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中信出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0:40:41 中财网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Press Corporation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
4

8
-
1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封卷
稿)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公开发行股数:


不超过
47,537,87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25%

本次
发行
全部为新股
发行
,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4.85



预计发行日期:


2019

6

25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股本总额:


不超过
190,151,515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有限、中信有限之
全资
子公司

信投资控股
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本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公司股东润信鼎泰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保荐人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

6

2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
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



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
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


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
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有限、中信有限之全资子公司
中信投资控股
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
、本公司股东润信鼎泰
承诺: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
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关
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
[2013]42
号)的相
关规定
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就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事宜,特制定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的预案
》:


1
、稳定股价的措施


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



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
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本公司股价: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本公司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票;本
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
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十个
工作日内制订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
审批
/
备案程序

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将稳定
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的
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内,如本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
本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
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
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方案即刻自
动重新生效,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责任主体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稳定股
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1
)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后,本公司董事会应当尽快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并及时公
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份回购预案需经
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后实施


需)。本公司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回购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
)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有限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
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其上年度从本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30%
,增
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
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本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在
其作出承诺履行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
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4
)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
)本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

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
整);


2
)继续回购或增持本公司股份将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
)本公司及相关主体用于回购或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资金达到本预案规定的
上限。




5
)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若本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股价方案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票,
如本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公司有权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
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届满后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
务。



若本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股价方案涉及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如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



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公司有权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届满后
对其从本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2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
承诺



1
)本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作出如下承诺:
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遵守本公司董事会
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
本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




2

中信集团作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中信有限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作出如下承诺:在本公司股
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
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遵守本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
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本公司股票
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股东大会表
决的,需在股东大会表决
时投赞成票。




3
)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作出如下承诺: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
到《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规定的启
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遵守本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
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本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
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股东大会表决的,作为本公司
股东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

其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以上承诺。




三)
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真实性的承诺


1


公司
关于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真实性的承诺


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上述认定后,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
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票均价
=
当日总成交额
÷
当日总成交量)孰高者确定。



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
)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本公司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应启动赔
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
)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
金额或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2

本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于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真实性的承诺



1
)若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承诺
本公司
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
本公司
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

本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将确保
本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
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与违规事实被确认
之日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股票均价
=
当日总成交额
÷
当日总成交量)孰高者确定

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

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本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股份的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股票均价
=
当日
总成交额
÷
当日总成交量)孰高者确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




4

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被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真实性的
承诺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及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1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
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措施,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
款利息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股票均价
=
当日总成
交额
÷
当日总成交量)孰高者确定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




2
)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
)在相关监管机构认定本公司招
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应启
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
)投资者损失依据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
定的金额或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3
)其本人将与本
公司及
控股股东对投资者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依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该等经济损失的范围以司法机关最终出具的司法裁决认定的数额
为准。




4
)其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以上承诺。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的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有限、中信有限之子公司
中信投资控股
就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承诺:
拟长期持有本公司股票。在
36
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
2
年内,若
作为控股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减持后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仍能保持对本公司
的控股地位。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
、减持股份的条件:将按照招股说明书以及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
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
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
、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



3
、减持股份的价格: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
、减持股份的期限: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
5%
以下时除外。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
完成
后,
募集资金将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至该等项目产
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承诺将
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


1
、增强现有业务板块的竞争力,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公司将进一步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业务开展及销售模式,进一
步拓宽与
国内外知名作者的合作范围,
加大优质内容版权储备力度,
以提高营业



收入,提升利润水平;将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本公司
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
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
、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本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同时,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
实施,以确保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3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

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修订稿)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
润分配规划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
利润分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本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
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
投资者的回报。



此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如下承诺:



1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
)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承诺:

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本公司所出具的申请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诺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而导致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对本次发行的重大事件做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

,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

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
分的佣金和印花税等),在该等事实被认定后,本公司承诺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同时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过错方就该等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承担个别或连
带的赔偿责任,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承诺:

我们接受委托,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份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
瑞华审字
[2019]01660005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报告编号:
瑞华核字
[201
9]01660010

)、主要税种纳
税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编号:
瑞华核字
[2019]01660007

)、原始财务报表与
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报告编号

瑞华核字
[2019]1660008

)、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报告编号:
瑞华核字
[2019]01660009


。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
[2013]42
号)的要求,我们承诺如下:


如果因我们出具上述文件的执业行为存在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
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
信公允的原则,从而导致上述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将其用于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投资决策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投资者
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伦律师事务所
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



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作为中国境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律师,本所及本所律师与发行人的关
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及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聘用协议所约
束。本承诺函所述本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审查、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及相
关程序等均适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有效的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
释的规定。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函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
地或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





七)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
承诺

已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声明与
承诺并
保证严格执行,现就未能兑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进行公开再融资。



3
、对

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
、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
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控股股东中信有限承诺:
其已
就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在招股说明书作出了相应承诺,未履行承诺事项时,承诺采取以下
约束措施:


