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东南: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9年06月27日 21:11:41 中财网








目 录



页 次

一、审计报告 1-8



二、财务报表 9-20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9-10

(二) 合并利润表 11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12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3-14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5-16

(六) 母公司利润表 17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8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9-20



三、财务报表附注 21-129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19] 2670号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股份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大东南股份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大东南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
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3所述,大东南股份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号为浙证调查字2019128
号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


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大东南股份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调查
尚未结案。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
计事项。


(一)关于对外担保及相关未决诉讼事项

1.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八(二)3(2)、九(二)1(1)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东
南股份公司存在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对外担保,
涉及的金额合计约为21,777.85万元,其中已处于诉讼状态的相关未决诉讼标的
金额约为4,816.13万元。


鉴于在该等对外担保尚未解决,及相关诉讼案件尚未形成生效判决或撤诉之
前,对于对外担保及相关未决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涉及管理层所作出
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其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对外担保及相关未决诉讼事项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对外担保及相关诉讼的具体情况、对外担保及相关诉
讼案件可能的结果及判断依据,从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取得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事项法律效力的分析意见,评估管理层根据律师专业意见而作出的预计负债的
计提是否恰当;

(2)查阅诸暨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涉及对外担保诉讼案件已作出的一审判决
意见,一审法院认为涉案保证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3)查阅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信息披露情况,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诉讼
应对措施以及诉讼、和解的推进情况,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并核查执行情况;


(4)通过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查询公司涉诉情况,以评估管理层对诉讼事
项披露的完整性;

(5)查阅经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经诸暨市人民法
院裁定批准的《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等文件中关于公司为关联方
违规担保问题解决的担保措施,检查该措施的实际执行情况,评估公司因违规担
保及相关诉讼事项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所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东南股份公司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804,351,080.26元,坏账准备7,203,770.38元,
账面价值797,147,309.88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0.72%。如财务报表附
注三(十二)所述,大东南股份公司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中再进行测试;大东南股份公司将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以历史损失率为
基础并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各账龄组合的坏账计提比例;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有确凿证据表明已经发生减值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东南股份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方款项合计为
733,551,911.17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1.20%),其中:应收关联方浙江大东南
集团有限公司款项账面余额为471,406,382.39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58.61%),
应收关联方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款项账面余额为262,145,528.78元(占其他应
收款总额的32.59%)。大东南股份公司对该等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经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且该等单项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与公司
其他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信用风险特征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大东南股份公司将该
等应收关联方款项733,551,911.17元依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大东南股份公司判断该等应收关联方款项未发生减值,故
期末对该等其他应收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由于其他应收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其他应收款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
断,我们将其他应收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其他应收款减值事项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了大东南股份公司其他应收款减值测试的关键内部控制;

(2)通过检查相关交易协议及对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了大东南股份公
司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3)通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与实际发生数,并结合对期后回款的检查,
评价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分析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和对方单位的信誉情况,选择重要对方单位执行
其他应收款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5)根据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情况以及期后实际回款情况,评
价管理层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关联方款项的可收回性判断的合理性。


(三)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2018年度大东南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确认营业收入14.65亿元,为大东南
股份公司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且主要销售及服务存在差异化,我们将收入
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根据大东南股份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塑料薄膜、其他材料等
产品销售收入和网络游戏收入两大类。塑料薄膜、其他材料等产品销售收入分为
内销和外销:内销以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获取客户确认的签收或者验收回单作
为收入确认依据;外销以出口办理完成海关报关手续作为收入确认依据。网络游
戏收入分为联合运营、授权运营两种形式:联合运营指公司与第三方平台商合作
共同运营,在取得第三方平台商提供的按协议约定计算并经双方核对无误的结算
单时确认收入;授权运营指公司授权运营商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和运营,向运营商
收取版权金和分成款,公司对收取的版权金在协议约定的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
确认版权金收入,分成收入以在取得合作方提供的按协议约定计算并经双方核对


无误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注释(二十四)所述的会计政策。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选
取样本测试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
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订单、发票、出库单、
签收单、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政策;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
动分析,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毛利率分析等,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选取重要客户针对应收账款、预收款项的期末余额和本期收入确认的金
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对函证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选取一定样本,检查发货单、发票、
签收单、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以确定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五、其他信息

