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尊悦发起式定开债券: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9年06月22日 00:04:55 中财网
鹏华尊有
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6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7年
12月
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尊悦
6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234]号)注册,进
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年
5月
9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
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
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
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
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
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
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
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5月
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3、设立日期:
1998年
12月
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6、电话:(
0755)82021233传真:(
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5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
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
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主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
(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投资总监、


CAAM AI SGR及
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
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
Epsilon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
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
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深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深
圳金地证券服务部财务经理、资金财务总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
总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兼人
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
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
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
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
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
2005年
6月至
2007年
12月,任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2007年
12月至
2010年
12月,任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
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
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
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
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
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
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
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
IMI资
产管理
SGR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
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
(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年
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
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2011年
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
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
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
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
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高阳先生,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
国。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
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
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
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
(实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
2014年至
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
16届主板发审委专
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
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
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纪委书记,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
局干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
育部副处长、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
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恩源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博士,
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2012年
6月加盟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研究工作,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
/高级债券研究
员,现担任公募债券投资部基金经理。

2016年
02月担任鹏华丰泽债券(
LOF)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
02月担任鹏华弘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9月担任鹏华丰饶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
2016年
09月至
2018年
07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9月至
2018年
06月担任鹏华弘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10月至
2018年
07月担任鹏华弘尚
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3月担任鹏华丰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3月担任鹏华
丰享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5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7月至
2018年
03月担任鹏华丰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7月担任鹏华丰源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
02月担任鹏华永泽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05月担任鹏华尊悦发
起式定开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10月担任鹏华
3个月中短债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12月担任鹏华丰润债券(
LOF)基金基金经理。周恩源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6年
02月担任鹏华丰泽债券(
LOF)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2月担任鹏华弘泽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9月担任鹏华丰饶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9月至
2018年
07月担任鹏华弘康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9月至
2018年
06月担任鹏华弘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10月至
2018年
07月担任鹏华弘尚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3月担任鹏华丰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3月担任鹏华丰享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5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7月至
2018年
03月担任鹏华丰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7月担任鹏华丰源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02月担任鹏华永泽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10月担任鹏华
3个月中短债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12月担任鹏华丰润债券(
LOF)基金基金经理

刘涛先生,国籍中国,金融学硕士,
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2013年
4月加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研究工作,担任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现担任公募债券
投资部基金经理。

2016年
05月担任鹏华丰融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5月至
2018年
08月担任鹏华国企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11月担任鹏华丰禄债券基金基金
经理,2017年
02月至
2017年
09月担任鹏华丰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2月至
2018年
06月担任鹏华丰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2月至
2019年
02月担任鹏华丰恒
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2月担任鹏华丰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5月担任鹏华
丰瑞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5月担任鹏华普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03月担任
鹏华弘盛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03月至
2018年
12月担任鹏华实业债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
07月担任鹏华尊悦发起式定开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10月担任鹏华
3个
月中短债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12月担任鹏华永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03月担任鹏华永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03月担任鹏华永润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刘涛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6年
05月担任鹏华丰融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5月至
2018年
08月担任鹏华国企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11月担任鹏华丰禄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2月至
2017年
09月担任鹏华丰安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2月至
2018年
06月担任鹏华丰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2月至
2019年
02月担任鹏华丰恒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2月担任鹏华丰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5月担任鹏华丰瑞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5月担任鹏华普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03月担任鹏华弘盛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03月至
2018年
12月担任鹏华实业债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10月担任鹏华
3个月中短债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12月担任鹏华永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03月担任鹏华永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03月担任鹏华永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

混合、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
FOF投资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
1988年
8月
22日

注册资本:
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吴玉婷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年
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
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2007年
2月
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
601166),注册资本
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
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6.71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582.87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20
亿元。根据
2017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
1000强”排名,兴业银行按一级资本
排名第
28位,按总资产排名第
30位,跻身全球银行
30强。按照美国《财富》杂志“世界
500强”最新榜单,兴业银行以
426.216亿美元总营收排名第
230位。同时,过去一年在
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各项评比中,先后获得“亚洲卓越商业银行”“年度最佳股份制银
行”“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等多项殊荣。