1
、如果未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承诺
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本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如果因未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给本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将向本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其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
股份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
,同时本公司有权扣减其所获分配的
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
、在中信集团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信有限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信集团、
中信有限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其已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声明与承诺并保证严格执行,现就未能兑现承诺时的约束
措施承诺如下:


1
、本人若未能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
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或津贴,同
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3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计划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
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计划




公司
201
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上市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
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将
适用
的《公司章程

上市修订
稿
)》,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



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



2

利润分配

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及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
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
、现金分红条件及分红比例



1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
)审计机构对

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
例也应遵照以下要求: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且超过
3,00
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5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
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2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3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
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股东大会审议,公告董事会决议时
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5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
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6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
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将通过多种途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
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7
、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现金分红的具
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8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2016

11

24
日,

公司召开
201
6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公司
上市后前三年


上市当年)
的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

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
会资
金成本和融资环境等方面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可预期的回报
规划和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积极、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从而保证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规划

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在
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制定合理的股
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上市后前三年

含上市当年)股东回报规划


1
)现金分红



公司
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B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C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2
)股票分红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
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
)同时采用现金及股票分红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如公司同时采
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的比例应遵照以下要求: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且超过
3,000
万元。




4
)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


公司的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结合股东

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及独立董事等的意见制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



2


公司董事会需确保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根据形
势或政策变化进行及时、合理的修订,确保其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
)上市后前三年

含上市当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变
化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程》的规定。




5
)股东利润分配意见的征求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回答投资者的日常咨
询,充分征求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的意见及
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风险、
经营风险、募投风险、财务风险等,

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



中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中
的上述内
容。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行
业地位或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用的商标、
域名
等重
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
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未发生重大依赖,公司最近一年的
净利润未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主
营业务为
图书出版与发行、书店零售及其他文化增值服务
,其所处行业发展前景
较好,市场开拓具有可持续性,内部管理和业务运行规范,发展目标清晰,未来
公司具备较强的持续盈
利能力。



四、国有股转持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经财政部《关于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转持
方案
的批复》

财金函
[
2017
]
39
号)核准,
根据本公司本次拟
发行
股份
47,537,879

计算,本公司境内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中信有限、

信投资控股
将以上缴资金的方式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

其中,
中信有限
上缴资金



金额为
2,
566
,
870
股乘以发行价格

中信
投资控股
上缴资金金额为
135,098
股乘
以发行价格
),润信鼎泰将持有的
73
,916
股股份划转给社保基金



最终转持股
份数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发行股份数计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
的通知》
(国发
[2017]49
号)规定,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
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
[2001]22
号)和《财政部、国资
委、证监会、社保基金关于印发
<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实施办法
>
的通知》(财企
[2009]94
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
执行。按照前述要求,在本次发行上市时,本公司上述国有
股东不再依据《境内
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
转持本公司的相关股份。



本公司上述国有股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
<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
基金实施方案
>
的通知》(国发
[2017]49
号)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规定,
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行业主管部门
的批准
情况


本公司本次拟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取得行业
主管部门中宣部的批准。2019年4月17日,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出
具《关于原则同意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函》(中
宣局室发函[2019]70040号),原则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及
2019

1
-
6
月业绩
预计情况


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后,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2019年3月31日的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3月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表未经审计,但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出具了“瑞华阅字
[2019]01660001号”审阅报告。具体如下:


1
、合并资产负
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3

31



2018

12

31



资产总计


171,405.82


171,080.76


负债合计


77,357.68


82,274.29


股东权益合计


94,048.14


88,806.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93,171.05


87,477.19




2
、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1
-
3



2018

1
-
3



营业收入


38,962.70


38,543.10


营业
利润


5,297.27


7,083.37


利润总额


5,298.57



7,085.81


净利润


5,257.95


6,812.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03.63


6,39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5,633.21


6,282.78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1
-
3



2018

1
-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3.94


5,315.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606.70


-37,028.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


1,546.6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86


-4.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39,072.50


-30,170.06




根据本公司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财务数据,2019年1-3月,公司营业
收入同比增长1.09%,净利润同比下降22.8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
下降10.7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0.34%,
公司2019年1-3月不存在较2018年同期业绩下滑超过30%的情况。


本公司2019年一季度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1)本公


司为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的优势,实现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
效益相统一,从2019年初开始全面梳理出版计划、重新配备出版资源,鼓励安排
社会效益高的图书优先出版,使得部分图书延迟到一季度末或二季度出版;(2)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楷岚CFA、FRM等教材业务受完稿时间延迟和进口报关时
间延后的影响,CFA等财经图书销售及其配套在线产品等的销售延迟,版权收入
较去年同期下降较多;(3)书店零售板块新开门店的影响,使得2019年一季度
本公司销售费用较2018年同期增长较快。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生产和销售情况正常,
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市场规模和盈利能力,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
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2019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下滑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
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情形。


根据本公司预计,2019年1-6月预计实现营业收入为83,316.96万元,同比增
长10.00%;预计实现净利润为11,600.00万元,同比增长0.17%;预计实现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279.27万元,同比增长5.83%。