大东南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大
东南股份公司2018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
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
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
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
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大东南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大
东南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大东南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大东南股份公司的财务
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
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
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
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
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
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
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大东南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
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大东南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
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大东南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
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
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
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
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
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
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
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
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包平荣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星光



报告日期:2019年6月27日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00年1月8日经原浙江省人民
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9]102号文批准,由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大东南
塑胶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将其与塑胶包装业务有关的经营
性资产、负债及对子公司浙江惠盛塑胶有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以评估后的净值作为资本投
入,并联合其他七家发起人,共同组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0年6月8日在浙江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0924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
司注册地:浙江省诸暨市城西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黄飞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08]892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后总股本为245,050,232股。公司股票于2008年7月28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245,050,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67,575,348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2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5月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98,138,6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465,714,034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5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9月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795,96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03,510,000股。


根据公司2012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股份。截至2013年5月13日,回购期限届满,回购的股份数量
共计21,299,740股,回购后公司总股本为582,210,260股。


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582,210,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98,652,312股。


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698,652,3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转增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68,517,543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4月向姜仲
杨等3名交易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500,000股以购买上海游唐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82,503股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53,800,046股。


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853,800,04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39,180,050股。


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939,180,0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增加股本939,180,050.00元,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878,360,100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8,360,100.00元,总股本为
1,878,360,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规范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内审部、证券投资部、财务
部、采购部、市场部、人事部、制造部、质量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塑料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为:塑料薄膜、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锂电池离子
隔离膜、光学薄膜、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等新能源材料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经营
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准)。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公司。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19年6月2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批准对外报出。




(二) 合并范围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八家,包括: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高科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象公司),浙江大
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万象公司),浙江大东南锂电池隔膜研究院(以下简称
锂电池隔膜研究院),浙江绿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海新能源公司),上海游唐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游唐公司),上海科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
奂公司),CLOUD HOLDINGS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CLOUD)。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六“在


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无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
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四)等相
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
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
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
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
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
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
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
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
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


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
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
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
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
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
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
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
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
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
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
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
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
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
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
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
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
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
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
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
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
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
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
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
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
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
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
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
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
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
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十五)“长期
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或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
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
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
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
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
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十五)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
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


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
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
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
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
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外币业务折算和外币报表的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
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
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
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可供出售的外币货
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
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
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
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
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
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
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
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
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
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
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十)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者权益工具的合
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
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
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


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
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
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
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
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
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
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
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
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
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
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
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及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
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
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
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
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扣除已宣
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
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期末除减值损失和外币
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
成本计量。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
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
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公司将金
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
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
平。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


项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2)所转移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
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2)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3.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
他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分类与前述在初始确认时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
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
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
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
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
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者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者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
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
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者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
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
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
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
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
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
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
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指定
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
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
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
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三(十一)。


8.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
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
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
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
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
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
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该
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者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
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
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减值测试

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以
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


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
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予以转回,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
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
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
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
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
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
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
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
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
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十一)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
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
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
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
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
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
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
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
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
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
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
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十二)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
额标准

应收账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
项;其他应收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5%
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计提方法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账龄分析法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5.00

5.00

1-2年

30.00

30.00

2-3年

80.00

80.00

3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4.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5.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
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三) 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
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
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
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
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
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
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
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
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
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
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
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
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十四)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和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
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
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
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
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
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
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
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
的资产负债表。


2.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
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
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
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
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
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
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
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
处置组中不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
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
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
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
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
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


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
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




(十五)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
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的确认和
计量”。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
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
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
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
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
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
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
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
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
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
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
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
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
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
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
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
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
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
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


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
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
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
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
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
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
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
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
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
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
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
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
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
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
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
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
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
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
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
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
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六)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
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
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
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
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
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30-40

5.00-10.00

2.25-3.17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15

5.00-10.00

6.00-6.33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6

5.00-10.00

15.00-15.83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平均年限法

6

5.00-10.00

15.00-15.83

固定资产装修

平均年限法

5



20.00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
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
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
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
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
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
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
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3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
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
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
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
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十七) 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
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
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八) 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


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
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
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
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
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
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
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
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
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九)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
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
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
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
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
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
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
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
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
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
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
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期限(年)

软件

预计受益期限

3、5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36-5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
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
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
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
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
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


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
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
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
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
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
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
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
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 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
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
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
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
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一);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
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
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
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
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
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
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和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
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
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
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
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二十二)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
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
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未完)
各版头条