二、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
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余
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年
4月
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
号:证监基金字
[2005]74号。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
248
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
8964.38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规
部、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风险管
理部、法律与合规部、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
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
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
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
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
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
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
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
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
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
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
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
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
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
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
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五、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用
风险控制、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
支付、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
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通过托管业务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
控:如发现接近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控制比例情况,严密监视,及时提醒基金管理
人;发现违规行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并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督促其
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
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
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
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联系电话:
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房
联系电话:
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801B室
联系电话:
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座
3305室
联系电话:
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号富力中心
24楼
07单元
联系电话:
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联系电话:(
0755)82021877
传真:(
0755)82021165
负责人:范伟强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法定代表人:俞卫锋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联系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会计师:单峰、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尊悦
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
6个月后的对应日的
前一日止的期间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
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
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开放的形式保持适度流动性,力求取得超越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
开放期前
15个工作日、开放期内及开放期结束后
15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
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久期策略,同时辅之以信用利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利差策略、息差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定期开放的形式保持适度流动性,力求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利率曲线变化趋
势和信用利差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和债券市场的相对
预期收益率,在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对不同久期、信用特征的券种,及债券与现金
类资产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2、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采取久期策略,通过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以实现对组合利率
风险的严格控制。为控制风险,本基金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的资产配置方式。目标
久期的设定划分为两个层次:战略性配置和战术性配置。“目标久期”的战略性配置由投
资决策委员会确定,主要根据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预测分析决定组合的目标久期。

“目标久期”的战术性配置由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短期因素的影响在战略性配置预先设定的


范围内进行调整。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直至接近目标久期上
限,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
合的久期,直至目标久期下限,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依据之一,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
中、短期债券的搭配。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子弹式、杠铃或
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这一策略即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分
析,在可选的目标久期区间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在收益率曲线
不变动的情况下,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衰减,债券收益率将沿着陡峭的收益率曲线有较大幅
的下滑,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即使收益率曲线上升或进一步变陡,这一策略也能够
提供更多的安全边际。



5、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

券,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

6、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流动

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

进行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券商紧密合

作,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

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力求规避可能存在的债券违约,并获取超额收益。

8、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

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中债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并在中国债券网
(www.chinabond.com.cn)公开发布,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该指数样本券涵
盖央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本基金是债券型基


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此,本基金选取中债总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
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4月
18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1月
1日起至
2019年
3月
31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其中:股票
--
2 基金投资
--
3 固定收益投资
4,270,887,014.24 96.48
其中:债券
4,125,859,170.40 93.20
资产支持证券
145,027,843.84 3.28
4 贵金属投资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67,307,316.72 1.52
8 其他资产
88,651,558.40 2.00
9 合计
4,426,845,889.36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
(%)
1 国家债券
--
2 央行票据
--
3 金融债券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4 企业债券
1,731,087,470.40 56.9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19,365,000.00 20.37
6 中期票据
1,745,333,700.00 57.3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8 同业存单
--
9 其他
30,073,000.00 0.99
10 合计
4,125,859,170.40 135.67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比例(%)
1 155035 18柳投控
2,000,000 204,980,000.00 6.74
2 127435 16磁湖
01 1,400,000 138,698,000.00 4.56
3 136893 17泰达债
1,300,000 130,442,000.00 4.29
4 127489 17六交投
1,200,000 120,204,000.00 3.95
5 101660068
16吉林高速
MTN003
1,100,000 109,725,000.00 3.61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
数量公允价值(人民占基金资产净值
(份)币元)比例(%)
1 139053深借呗
2A 850,000 85,015,975.34 2.80
2 149690借呗
53A1 600,000 60,011,868.50 1.97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62,933.2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3,786.2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8,512,722.8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2,116.12
8 其他
-
9 合计
88,651,558.4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4
1-3 2-4
2018年
05月
09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8年
12月
31日
6.13% 0.05% 5.95% 0.10% 0.18% -0.05%


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

03月
31日
2.16% 0.05% 1.11% 0.09% 1.05%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03月
31日
8.43% 0.05% 7.12% 0.09% 1.31% -0.04%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公证费和


认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
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
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
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元)一般申购费率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0.60% 0.24%
100万≤M<500万
0.30% 0.09%
M≥500万每笔
1000元每笔
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T)赎回费率

T<7日
1.5%
7日≤T<1个封闭期
0.5%
T≥1个封闭期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赎回费总额的
100%计入基金财产。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
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
日期。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九部分基金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十部分基金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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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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