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中天能源: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19年06月26日 16:36:24 中财网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0一九年七月五日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
会议时间:2019年7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
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9层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9年7月5日(星期五)
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投票规则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
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公司已披露于2019年6月
19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9年7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
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9层会议室
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东先生
会议议程:
(一)公司董事长王东先生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

(二)推举监票人。

(三)审议议案:

议案序号

股东大会议案

报告人

1

关于选举李婷女士为董事的议案

董事长王东先生

2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债务重组及咨询顾问协议》 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李婷女士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五)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六)会议工作人员在监票人及见证律师的监督下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收集并
进行票数统计。

(七)由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会议继续,宣读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投票表决结果的股东大会
决议。

(十)由见证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一)由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确保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特制定须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设秘书处,处理大会的各项事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
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以保证其他股东履行
合法权益。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
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发言及提问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与
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
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四、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之后,现场会议登记终止,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现场会议表
决,但可列席股东大会。

五、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参加现场投票
方式表决的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进行发言。

六、请与会股东在表决票上“同意”、“弃权”、“反对”的所选空格上打
“√”,并签上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大会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大会的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关于选举李婷女士为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选举李婷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附件: 李婷女士简历
李婷女士,1984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起先后任中弘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高级经理、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
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债务重组及咨询顾问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稳定公司生产经营,缓解债务危机,强化资产管理,经与关联方国厚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厚资产”)友好协商,拟签订《债务重组及咨
询顾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委托国厚资产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债务危机管理和风险处置、资产处置、
企业经营管理等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包括债务风险处置及债权人关系沟通维护,
债务重组咨询及管理、实施,财务咨询管理,法律事务及日常事务咨询管理,企
业经营及内部控制咨询管理,股权资产、实物资产等资产的管理、处置咨询管理
及中介服务,对外投资咨询管理及中介服务,股权融资、间接融资等融资顾问及
中介服务。国厚资产收取的基础服务费用为100万元/月(不含税)。协议期限5
年,若公司到期未书面要求停止履约,协议自动续签5年。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2



国厚资产系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国厚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
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应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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