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油资本: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19年06月25日 18:21:0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9-024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030,056,485股为基数计算,拟
每10股派息2.4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
事项已于2019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披露。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30,056,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1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16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82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41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19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98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

08*****499

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3

08*****941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21日至登记日
2019年7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公
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22层
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王云岗

咨询电话:010-89025597

传真电话:010-8902555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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