前述财务数据为本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营业
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将采取多项措施
持续推动各项业务稳步发展,但若相关措施未达预计效果,可能会对2019年1-6
月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










第一节 释 义 .......................................................................................................... 26
一、普通名词释义 ................................................................................................ 26
二、专业名词释义 ................................................................................................ 28
第二节 概 览 .......................................................................................................... 29
一、发行人简介 .................................................................................................... 29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30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30
四、募集资金用途 ................................................................................................ 3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4
三、预计时间表 .................................................................................................... 3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7
一、行业风险 ........................................................................................................ 37
二、经营风险 ........................................................................................................ 38
三、财务风险 ........................................................................................................ 41
四、募投项目风险 ................................................................................................ 42
五、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等政策变化的风险 .................................................... 42
六、控制风险 ........................................................................................................ 4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5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45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45
三、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8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 48
五、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 49
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82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94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100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 100
十、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
措施 ...................................................................................................................... 109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12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 112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其竞争情况 .................................................. 152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84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94
五、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207
六、特许经营权情况 .......................................................................................... 220
七、公司的技术研发情况 .................................................................................. 220
八、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现行有效的主要经营资质证书 .............. 222
九、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233
十、未来发展与规划 .......................................................................................... 233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39
一、独立经营情况 .............................................................................................. 239
二、同业竞争 ...................................................................................................... 240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47
四、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经营业绩的影响 ...................................... 262
五、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安排 .......................................................... 295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独立董事意见 .......................... 295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9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 公司治理 .................. 29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29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对外投资情
况 .......................................................................................................................... 30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兼职情况及相互之
间的关系 .............................................................................................................. 307
四、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定的协议 ............. 310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 310
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和履职情况 .............................................................. 312
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意见 ...................................................................... 315
八、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 ...................................................................... 316
九、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317
十、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 317
十一、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 319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321
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 321
二、审计意见 ...................................................................................................... 326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 326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327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27
六、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 363
七、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 .................................. 365
八、分部信息 ...................................................................................................... 366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367
十、主要财务指标 .............................................................................................. 368
十一、盈利预测报告 .......................................................................................... 370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70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 370
十四、财务状况分析 .......................................................................................... 420
十五、现金流量分析 .......................................................................................... 461
十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464
十七、股利分配政策 .......................................................................................... 472
十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477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83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48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 ...................................................................... 484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502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04
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情况 .............................................................................. 504
二、重要合同 ...................................................................................................... 504
三、对外担保事项 .............................................................................................. 510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510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520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2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523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524
四、审计机构声明 .............................................................................................. 526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27
六、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 528
七、验资机构声明 .............................................................................................. 530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533
第十三节 附 件 ...................................................................................................... 534
一、备查文件 ...................................................................................................... 534
二、文件查阅时间 .............................................................................................. 534
三、文件查阅地址 .............................................................................................. 534

第一节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的含义如下:


一、普通名词释义


中信出版
、本公司、
公司、发行人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身

中信出版社


股票、
A







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
753
.79
万股人民币普通



中信集团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信有限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中信投资控股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中信有限之全
资子公司


润信鼎泰





北京润信鼎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宁波阅文





宁波阅文源动力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曾经为
本公司股东


中信股份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泰富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2014

8
月更名为中国中信股份
有限公司


中信书店





北京中信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经济导刊杂志社





北京《经济导刊》杂志社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中信
云科技





中信联合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信睿宝网络





北京信睿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信睿
文化





北京信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原名北京信睿报业有限
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


中信
楷岚





中信楷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


上海大方





上海中信大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日本子公司





中信出版日本株式会社,本公司子公司


中店信集





中店信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财金通





上海财金通教育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正信咖啡





正信咖啡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股公司





睿宝金服





北京信睿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参股
公司


中信文化
资本





中信文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宁波中信文化





宁波中信文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
司参股企业


社保基金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
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德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
复核
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公司现行有效的《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公司章程

上市修订
稿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
2017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订,
上市后适用的《
中信出版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修订稿
)》


股东大会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董事会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市证券交
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宣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新闻出版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2013
年国务院将新闻
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
广电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
总局





根据
2018

3
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
构改革方案》,现已更名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原承
担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
中宣部


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报告期、最近三年





2016


2017


2018









人民币元




二、专业名词释义


IP





Intellectual Property
的缩写,知识产权


码洋





图书产品的定价乘以数量所得出的金额


实洋





图书产品的发货价格乘以数量所得出的金额


选题





准备出版的图书作品的设想和构思,由书名、作者、主要
内容、读者对象等相关内容组成


版税





作者或图书版权所有者因许可他人出版其图书,而按约定
比例分成方式收取的图书版权使用费


新媒体





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
之后
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

的统称
,包括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


数字出版





在出版的整个过程中,将所有的信息以统一的二进制代码
的数字化形式存储于光盘、磁盘等介质中,信息的
接收与
处理则借助计算机或终端设备进行


开卷信息





北京开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是
一家
专业从事中文图书市(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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