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航锦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 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 15:00 至2019年6月2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198,923,9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8296%。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198,502,3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768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421,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11%。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3,9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90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毛明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相关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198,756,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60%; 反对1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93%;弃权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56,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73.2350%;反对1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8.9118%;弃权4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8532%。 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补 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未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9年6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为《第七届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邱韬、潘泽洲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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