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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